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殊教育论文范文,与《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6—2016年)》相关毕业设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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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随班或特教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重度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的思路,有效解决目前残疾儿童中残疾类型越来越复杂、残疾程度越来越严重的难题,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三、健全保障体系是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必要条件
我国特殊教育起步晚、基础薄弱,目前仍然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缺乏完善的支持保障体系,不少特教学校办学条件较差,教育质量不高.要解决近8万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困难多,任务重,需要国家和社会更多的投入和支持.
首先要统筹规划,合理使用特殊教育资源.《提升计划》要求“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进一步保障随班就读学生获得必要的、基础的学习条件.为保障大部分轻度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在普通学校顺利完成义务教育,《提升计划》明确规定“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等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二是要完善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促使其形成招生能力,因此《提升计划》提出“国家支持建设的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要在2014年秋季开学前全部开始招生.支持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三是要从县级层面考虑特殊教育的资源配置问题,要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教育资源,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保障重度残疾少年儿童“足不出户”也能享受到教育.
其次是加大力度,提高特殊教育财政投入.《提升计划》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要在三年内达到600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高.目前标准高于6000元的地区不得下调.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这项措施不仅将大幅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生均经费标准,有效保障特殊教育学校的正常运转,同时也明确了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经费标准,将大大提高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孩子的积极性,并为残疾孩子送教上门提供有效支持.
努力构建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华东师范大学学前与特殊教育学院方俊明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提升计划》)要求“经过三年努力.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明确提出“积极开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那么,哪些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要发展,为什么要发展和根据我国实际怎样发展,是贯彻文件时要认真领会和把握的关键点.
一、发展哪些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
从现代社会对个体发展的要求来看,人的一生应该接受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及以上等不同阶段的教育.每一教育阶段都有自身的任务和价值,对人的成长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因此,《提升计划》从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使我国残疾人教育事业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适时提出在三个非义务教育阶段积极发展特殊教育的任务.一是要求各级政府要“要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列入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增设学前班或附属幼儿园.”二是拓展残疾学生的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招收残疾学生.鼓励特殊教育学校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中部(班).扩大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残疾人特点合理调整专业结构,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三是发展残疾人的高等教育,“有计划地在高等学校设置特殊教育学院或相关专业,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高等学校要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提供便利.
二、为什么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
近些年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政策环境的改善,我国特殊教育发生着一系列巨大变化,逐步从以往的慈善型、福利型转变为保障型、权益型.扩大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办学规模是适应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
首先,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是我国学前教育整体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学前教育处在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发展时期,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和康复已经纳入国家和地方发展学前育的行动计划.特殊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证明:对特殊儿童的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和早期教育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但错过了时机往往事倍功半,甚至是效果甚微.因此,发展学前阶段的特殊教育可以改变我国已入学的学龄残疾儿童多半错过学前康复与教育最佳期的现状.同时,学前特殊教育的开展还将促进特殊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第二,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大学特殊教育是满足残疾学生日益增长的接受高层次教育需求的必然要求.现在,越来越多的残疾学生希望进入高中和高等院校学习,以适应现代社会对人基本素质的要求.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已经开始形成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及继续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这些都说明发展非义务阶段的特殊教育时机已经成熟.
应该看到,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为残疾学生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发展基础.要实现更高更宽程度的发展,必须通过继续接受非义务阶段的高中和高等特殊教育.所以,高中阶段和高等特殊教育所实施的更高一级文化科学知识教育、生计教育、职业教育,即是对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的成果的巩固,更是对残疾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劳动就业能力的提升,真正实现学校教育与劳动就业之间的转衔,使残疾学生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用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服务于祖国和人民.
因此,发展学前、高中和高等教育这三个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进一步体现了我国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教育公平的坚强决心,适应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教育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也更符合当代特殊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
三、如何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
在如何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方面,《提升计划》强调了三个路径.
第一,普通教育机构与特殊教育机构要同时采取行动.《提升计划》在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三个阶段首先要求普通幼儿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积极招收残疾学生,同时要求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增设学前班或附属幼儿园,举办残疾人高中部(班),高校设置特殊教育学院或相关专业.
第二,在高中阶段,强调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残疾人特点合理调整专业结构,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多选择”;在高等教育阶段,要将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与加强其职业培训,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结合起来.也就是说,发展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时一定不能忽视职业教育,在学校设置和专业设置的比例上应该更多向职业教育方向倾斜.这种政策导向是符合我国社会发展对人才类型、结构的需要,也更符合残疾人融入社会的需要.
第三,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非义务教育可以更多地吸引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的参与,公立、民办并举,实现加速发展.这样可以给残疾人及其家庭更多的选择,适应其不同层次的需求.
强化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
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系王雁
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不但需要一大批规范化、标准化的特殊教育学校和具有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能力的普通学校,而且更需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专业水平较高的特殊教育教师(以下简称“特教教师”)队伍.《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提升计划》)要求建立健全特教教师专业标准体系、不断增强特教教师专业能力,多角度、全方位地为我国特教师资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政策支持.这将为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供新的契机,对于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一、完善特教教师专业结构
随着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高,已形成“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发展格局.特教教师队伍规模不断扩大,据教育部统计,截至2012年底,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已达5.3万人,其中专任教师4.3万人.但从总体上看,仍有不少地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康复专业人员编制标准缺失,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数量尚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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