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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打劫的是平民.(《流氓的变迁》,1930年1月1日《萌芽月刊》第一卷第一期)改句:他们所反对的是奸臣,不是天子,他们所打劫的是平民,不是将相.(见《三闲集》)
鲁迅在修改例(7)时,直接在手稿上通过连续添加的形式,把“筛下时”改成了――“竹筛底下的时候”.正式发表时,又把“绳”改为“绳子”.“竹筛底下”比“筛下”要明确得多、具体得多,准确地写出了鸟雀进入捕具的部位.不过,鲁迅如此添加的意图主要还是从语言的音乐美的角度来考虑的.将单音节词改成了双音节词,使得句子音节自然和谐,节奏舒缓有度.极其口语化的叙述,让人觉得如叙家常一样亲切自然.
“言辞当求美也.”(杨树达《汉文文言修辞学》).如果说例(7)是为了追求语言的声韵美将单音节词改为双音节词的范例的话,那么例(8)则是作者为了追求语句的节奏美,将双音节词改为了单音节词.改句把双音节的“曾经”改换成单音节的“曾”字,就是为了和后面单音节的“蒙”字搭配合更协调,念起来更顺畅.这样看来,是用单音节词还是双音节词,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语境和题旨的需要而定.这正如修辞学家陈望道所说的:“语言文字的美丑全在用得切当不切当:用得切当便是美,用得不切当便是丑.”(《修辞学发凡》)
例(9)改句中添加了“不是将相”之后,便与前面的“不是天子”相对,把“侠之流”终于是奴才”的本性揭示得更清楚.这一添加虽与原句的意思没有什么根本不同,但在声律上却是大不一样了:改句较之原句整齐匀称,音节分明流畅,节奏感明显增强了.它虽在表意上并没有增加什么新信息,却弥补了原句声律上的小瑕疵,使得改句具有形式上的对称美、音律上的节奏美、语意上的对比美,这样看起来顺眼,读起来顺口,听起来顺耳,真可谓声情并茂、美不胜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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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增添词句,力求生动形象
(10)原句: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采腊梅花.(《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见《鲁迅手稿选集》)
改句: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同上)
(11)原句:(藤野先生)一将书放在讲台上,便向学生介绍自己道:“我就是叫作藤野严九郎的等”(《藤野先生》,见《鲁迅手稿选集》)
改句:(藤野先生)一将书放在讲台上,便用了缓慢而很有顿挫的声调,向学生介绍自己道:“我就是叫作藤野严九郎的等.”(同上)
(12)原句:他跪着俯伏下去时,果然背上有一个圆的小包袱,青色布,上面有些暗红色的花纹.(《眉间尺》,见《鲁迅手稿选集》)
改句:他恭敬地跪着俯伏下去时,果然看见背上有一个圆圆的小包袱,青色布,上面还画上一些暗红色的花纹.(同上)
例(10)中手稿的影印件非常清晰地显示:鲁迅把“采”涂掉了,而改成了“爬上花坛去折”.仅用一个“采”字,的确太平常了,不够具体,显得很一般.加上了“爬上花坛去折”这样一个描述“采”腊梅全过程的“连动式”修饰语,比原先单用一个“采”字具体、形象多了.特别是一个“爬”字,尤为传神,活画出小孩子天真、顽皮的性格特点,充满了童趣.
例(11)加了“缓慢而很有顿挫的声调”,非常真实地“复原”了藤野先生当时作自我介绍时的情景.描述这样很有个性、很特别的“声调”,先声夺人,写出了独特的“这一个”.不仅如此,还为文章结尾“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作了必要的铺垫,是一个巧妙的伏笔.总之,这一“添”成了描写藤野严九郎“亮相”时的精彩一笔.它在起到让人如闻其声、如见其人的艺术效果的同时,也彰显出文章照应之自然、作者行文之严谨,显示了作者高超的语言技巧.
例(12)是写复仇者“黑色人”被召进王宫时的情形.从手稿的影印件可以清楚地看到:鲁迅在“跪着”的前面用插入符号加上修饰语“恭敬地”三个字.这样,在凸现黑色人“恭敬”神态的同时,也表现出复仇者的冷静、机智.至于对“小包袱”的描述,改句加了一个“圆”字,与前一个“圆”字连在一起,构成了叠音词,不仅念起来更为顺畅,而且使“小包袱”具有立体感.“还画上一些暗红色的花纹”的描述较之于“有些等花纹”的交代,显然要具体、详实得多,同时也能避免和前句中的“有”字重复.总之,改句通过加上恰当的修饰语,改变了原句的粗疏、笼统,使得“小包袱”――这一复仇的重要“道具”像电影里的特写镜头般醒目、突出,更具视觉冲击力,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五、突破常规,营造独特效果
(13)原句:只有着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吃喝.(《孔乙己》,见《新青年》1919年4月第六卷第四号)
改句: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见《呐喊》)
(14)原句:直到下半天,几个人寻到山坳里,看见刺柴上挂着他的一只小鞋.(《祝福》,见1924年3月25日《东方杂志》半月刊第二十一卷第六号)
改句:直到下半天,几个人寻到山坳里,看见刺柴上挂着一只他的小鞋.(见《彷徨》)
例(13)中,作者把“着长衫的”改为“穿长衫的”是出于表达口语化、通俗化的需要,并没有什么超常之处.倒是将“吃喝”改为“坐喝”有些不同寻常.文句是写“穿长衫的”在咸亨酒店“阔绰”用餐时的情景,用常用词“吃喝”来描写无疑是正确的,似无改动的必要.大约作者觉得这个词太一般了,不仅毫无新鲜感可言,而且也无法准确、传神地表现出“穿长衫的”下馆子吃喝的个性化特征,于是就自造新词“坐喝”来形容.这个超常搭配、临时“生造”的词语,非常形象、传神地“描摹”出“穿长衫的”坐着喝酒的情景,也和上文所写“短衣帮”站着喝酒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所有这些对小说主人公活动场景的生动描述,为酒店里“唯一的”“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另类”――孔乙己的出场作了十分精彩的铺垫,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之所以能取得这些艺术效果,与作者突破常规、创造性地运用新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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