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类有关论文范例,与美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分心驾驶行为”的预防惩治措施相关毕业论文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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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地域广阔、人口密度低、职位流动性大、工作与居住区距离较远等原因,汽车是美国人生活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所以美国被称为“行驶在车轮上的国家”.在美国成为世界经济第一强国的过程中,发达的公路交通网络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现今,美国拥有全球最发达、设施最完善的公路交通网络,公路总长650多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总长约8万多公里,位居世界首位.同时,美国也拥有世界上最多的机动车辆和完善发达的道路交通管理体系.
一、美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概述
20世纪六七十年代,针对美国激增的机动车数量和大幅增长的交通肇事伤亡事故,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美国国会在1966年通过了《高速路安全法》(HighwaySafetyAct)和《国家交通和机动车安全法》(NationalTrafficandMotorVehicleSafetyAct),赋予联邦政府权力以规制机动车辆与道路交通的安全设置和管理标准,并建立了国家公路交通局(NationalHighwaySafetyBureau),即现在的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ationalHighwayTrafficSafetyAdministration,以下简称“NHTSA”).依照这两部法律,公路交通的设计必须符合标准规范,防止因为道路本身设计问题出现车辆意外和人员伤亡;车辆也必须有头枕、防碎的挡风玻璃、吸能转向方向盘、安全带等安全防护措施.1970年,机动车辆肇事造成的死亡率开始出现下降.
对机动车性能的科学改良,能够有效的降低机动车事故时的人身伤亡,但并非所有的安全设计改良都容易被人接受.例如在安全带的设置上,由于限制了驾驶人员和乘客的活动空间,最初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现在车辆上时,驾驶人员和乘客并未广泛使用.但到后来有学者研究,发现安全带可以大大降低驾驶人员和前排乘客的伤亡率.1968年美国《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FederalMotorVehicleSafetyStandard,以下简称“FMVSS”)规定新上市机动车都要安装座椅的安全带,以便驾驶人员和乘客使用[1].直到20世纪八九十年代,在发生了大量本可通过使用安全带避免伤亡的交通事故之后,美国各州才开始立法强制要求驾驶人员和乘客使用安全带.1984年,纽约州通过立法要求机动车内的驾驶人员和乘客都要配戴安全带,这是美国强制使用安全带的第一个州立法.目前,美国有45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立法规定要强制安装使用安全带,但新罕布什尔州尚未对此做强制性的规定.此外,各州在具体强制使用安全带的人员范围上,略有不同,有的州规定是驾驶人员和前排乘客,有的州将后排乘客也纳入了强制使用安全带的范围.还有的州,出于保护少年儿童的需要,要求机动车辆上10岁以下的儿童都要使用安全带.如果交通警察发现驾驶人员和乘客未按规定使用,轻则是警告,重则是吊销驾驶照或执处以上百美元的罚款.
通过立法强制驾驶人员和乘客使用安全带,是有效改善公路交通安全的良好实践.为解决当前公路交通安全最大的隐患问题――驾驶人员的分心驾驶,美国联邦和各州也在通过类似的途径积极进行立法和司法,以便进一步减少公路交通道路事故,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二、“分心驾驶行为”的界定
车载无线通讯技术的发展使现在的交通事故绝大多数源于驾驶人员的“分心”,包括开车时接打移动、收发短信、上网等.联邦和各州立法机关就像解决使用安全带问题一样,出台法律禁止驾驶人员在开车时使用手机.
各州在界定“分心驾驶行为”(distracteddriving)时,一般包括所有干扰车辆驾驶人员开车注意力,危及驾驶人员、乘客和其他人安全的行为,例如驾驶人员接打手机、收发短信、吃喝、与乘客谈话、化妆、看地图、用导航、观看视频、使用收音机、CD或MP3播放器等行为.[2]经有关专家测定,由于短信需要驾驶人员阅读、发送或接收,是所有上述分心行为中对驾驶人员认知注意力干扰最大的一项.
