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类论文范文数据库,与福特平衡术在长安与江铃之间的利益权衡相关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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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突破,2010年全顺销量为5.2358万辆,到2012年也仅增长至5.7177万辆(表5).其实,江铃汽车的乘用车计划落空,并非偶然.从江铃汽车集团安于分红,甘于丧失实际控制权那一刻,结局便已注定.江铃汽车的起与落,在很大程度上,由福特的扶持力度决定.
扶持长安汽车的关键资本运作:
拆分长安福特马自达
2001年4月25日,福特与长安汽车成立长安福特,双方各拥有50%的股份.2003年1月18日,首款“福特嘉年华”下线;2004年2月,2004款全新福特蒙迪欧亮相;2005年9月,长安福特福克斯三厢上市;2006年8月,福克斯两厢乘势推出.2006年3月,马自达参股,股权重组后更名为长安福特马自达.三方持股比例为长安汽车50%,福特35%,马自达15%.
随着福特在长安汽车的发力,销量的剧增,让福特尝到甜头,然而2006年达成的长安、福特、马自达的三角关系愈发显得不合时宜,福特并没有动力持续向长安福特马自达导入新车型.福特持有长安福特马自达35%的股权,却对合资公司有绝大部分的贡献,股权上的不对等,令福特萌生解体三角股权关系的想法.2008年,长安福特马自达的销量首次同比下降,从2007年的21.71万辆下降至2008年的20.4334万辆.而此时,即2008年底,福特对马自达的持股比例从33.4%下降至13%,逐步从马自达的控制中退出.
2009年,这一矛盾更为戏剧化.2009年3月5日,长安福特马自达的南京工厂发生一线生产职工罢工事件,造成该厂数日不能正常生产,导致BZ及I4两种供应马自达2、福特蒙迪欧、福特新嘉年华的发动机不能正常供应,严重影响福特新嘉年华按计划上市销售.
如果长安福特马自达的三角股权关系解体,长安福特和长安马自达各需一块汽车整车生产资质.另一块生产资质从何而来?
三角关系的破冰发生在2009年.恰在此时,中航集团与兵装集团领头对长安汽车进行业务重组.根据2009年中航集团与兵装集团的重组方案,中航工业以其持有的昌河汽车、哈飞汽车、东安动力、昌河铃木、东安三菱的股权,划拨兵装集团旗下的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兵装集团将旗下中国长安汽车集团23%的股权划拨中航工业.两集团重组成立新的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兵装集团持股77%、中航工业持股23%,以23%的长安集团股份置换5家汽车公司(图2).
中航工业置换的昌河汽车,拥有整车生产资质.于是第一套方案浮出水面:将昌河汽车的生产资质转移给长安马自达.然而昌河颇有微词,此次分拆方案以昌河罢工事件而告终.
长安汽车集团旗下有生产资质的不只昌河汽车一家,还有其在北京、南京、河北等地的分公司.所以在转移昌河汽车的生产资质失败后,长安势必会转向其分公司,推动其分拆计划.
昌河罢工事件,凸显汽车生产资质对地方政府的重要性,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长安决定在南京寻找生产资质,而这正好与南京市政府的意图相契合.根据南京“十二五规划纲要”,汽车将作为当地重点支柱产业,南京将力争使其汽车产业销售收入在2015年达到2000亿元,形成200万辆的整车生产能力.
在第二轮方案中,长安汽车最终将待转移的生产资质锁定在南京长安.南京长安由重庆长安在2003年收购南京金蛙集团后成立,保留有整车生产资质.
踢掉马自达后的长安福特,销量再次发力,2012年在长安的福特品牌销量劲增至41.85万辆.2012年在中国本土的乘用车销量排名中,福特福克斯以29.64万辆夺冠(表3).2013年福特为何增持?
如果说2004年引入长安汽车,是江铃汽车的分水岭,那么2013年的福特增持事件,或许是江铃汽车的另一个分水岭.
为了配合福特“1515”战略的实施,长安福特加足马力,而随着江铃汽车产能30万辆的小蓝基地投产,江铃汽车也赢得了用武之地.然而,在江铃汽车大张旗鼓地投产之前,存在着障碍:福特汽车对江铃汽车的控制和利益的不匹配.福特增持的原因可能在于打破这种格局,但破局在更大的程度上是三方勾兑或默许的结果.
2004年协议的优先购买权:
福特最多持股38.506%
控股结构的可能变化,来自于2004年底的协议.福特与江铃控股2004年12月签署的“关于江铃汽车股权购买安排的备忘录”:在满足相关中国法律和《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及保持江铃汽车的控股结构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江铃控股同意授予福特“收购被收购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根据该优先购买权,福特可以依其自行决定在江铃控股收购江铃汽车完成后3年或以后的任何时间受让江铃控股持有的江铃汽车不多于7%的股份,但是如果在福特行使该项优先购买权之前,江铃控股未能收购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持有的3.01%法人股,江铃控股向福特转让江铃汽车的股权应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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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受让最多7%的股份是否包括在二级市场增持呢?根据江铃汽车2005年9月20日公告的福特增持0.04%的收购报告书中,“如福特有进一步增持江铃汽车的意图,包括但不限于优先购买权的安排”.也就是说,福特可以在二级市场增持之外,还能最多受让江铃控股7%的股份.
2013年4月15日前,福特在二级市场上增持B股1.506%,细微的股权变化就显得非常微妙了.
首先来看福特此次增持前的可能股权变化.如,江铃控股收购上汽的3.01%,江铃控股的持股比例为37.04%(41.03%+3.01%-7%),福特为37%(30%+7%);如果江铃控股未收购上汽的3.01%,则江铃控股持股为35.53%(41.03%-5.5%),而福特为35.5%(30%+5.5%).无论江铃控股是否收购上汽的持股,均保证了江铃控股对江铃汽车的控股权.
然而在福特增持1.506%之后,江铃控股41.03%,福特31.506%,可能的股权结构就发生了质的变化了.如果江铃控股收购上汽3.01%,江铃持股为37.04%(41.03%+3.01%-7%),福特为38.506%(31.506%+7%);如果江铃控股未能收购上汽3.01%,则江铃控股持股比例为35.53%(41.03%-5.5%),福特为37.006%(31.506%+5.5%).两种情况下,福特都成了江铃汽车的控制人.
但是,福特成为江铃汽车的控股股东,还存在着高压线.2004年的备忘录还规定,“满足相关中国法律和《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及保持江铃汽车的控股结构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福特才有优先购买权.如果福特完成受让,江铃汽车的控股结构将发生变化.
福特股权变动的五种可能
然而,近期内福特进一步增持江铃汽车的可能性较小.一方面是因为公告明确规定在首次增持日2013年1月21日起12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江铃汽车的股份最多只2%,包括之前的1.506%,在2014年1月20日以前,福特增持江铃汽车的股份不会超过0.494%.
另一方面,江铃汽车目前尚处于投入期.平安证券的调研显示,江铃汽车正在研发的项目有N330(自主开发的下一代SUV产品)、N800项目(自主开发的下一代卡车产品)、J08产品项目(从福特引进的一款SUV产品)、J09产品项目(从福特引进的新一代全顺产品)、J10产品项目(在现有皮卡平台上开发的一款升级皮卡)、J11(N350驭胜SUV的升级产品)、J12(拓展海外市场的右舵产品)、J16(短期重卡产品)等多款整车和JX4D24、JX493和E802、福特2.2升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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