生命伦理学类论文范文集,与“尊严”为生命伦理学“立心”相关毕业论文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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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琳语),甚至被贴上宗教词语的标签.所以,生命伦理学应该感谢麦克琳,她敏锐地发现了“尊严”概念在生命伦理学中的使用混乱,以极端否定的主张敲响了生命伦理学反思其内在不足的警钟,拉开了全球生命伦理学系统研究“尊严”的序幕.“尊严”与“尊重”的内涵相差何处?“尊严”的基本词义是“尊贵”和“庄严”,意指一种独立而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和身份.生命伦理学之“生命”特指人的生命.生命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处置自己生命行为的道德方面,而动植物伦理研究的主流应归于环境伦理学或生态伦理学.所以,在生命伦理学语境中,“尊严”特指人高于物和其他生命形式的那份尊贵和庄严.从这一基本含义出发,我们来缕析“尊严”一词在生命伦理学中所容纳的丰富内涵.
首先,“尊严”是一种价值表达,它是人类对自身崇高价值的认定.“人的尊严”首先要表明的是,人具有高于物和其他生命形式的价值地位,表明人处在价值体系的最高位阶,是一种目的性价值而不能仅仅被当做手段.其次.“尊严”是一种情感表达,它抒发着人类感到自己的生命和人格神圣不可侵犯的情绪情感.“尊严”一词之所以伴生着严肃、凝重、肃穆的内心感受,就是源于它深厚的感情内涵.再次,“尊严”是一种道德要求,它要求所有人,所有国家、政党和组织都必须对其国民的生命和人格给予高度尊重,对之保持敬畏之心,确认其庄然不可侵犯的道德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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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析“尊严”的词义之后,“尊重”与“尊严”的概念差异也就清楚了.“尊重”仅仅是对所指向的事物予以“尊敬”、“重视”的道德态度,而“尊严”则是人类对自身崇高价值的认定以及在此基础上延伸出来的人类自尊情感和自我保护的强劲道德要求.因此,“尊重”与“尊严”的概念存在差异.第一,“尊严”首先是一种关于人的价值观.人的价值地位是“尊严”概念的“内核”,情感内涵和道德要求是附着于价值“内核”并与之保持一致的“外围结构”.但“尊重”主要指涉的却不是一种价值观,而是一种直接的道德要求,其内涵比较单纯,就是要求对某种事物予以尊敬、重视的道德态度.第二,“尊重”与“尊严”的适用范围不同.“尊重”适用于一切值得人尊敬、重视的事物.我们常说不仅要尊重人,也要尊重动物、尊重自然、尊重规律,但我们却不能说动物有尊严、自然有尊严、规律有尊严.可见,“尊重”的适用范围较广,“尊严”的适用范围却极其有限.一般而言,只有人以及由人组成的国家、民族才可谓之“尊严”.第三,“尊重”与“尊严”虽然都有道德要求的内涵,但在要求的强度、力度上存在明显差异.如果说“尊重”是“应该”,那么“尊严”是必须.这种差异根源于价值客体的价值地位之不同,只有那些配享“尊严”的事物人们才必须无条件地予以敬畏并给予最严密的道德保护.反之,世界上值得“尊重”的事物有很多,如果都说它们有尊严,就把尊严泛化了,显然与我们的道德直觉和道德理性都不相符.第四,“尊严”具有浓厚的感情色彩,表达着人类自爱、自尊、自我保护的强烈情感,“尊重”却缺少这份情感意蕴,它主要是基于理性认识而得出的道德态度,比如,我们基于生态科学和生态自然观得出要“尊重自然”的理性认识,但不会充满感情地说“要捍卫自然的尊严”.
既然“尊严”具有多于“尊重”的内涵“盈余”,它在生命伦理学中就绝非一个“无用”的概念,就不能被“尊重”取而代之.那么,“尊严”于生命伦理学又有何用呢?如果把“尊严”当成一个道德标签,直接用于道德评价,势必造成使用混乱的问题.例如,在有关安乐死的论辩中,反对方可以以维护“生命尊严”为理由坚决反对安乐死,与此同时,支持方却可以以维护终末期病人的人格尊严(具体表现为他们的自主权和有尊严地生活、死亡的权利)为理由,呼吁国家启动安乐死立法.在是否准许器官买卖的争论中,支持方认为尊重供受双方的自主权是维护他们的尊严,反对方则认为把人体器官作为赚钱的工具有损供体的生命尊严和整个人类的尊严.可见,由于“尊严”内涵的复杂性和多义性使其极容易出现歧义,从而导致使用混乱.在上述两个例子中,“尊严”就有“生命尊严”和以尊重自主权为主要内容的“人格尊严”之别.正是因为对二者不加区别地谓之“尊严”,才会出现针对同一项生物医学技术支持方和反对方都以“尊严”去证明自己的观点.这种荒唐的情形正是导致出现“尊严无用论”的一个重要原因.经此辨析我们看到,不是“尊严”无用,而是“尊严”内涵的丰富性和多义性使其不宜直接被用于道德评价,而是应将其当作生命伦理学的基本价值理念.对“尊严无用论”最有力的反驳莫过于阐明“尊严”使用混乱的真正原因;对“尊严无用论”最有建设性的回应莫过于将其定位于生命伦理学的价值观层面,并对其概念内涵、外延给予明确界定,对“尊严”的种类进行系统梳理.
但“尊严无用论”走上了另一条路,它主张以“尊重”取代“尊严”,实质上是把“人的尊严”理念等同于“尊重人”的理念,这在理论上将窄化“人的尊严”所涵盖的丰富内涵,大大弱化了“生命尊严”的价值地位,还可能消解或淡化“生命至上”的传统信念,在实践中则可能误导人们过于强调对自主权的保护而忽视尽最大可能挽救生命的责任担当.由此可见,“尊严无用论”引发的论争非同寻常,它是生命伦理学长期以来缺乏基本概念研究的一个逻辑产物,它所挑战的不仅仅是一个“尊严”概念,而是生命伦理学至今阙如对生命价值观直接表述的内在缺陷.
三、价值原则与伦理原则
道德有多种来源,可以来源于宗教信仰、道德直觉、情绪情感、理性论证等.中世纪的基督教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提出要把信仰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近代以后,理性主义伦理学成为伦理学的主流.理性主义方法如何论证道德?最常见的就是以价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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