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有关论文范文例文,与完善与股权转让所得税相关的两个税收政策的建议相关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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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及实施条例规定了农业、基础设施、综合利用资源等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从税收立法角度,不鼓励企业选择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核定征收企业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等税收优惠.并《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规定了不能实施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公司类型.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公司故意执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利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在逃避税收.笔者认为,立法本意的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总收入应为正常企业经营收入,而不应包括非经营收入,如股权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因非经营收入相关税费很低,如股权转让收入税费主要为印花税,建议国家税务局发文细化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总收入含义,排除股权转让收入等非经营收入,从制度上杜绝个别纳税人不法避税动机.《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问题的通知》(甬地税[2010]10号)规定: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取得主营业务以外的转让财产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取得的收入),若该项财产转让的收入和计税基础能准确核算的,应把转让财产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和实际支付的与转让财产相关税费后的余额(如余额为负数按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财产净值为有关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按税收规定的下限(最低折旧、摊销年限等)计算的可在税前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等后的余额.可见,有些税务机关已经关注到核定征收所得税政策缺点,期待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相应政策.企业所得税有关论文范文例文,与完善与股权转让所得税相关的两个税收政策的建议相关论文答辩参考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