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类论文范文集,与“枫桥经验”思辨:在着力化解矛盾中动态维稳相关毕业论文网
本论文是一篇枫桥经验类毕业论文网,关于“枫桥经验”思辨:在着力化解矛盾中动态维稳相关硕士论文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枫桥经验及社会管理及改革创新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枫桥经验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30340;民事类矛盾、社会中的民生类矛盾和经济建设中的发展矛盾.在充分运用“四前工作法”、“四先四早机制”基础上,枫桥镇创新实施“矛盾化解五分法”:分工负责,维稳责任具体化;分块实施,综合治理网格化;分层掌控,源头预防动态化;分级联动,矛盾化解即时化;分类管理,服务教育人本化.2010年8月份,诸暨市成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县市之一后,市委政法委在总结原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基础上,又开展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六大体系建设:构筑一个系统化的社会管理组织体系,构筑一个本土化的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构筑一个多元化的社会矛盾化解体系建设;构筑一个立体化的社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构筑一个网络化的社会管理信息体系建设和构筑一个规范化的社会公平的执法体系建设.上述社会管理体系有很多亮点,简述如下:党委政府牵头下政法综治组织的专群结合模式是一个组织基础.1.5万平方米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为外来人员及特殊人群的服务彰显人本化.点线面结合的“枫桥式”社会矛盾大调解体系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联动.通过信访、司法救助、社会关爱等机制的完善为群众权益维护机制的健全奠定基础.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制度化和健全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指挥机制.通过加快科技强警、提升打防控水平和强化公共安全监管维护了社会安定.社会管理的网络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程度越来越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得到加强.
上述新做法集中体现出来的是群众路线的深入贯彻,群众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开创了共享、共建的群众有序参与社会管理的格局.“枫桥经验”之所以常青其核心原因就在于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依靠好群众、发动好群众、凝聚好群众.
四、“枫桥经验”应始终成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法宝
新世纪以来,社会转型期的特征是社会矛盾增多,枫桥乃至绍兴全市紧紧立足“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这一“枫桥经验”最基本精神,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为绍兴市维护基层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在“枫桥经验”的实践和探索中,始终把以人为本作为指导思想,把化解矛盾作为主要任务,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发挥专群结合的最大优势,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是“枫桥经验”的不变的主旋律,在创新发展历程中,“枫桥经验”有了民主性、社会性、制度性、创新性等一些鲜明的时代特征,因此,以东方之花美誉的调解工作着力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枫桥经验”,理应成为新时期应对社会矛盾增多问题的法宝.
“枫桥经验”要始终成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法宝也需要自身不断创新提炼,还应注重以下几方面:
第一,群众基础的再筑牢.要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成败.[3]改革发展和创新的经验主要来自于群众,真正密切联系群众是社会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基石,脱离群众就会脱离实际.如何真正做到密切联系群众,需要党和政府深入思考和践行,让干部深入群众进行下访成为习惯,多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多吸收群众的智慧,再做顶层设计.
第二,调解的艺术充分运用.矛盾并不可怕,妥善地预防和化解矛盾就能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调解特别是基层的人民调解已经在发挥相当的作用,但诸暨市和枫桥镇的调解工作也反应出一定的现实不足,那就是调解人员的素质水平还亟需提升.调解其实是一种艺术,可以把心理学、语言艺术、情理法理相结合做到精致,提高调解的有效性.
第三,改革创新与稳定的协调统一.改革创新往往会有一些代价的付出,也容易产生新的矛盾和问题,会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一定影响.所以需要将改革创新与稳定协调统一起来,不让其成为对立面,在改革创新中注重群众权益的依法维护,树立正确的维稳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问题,将改革创新与稳定统一于法治轨道.“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枫桥经验”的不断创新发展,为法治提供了养分,法治又为“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指引了方向.
通过上述对“枫桥经验”的初步思辨,对其根源性的因素加以剖析,笔者认为“枫桥经验”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的主要经验,也是当前社会管理加强和创新的重要依托,其在化解矛盾并动态保持社会稳定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注释
{1}王海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实践与思考》,《公安学刊-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第5期.
{2}李恩树:《阮建明:赋予枫桥经验新内涵》,《法制日报》,2011年7月1日.
{3}《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2012年12月4日.
参考文献
[1]谌洪果:《“枫桥经验”与中国特色法治生成模式》,《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9第1期;
[2]杨燮蛟:《转型期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研究――以浙江“枫桥经验”为视点》《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
[3]绍兴市委市政府:《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09年;
[4]吴锦良:《“枫桥经验”演进与基层治理创新》,《浙江社会科学》,2010年第7期.
赵海丽,浙江诸暨人,绍兴市委党校副教授,研究方向:行政法学.
枫桥经验类论文范文集,与“枫桥经验”思辨:在着力化解矛盾中动态维稳相关毕业论文网参考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