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排名方面论文例文,与竞价排名中的广告法律问题相关毕业设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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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受害人遍布全国各地.央视的报道再次揭露了竞价排名的违法问题.2014年人民网也在《民营医院为何热衷百度竞价排名》一文中作出报道:大部分民营医院都会选择在百度上购买推广服务,包括竞价排名、网盟以及品牌专区等.其中,竞价排名最为普遍.医院的方式通常是通过竞价某个疾病名称,获得出现在搜索结果页前几名的位置,以期被患者看到.点击该医院网站后,一部分患者会接受弹出的“商务通”对话(一种网页的即使通讯工具),进行咨询,进而转化为真正的病源.而百度推广自称:“推广信息出现在何处,是由出价和质量度共同决定的.”尽管百度说是质量度高的会靠前,但质量度是个什么,没有一定标准.并且发布在推广页面的信息是否得到百度的审核,答案也都是未知的.因此更加无法确保竞价排名的真实有效性.
2.2违法广告行为
在竞价排名中主要存在以下违法广告现象:
(1)虚假广告.从世界范围内看,各国都对市场竞争中存在的虚假广告行为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例如,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关于虚假广告的定义:虚假广告是指任何具有误解、省略、引诱或其他可能误导大批理想消费者,使其受到伤害等一系列情形的广告.虚假广告对产品的品种、质量、性能、价格、规格、用途、等等做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我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信息,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网络广告与传统广告相比,由于网络广告发布者来源众多,成分复杂加之制度设计缺失造成的政府职能部门难以监管,导致其公众可信度较低,同时也为虚假广告行为的滋生提供了理想的环境.竞价排名中最具代表性的虚假广告有两类:一是竞价排名中所宣传的产品内容与实际明显不符,消费者利用竞价排名中的链接进入商家网站后发现其出售的商品与竞价排名中所列举的信息并不一致;二是产品信息虽然一致,但产品本身存在严重的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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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禁广告.我国《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不得做广告.”烟草广告在第十八条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但是在网络上这些广告却非常泛滥,甚至有些商家可以偷换概念,购买一些不相关的字词作为自己的产品竞价排名广告中的关键字.
(3)无照经营的广告.要想经常广告业务,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应取得《营业执照》和《广告经营许可证》.如果要想经营医疗器械、药品等产品广告,必须要经过特殊的审批程序.然而在互联网中经营广告业务,任意一家网站如果技术过关都可以通过竞价排名形式发布广告或者经营广告.因此,网络上一些网站超范围经营甚至无照经营现象大量出现.
3竞价排名的监管现状
3.1相关竞价排名案件缺乏确定的法律指引
竞价排名在现实适用中出现诸多困境,两起看起来似有关联的案件,因为缺乏统一的法律指引,往往会出现了两种不一样的审理结果.现行法律制度难以直接适用于百度的竞价排名业务.
3.2现行法律无法有效规制竞价排名行为
《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第23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显然,该条的规定仅在网络公司明知链接网站存在侵权行为时承担责任.而没有明确链接发布之前事前的审查注意义务,搜索引擎公司可以依据此条规定主张免责.
《侵权责任法》第36条: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这些规定都难以直接认定搜索引擎公司的责任.
4竞价排名的法律调整
(一)完善现行广告法律制度,尽快将竞价排名确立为广告,纳入《广告法》的调整范围.
目前竞价排名存在诸多问题,但是却缺乏对其有效的规制.应该根据竞价排名的性质,将其确立为广告,一系列广告法规都可将其纳入调整范围,防止法官在判定此类案件中无法可依,影响司法的公信力.
(二)修订《广告法》制定专门的《网络广告法》以更好适应网络环境
我国现行《广告法》是1995年施行的,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今社会的发展需要,尤其是近十年来互联网产业的迅速崛起,这使得法律对这部分产业规制的空白.同时,互联网广告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一些独特的发展特性,法律也应该及时作出调整制作一部《网络广告法》.
(三)加强行业自律,竞价排名广告应当具有相当的识别性
对于竞价排名广告,应当在醒目位置标注“竞价广告”,不得故意误导公众.竞价排名结果与自然搜索结果应当分开排列,可在正文的空白地带设置专门的区域投放竞价排名.加强行业自律,不得恶意屏蔽搜索结果: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外,不得恶意屏蔽搜索结果,人工干预信息传播;不得购买恶意关 键 词:不能出于不正当竞争的原因,恶意购买他人合法持有的关 键 词.
注释
文炯:《搜索引擎之竞价排名研究》,《江西图书馆学刊》2006年第1期,第117页.
汪涌、史学清:《网络侵权案例研究》,中国民主法治出版社2009年版,第68页.
FTCLetterToSearchEngineCompanies,FTC,June27,2002.
【10】【19】【20】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广告法律手册【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1-4.
李明伟:《论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的广告属性及其法律规范》,《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前沿2009》法律出版社,第340页.
李明伟:《论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的广告属性及其法律规范》,《新闻与传播研究》,2009年第16卷第6期,第95页.
胡鸿高,赵丽梅著《网络法概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11月,第548页.
参考文献
[1]什么是百度推广?[EB/OL].[2011-4-19].http://e.baidu./faq/.
[2]李明伟.论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的广告属性及其法律规范[J].新闻与传播研究,2009(6):97
[3]文炯.搜索引擎之竞价排名研究.江西图书馆学刊.2006.1
[4]郭卫华、金朝武.网络中的法律问题及其对策[M].法律出版社,2001::377-398
[5]央视曝光百度竞价排名中虚假网站http://tech.163./08/1116/11/4QS8PP4N000915BF.[2008-11-16]
[6]黄豁.网络搜索“竞价排名“之殇[J].t望,2008(39):53.
[7]民营医院为何热忠百度竞价排名http://health.people../n/2014/0317/c14739-24651274.[2014-3-17]
作者简介
蒋姗姗(1990-),女(汉族),湖北武汉人,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学生,硕士,研究方向: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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