美国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统计现在绝大多数车祸的原因不是因为机动车辆安全性能差、驾驶者技术水平低、酗酒、超速行驶等传统因素,而是因为驾驶者在驾驶中使用无线通讯设备接打、收发短信等“分心驾驶行为”所致.仅在2011年,美国就有3,331人死于上述分心驾驶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387,000人因此车祸受伤.具体到手机短信收发方面,据美国无线通信和互联网协会(CTIA-TheWirelessAssociation,以下简称“CTIA”)称仅在2011年6月,就有超过196亿条短信在美国境内接收或者发送,比2009年6月同比上涨了50%.[3]同一时间段内,美国境内的交通事故比例也呈现上升趋势.美国佩优研究中心(PewResearchCenter)的报告称在美国分心驾驶造成交通事故伤亡事件中,11%是20岁以下的驾驶人员,事故发生时,他们常常正在进行收发短信、接打等分心行为.另据调查,40%的青少年会在驾驶时使用手机从而使自己和他人处于危险境地之中.[4]开车时,用手机接打、收发短信,都会分散驾驶人员的注意力,从而大大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2012年4月,美国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发布的一项报告中称,全美2011年度青少年驾驶人员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多数是因为正在拨打,包括通过无线蓝牙耳机接打、收发短信、电子邮件等分心行为造成的.[5]
三、“分心驾驶行为”惩治的司法实践
上述“分心驾驶行为”中,使用手机接打和收发短信是两种最典型的方式,也是美国各州立法重点惩处的对象.
截至2013年1月,根据美国高速公路安全协会(GovernorsHighwaySafetyAssociation,以下简称“GSHA”)的统计,已经有10个州、华盛顿特区、波多黎各、关岛和美属维尔京群岛禁止所有的驾驶人员在开车时使用手机.但对不能使用手机的驾驶人员做了一些区分.例如33个州和华盛顿特区禁止所有的新手司机使用手机;有19个州和华盛顿特区规定在有乘客的时候,校车司机不能使用手机.39个州、华盛顿特区、波多黎各、关岛和美属维尔京群岛禁止所有的驾驶人员发送短信,但有5个州是禁止新手司机发短信,3个州是限制校车司机发短信.像缅因州、新罕布什尔州和犹他州等把使用手机作为一个更加普遍的分心驾驶的问题.犹他州规定,驾驶人员使用手机,只有在也有除超速之外的其他违规驾驶行为时,才是违规.[6]2010年9月30日生效的马萨诸塞州的《安全驾驶法》(TheSafeDrivingLaw),根据现代交通运输系统的变革,把交通主管机构和运输部门进行了整合,建立了一个新的机构――马萨诸塞州运输部(MassachusettsDepartmentofTransportation,以下简称“MassDOT”),分别由交通局运输和公共工程行政办公室(EOT)、收费公路管理局(MTA)、高速公路处(MHD)、机动车辆登记处(RMV)、航空委员会(MAC)和港口管理局(MPA)构成.海湾运输局(MBTA)和区域交通管理部门(RTA)受新组织的监督.运输部主要包括公路、运输、航空和机动车登记处四个部门,秘书长任命每个部门的负责人.《安全驾驶法》规定初级驾驶员使用移动或移动电子设备属于民事违法行为.“移动电子设备”是指任何手持或其他便携式的电子设备,能够进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之间的数据通信,包括但不限于移动、短信传输系统、寻呼设备、个人数据助理、笔记本电脑,能播放视频游戏或数据视频光盘的电子设备,能够进行数据摄像、传输或其他方式多种形式的联合,或者是能够接收电视信号的可视设备,但移动电子设备不包括任何为了给车辆后座乘客观赏娱乐或紧急导航、提供帮助的暂时或永久安装、添置的音频设备.仅有的一项使用移动电子设备的例外是要报告紧急情况.报告紧急情况时,驾驶人员可以停驶机动车辆至安全区,再用移动电子设备报告.通常,第一次违规是100美元罚款和吊销60天驾照及重新培训,第二次违规是250美元罚款和吊销180天驾照,三次或以上违规是500美元罚款和吊销1年驾照.公共交通运输车辆驾驶者使用移动的民事处罚,没有保险费,每次处罚500美元.18岁以上的驾驶者不当使用无线的民事处罚,也没有保险费,如单手在方向盘上,没有使用可能会干扰驾驶的设备,第一次罚35美元,12个月内第二次违规罚75美元,12个月内第三次违规罚150美元.收发短消息也是民事处罚,没有保险费.驾驶者不能用任何移动或其他手持电子设备通过互联网书写、发送或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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