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方面有关论文范文例文,与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机制的经济法理基础相关论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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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对市场的干预程度越来越小,现代政府的理念便是能够由市场解决的交由市场来解决,市场不能完全解决的可以设置市场准入制度加以限制.在这样的社会经济背景下,催生了市场准入制度,在农村金融领域内,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机制作为市场准入法律制度中的一个分支,也逐渐走到了金融理论与实践的前台.
关 键 词: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机制;理论基础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1-000-03
市场准入制度源自于国际贸易领域之内,随着法律制度相互界限的现象越来越多,市场准入制度被引入了众多的法学领域.在经济法的领域内,有的学者认为,市场准入制度是指关于一国准许公民、法人进入特定市场,从事相关商品生产经营活动时所应具备的条件和需要遵循的程序规则的一系列制度规范的总称.也有学者认为,市场准入制度是政府进行市场管理,保障经济有序发展的一种制度设计,具体是指规范相关市场主体以及交易对象进入某一市场的准则和法规的总称.①还有人认为,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实现经济的良性运转或某一公共政策,从而允许某些市场主体在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规则时进入特定领域所制定的各种法律制度的总称.②可见,市场准入制度目前为止尚无一个准确的概念对其加以完整的描述,上述概念均有一定的道理,都是从不同的角度对市场准入制度进行的合理概括.
一、经济法中关于“两个失灵”的理论
(一)经济法分析的基本框架
自从亚当斯密提出“看不见的手”的理论之后,古典经济学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于是“看不见的手”的理论也就成为了市场经济中的一个基础性的理论,在此基础上,宏观经济学又有了“政府之手”的理论,“看不见的手”主要是强调市场在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意思是在社会经济交往中有一只看不见的无形的手在分配着资源维护者经济秩序,这只手就是市场的作用.而“政府之手”理论强调市场经济运行的过程中,仅依靠市场的力量不足以稳定市场秩序,有时须要借助政府的力量来予以应对,例如:经济危机等,此时政府所发挥的作用是纠偏性的,政府的这种作用被称为“政府之手”.市场经济中的这“两只手”的作用,共同支撑着市场经济向着秩序化的方向发展,同时“两只手”的理论也是宏观经济分析的最常用的基础性分析方法.但是市场经济中的这“两只手”并非在任何时候都能够起作用,当他们遇到各自难以解决的问题时便会出现失灵的现象,俗称“市场失灵”或“政府失灵”,合称“两个失灵”.“两个失灵”是市场经济中经常发生的现象,也是市场经济须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因而,“两只手”理论以及对“两个失灵”问题的解决,不仅是市场经济理论中的重要假设和分析框架基础,同时也是经济法中的基本原理.
(二)“两个失灵”问题的解决与金融秩序
金融秩序是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如此,市场经济秩序对于金融秩序的依赖程度也是非常高的.金融危机引发了经济危机,说明此时市场调节的作用是失灵的,须要借助政府的力量来解决经济危机,然而,国外很多国家的政府在应对经济危机的过程中所采取的措施力度有限,未能真正发挥政府在应对经济危机中的主导作用,从而处理危机的效果并不理想,故有的政府还被迫下野,这说明了政府在应对经济秩序的过程中处于失灵状态.政府作为宏观经济的调控者,所起的作用就应当是把属于市场的交由市场自己去解决,当市场出现失灵,没有能力解决的时候,可以由政府加以适当干预,以达到调控宏观经济的目的.这一理论既是宏观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同时也是经济法的基础理论,我国改革开放取得了巨大成就直接印证了这一理论.2009年美国次贷危机而引发的全球经济秩序危机其不良后果也波及到了我国,我国中央政府积极采取了各项应对措施来应对市场调解过程中的失灵现象,并给与适度的行政干预,最终化解了金融危机.这一做法又一次印证了当市场调解失灵时若政府不及时采取适度干预措施或者政府干预措施不得当出现失灵的状况,那么金融秩序有可能会出现不稳定的危机,但若政府能够采取及时有力的措施应对危机事件,即合理解决好了“两个失灵”问题,那么金融秩序将会趋于稳定.
(三)农村金融市场准入与“两个失灵”的消减
实践中,“两个失灵”问题的解决是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方法和手段,而关于“两个失灵”问题解决的理论也就成为了经济法的基础理论.在农村金融领域内,同样存在着“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这“两个失灵”的问题,农村金融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两个失灵”现象作出矫正,从而使农村金融市场秩序恢复正常.因为,首先,农村金融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是对社会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一种合理筛选,将优质资本引入农村金融市场领域之内有利于提升农村金融市场的自我调节能力,使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力有所提升.其次,农村金融市场准入可以充分地发挥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作用,这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市场失灵”现象的发生.最后,农村金融市场准入制度一方面富裕了政府机构的审查权力,同时也对政府的权力也做了一定的限制,有力地防止了政府过度介入农村金融市场而导致“政府失灵”现象的发生.由此可见,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有利于消减“两个失灵”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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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场失灵”理论对农村金融市场准入立法的影响
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出现了周期性的经济危机现象,而且这种现象不以政府和社会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无论市场主体有多么努力,经济围兜都会像魔咒一样如期而至,研究者开始对市场经济本身的规律进行研究,人们逐渐开始意识到市场经济存在着自身固有的缺陷,这一缺陷会通常会表现为市场在调节过程中的失灵,于是西方宏观经济学理论中便有了政府适当干预的理论,即通过政府对市场的适度干预来达到对市场失灵的矫正,市场准入制度的设置正是政府适度干预市场的一种手段.在金融领域之内,仍然存在着经营性的风险和市场危机的风险,市场准入作为防范金融风险的第一道屏障,有效地防范由于市场失灵带来的农村金融市场可能发生的各种金融风险.因而,农村金融市场准入与“市场失灵”理论与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系,由此也能够揭示出农村金融市场准入制度立法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农村金融避免风险的需求
由于农村金融的服务对象是“三农”以及农业经济,农业经济特殊的特点导致了农村金融具有特定的风险性.首先,农业经济具有季节性和自然灾害不确定性的特点,这就会给农业经济赖以生存的农村金融带来更加具有不可预知性的风险.其次,农村金融机构由于较为分散,相对于城市商业银行而言,农村金融机构更加容易发生系统性的风险.再次,农村金融机构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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