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论文管理学— 范文

计算机软件相关论文范文参考文献,与计算机软件界面的法律保护相关论文答辩开场白

本论文是一篇计算机软件相关论文答辩开场白,关于计算机软件界面的法律保护相关学年毕业论文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计算机软件及界面及知识产权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计算机软件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方法对涉案路由器的界面进行解构后,发现已无可保护的内容,遂判决普联公司败诉.

网易诉思拓达案

2007年4月,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起诉海南思拓达网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称思拓达公司的“易邮YMailserver电子邮件系统软件”中的“网易163,126极速版”试用页面和“网易D计划版”试用页面的网页界面分别抄袭其“电子邮件系统极速风格版本”和“电子邮件系统D计划风格版本”的网页界面,侵犯了其对网易电子邮件系统的界面著作权.

法院认为网易公司在.163.和.126.网站上展示并使用的电子邮件系统极速风格版本界面网页和D计划版本界面网页以文字为主,并汇集表格、图标、色彩等美术和图形设计材料组成,是具有独创性的汇编作品,受法律保护.思拓达公司产品的界面表达方式与网易公司的产品相同,构成侵权.

该案是国内计算机软件界面著作权最终受到保护的第一案.该案的另一重要意义在于,法院明确认为,一款计算机软件的程序代码著作权及界面著作权是可以分开的,并且未因对程序著作权侵权的驳回而否定对界面著作权保护的支持.

3.弘历通诉鑫三汛案

2008年,北京弘历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北京鑫三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称鑫三汛销售的“布道者”股票分析软件的界面及数据与其“弘历”股票分析软件完全相同,构成侵权.

法院认为股票信息、指标说明等内容虽然均属公有领域的公开信息和公知的知识,但弘历通对文字进行了改编,并对内容进行了选择、整理和编排,这种汇编活动体现了弘历通的智力劳动、具有独创性,应受著作权法保护,鑫三汛软件的界面在选择和编排上与弘历通的软件基本相同,故认定侵权.


计算机软件学术论文的撰写
播放:26892次 评论:4492人

该案的意义在于法院创新性地采用汇编作品的方式对较为复杂的软件界面进行了保护,其法律依据在于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亦即,根据法律规定,汇编对象不受保护不影响汇编作品整体的可保护性.这也符合国际条约的普适性规定,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十条便规定“不论是机读的还是其他形式的数据或其他材料的汇编,其内容的选择和安排如构成了智力创造即应作为智力创造加以保护”;又如《伯尼尔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第二条也规定“文学或艺术作品的汇编,诸如百科全书和选集,凡由于对材料的选择和编排而构成智力创作的,应得到相应的、但不损害汇编内每一作品的版权的保护”.

同时,也正因为如此,该案与网易诉思拓达一案的最大区别在于,网易案中被法院认定具有独创性的要素更多地用于满足用户的美术和视觉需求,而该案中,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界面要素及数据内容则更多地体现功能性和实用性的特征.

四、结论和展望

尽管胜诉案例不多,但我国司法实践已然逐渐认可了源代码截然不同的计算机软件界面著作权的可保护性,当然在实际案件中仍有许多问题需解决,如怎样排除实用性和功能性,怎样论证表达方式的多样性,以及如何在保护界面表达形式的情况下解决软件的兼容性问题等等,很多时候还依赖于办案律师的诉讼技巧.

另一方面,许多跨国企业和业内的知名企业也都正在尝试通过其他法律的途径保护软件界面,如Bloomberg在2012年适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外观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我国知名股票软件提供商大智慧;国际知名的电子设备制造商苹果公司也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多项图形用户界面的专利申请(如CN200880001827.7“用于滚动操作的应用编程接口”、CN200910175852.3“用于显示结构化电子文档的便携式电子设备、方法和图形用户界面”),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数据库显示,前述专利申请已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能否最终获得专利尚待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决定;另外,就在2012年12月10日,一家国内A股上市公司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我国金融信息行业的领军企业上海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其销售的一款金融数据终端产品的用户界面、数据组织结构、报表汇编等侵犯了万得产品的著作权,索赔近亿元人民币.


该文来源:http://www.sxsky.net/guanli/0010046.html

综上所述,笔者相信,法律适应技术发展的过程是逐渐递进的过程,但随着这个过程推进,越来越多有价值的软件界面将更多地获得法律和实践的认可.

参考文献:

[1]CAI诉Altai案判决书,美国Walker法官

[2]Lotus诉Borland案判决书,美国Stahl法官

作者介绍:张海晓(1971.10-),女,复旦大学2008级法学院博士生

1 2

计算机软件相关论文范文参考文献,与计算机软件界面的法律保护相关论文答辩开场白参考文献资料:

工商管理硕士考什么

财务管理论文范例

行政管理类毕业论文

行政管理硕士专业

企业工商管理毕业论文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课程

财务管理专业的论文

安全质量管理

论文档案管理

管理心理学毕业论文

计算机软件界面的法律保护(2)WORD版本 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