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前教育类论文范文素材,与关于学前教育立法的相关本科毕业论文
本论文是一篇关于学前教育类本科毕业论文,关于关于学前教育立法的相关本科论文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学前教育及幼儿园及教育法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学前教育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0;特色幼儿教育的需求.但由于立法缺失,对社会力量办园举办者的资质、举办者的权利和义务、办园设施、教师资质、收费标准、视导评估、办园质量等问题缺乏明确而有效的法律规范,使民间资本往往更看重学前教育带来的利润而忽视了所具有的非营利公益性质.同时,政府对社会力量办园的扶持还很不到位.一方面社会力量办园的保教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另一方面,幼儿园举办者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不利于调动民间资本投资幼儿园的积极性,导致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无法真正体现出来.因此,应加快《学前教育法》的立法进程,使幼教事业发展有法可依,这也是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和根本保障.
二、加快《学前教育法》立法的进程,明确立法重点
当前,学前教育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学前教育立法面临着良好的发展契机.学前教育不仅已被列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而且2011年7月,教育部还制订并实施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同年10月,各省编制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近几年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教育部、中编办等十分重视学前教育立法工作.目前,教育部正在就《学前教育法》的起草等问题开展调研等这些工作为学前教育立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应该说,学前教育立法的条件已经成熟,应在借鉴国际学前教育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我国《学前教育法》立法的进程.学前教育立法首先应明确影响其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具体包括地位性质、政府责任、投入保障、标准制定、师资建设和教育质量评估等,以冲破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这也是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1.确立公益性、普惠性发展方针,制定免费学前教育路线图
明确学前教育的地位和社会属性.学前教育在国民教育中处于基础性的地位,是国民教育体系中的一个独立阶段,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是终身教育的开端,也是公共教育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发展方针.办好学前教育,有利于促进每个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国民素质的提升.因此,学前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必须突显政府在发展学前教育中的责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发展方针,实现“幼者有其园”,保障学前教育的公平、公正.
探索并建立学前教育三年免费机制.政府免费提供公共服务是公益性事业的一个重要特征.考虑到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各地应积极探索并建立学前免费教育机制,制定三年免费教育路线图.可采取先实施学前教育最后一年免费,再逐步过渡到三年全免费的方式.具体做法如下:三年内城市每个社区和县城要建成一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有一所公办幼儿园,所有小区都要落实配套建设幼儿园政策;同时,应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举办幼儿园或幼儿班,并且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村集体或者个人举办幼儿园(班),使幼儿教育尽快覆盖全部行政村;到2015年,实现学前最后一年免费教育、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全国学前最后一年毛入园率应达到9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至少应达到65%.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二年免费教育并将学前最后一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三年免费学前教育,学前教育的毛入学率应达到95%以上.
2.建立“以公共财政支撑为主,多渠道投入相结合”的学前教育投入体制
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发展面临的困境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投入不足所导致的.长期以来,因投入体制尚不完善以及科学、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的缺乏,导致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广大群众对高质量、收费低的学前教育的需求一直无法得到满足.
第一,建立完善的学前教育投入体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协同发展的学前教育发展方针,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导、多渠道投入相结合、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
第二,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为了保障学前教育事业的财政性经费投入,在学前教育立法中应明确以下四点:1)将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经费财政投入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并实施单列,使学前教育“预算有科目”;2)各地要研制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使学前教育“拨款有标准”,以保障幼儿园的正常运转;3)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要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有合理比例,并在未来的三年内有显著提高,使学前教育“投入有比例”;同时,各地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并向学前教育中的弱势群体倾斜,做到“增量有倾斜”;4)严禁用财政经费建设超标准、高收费的豪华幼儿园.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鼓励有条件的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大力发展能提供普惠性服务的公办幼儿园,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的公共服务能力,以使学前教育经费“使用有规范”.第三,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制定支持民办园发展的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办园和捐资助园,充分调动各方面投资学前教育的积极性.要制定各类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标准,使民办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和教师资格认定、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园具有同等的地位.积极扶持社会力量举办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民办幼儿园.制定并出台普惠性民办园的认定办法,实施公共财政支持、委托管理、购买服务、贷款贴息、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建立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加强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督导评估等机制,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把原来民办园的收费标准降到与公办园大体相当的水平.此外,应不断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核定不同等级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真正解决乱收费和入园贵的问题.
第四,建立优先保障农村幼儿和弱势群体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投入机制.到目前为止,我国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在享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和质量方面存在的差距较大.为了促进社会公平,中央及省级财政在学前教育资源配置、财政投入等方面应向农村、欠发达地区以及弱势群体倾斜.中央财政应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大力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发展学前教育.地方政府应加大对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发展学前教育的支持力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同时,应将学前教育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中,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逐步加大对城乡困难家庭子女、孤儿和残疾幼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资助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施残疾儿童免费接受学前教育的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均等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3.明确办园标准,严格执行资格准入制度
第一,《学前教育法》必须要明确幼儿园办园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应该涉及幼儿园的建筑布局、设施设备、教师资质、卫生安全等.各地应根据国家基本办园标准和本地实际,制定各种类型幼儿园办园的地方标准,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应根据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确保学前教育质量的提升.
第二,建立并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加强审批和管理.首先,《学前教育法》要明确规定各级幼儿园设立的最终审批权归属于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杜绝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管理混乱局面的出现.其次,明确幼儿园审批、登记注册、撤销的程序及管理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办园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资格准入制度,经审查达标者,才能为其颁发办园许可证.
第三,加强对幼儿园的动态监管,进一步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对辖区内各类幼儿机构实行动态监管.一是对目前存在的无证办园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限期整改,并采取措施助其达标.经整改达标的,重新登记备案,核发办园许可证.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当地政府应依法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二是实施幼儿园年检制度.根据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幼儿园标准,对各幼儿园在依法办园(即执行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情况和依法取得办园资质等)、办
关于学前教育类论文范文素材,与关于学前教育立法的相关本科毕业论文参考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