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相关论文范文资料,与对我国《合同法》条款中“法律\行政法规”的理解与适用相关论文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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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规定.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违反将导致合同无效的,一旦违反该规定,合同如果继续有效将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重大利益的,也应当认定该规定是效力性强制规定.二是否定性识别.首先从强制性规定的立法目的进行判断,如果其目的仅是为了实现管理的需要,并非针对行为内容本身,则可以认为属于管理性强制规定,而不属于效力性强制规定.如《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即属于该类型的管理性的强制性规定.其次,从强制性规定的调整对象来判断,一般而言,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针对的都是行为内容,管理性强制规定主要是单纯限制主体的行为资格.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条款属于管理性规定,而不是效力性规定,其仅仅是对物权行为的限制,并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故该条规定不能作为确认合同无效的依据.
三是综合法律法规的意旨,权衡相互冲突的权益,综合认定强制性规定的类型.主要是结合合同无效的其他因素考虑,如果立法目的不仅仅是管理需要,更涉及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则还是应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如《保险法》和《证券法》有关保险业与证券业从业资格的规定.
参考文献:
[1]王利明.合同法新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2]沈德咏,奚晓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理解与运用[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
[3]王轶.民法典的规范设置―以对我国《合同法》规范配置的反思为中心[J].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7).
[4]赵晓林.违反管理性强制规定并不必然致合同无效[N].人民法院报,2010-04-01.
[5]史尚宽.民法总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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