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论文经济— 范文

法律法规类有关论文范文资料,与网络游戏虚拟物交易的相关法律问题相关毕业论文格式范文

本论文是一篇法律法规类有关毕业论文格式范文,关于网络游戏虚拟物交易的相关法律问题相关硕士论文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法律法规及物品及信息化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法律法规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国内运营的绝大部分游戏实行“永久免费”,依靠“增值服务”获取收入,包括向网络游戏用户出售游戏中的货币、装备等虚拟财物的模式盈利.

(二)网络游戏虚拟物交易法律研究的必要性

1.“免费游戏”运营新模式的迫切要求

从虚拟物交易的现状来看,中国的虚拟物交易市场已经初具规模,并在不断壮大.随着对用户需求的深度把握及相关技术的不断成熟,“巨人网络上市,盛大宣布免费,可以视为是中国网络游戏产业免费时代的一个正式开始”.目前,免费模式已逐渐被广大用户所认可,传统的点卡计时的付费模式受到了严重挑战并逐渐走向弱化.“在2009—2010年中国投入运营的各款游戏中,采用免费模式的比例达到了91%以上.”随着免费模式的不断发展,2009年网络游戏运营商的收入结构发生显著变化,游戏虚拟物品及增值服务的收入成为中国主流网络运营商的主要收入来源,免费模式成为网络游戏中最主要的收费形式,未来的网络游戏发展也将以该模式运行.另外,在网络游戏行业占据主导地位的网络虚拟物交易平台运营商中国网络游戏服务网(5173.)也依靠从事网络游戏虚拟物交易所获取丰厚收益,也正式启动了香港联交所的上市进程.

通过以上分析,认为虚拟物交易在免费网络游戏模式下已经成为整个网络游戏产业的关键环节,虚拟物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并涉及到巨额的社会财富,成为网络游戏相关参与方的争议焦点.

2.网络游戏虚拟物交易现存问题

针对游戏虚拟物交易的法律监管缺位,以及网络游戏行业的不规范等因素,虚拟物交易中的问题非常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交易主体的行为不规范.中国的网络游戏的虚拟物交易行为从形式上分为三种:用户间相互交易;虚拟物提供商组织人力在游戏里“生产”虚拟物,再与用户之间相互交易;游戏运营商直接向用户销售虚拟物.不论是网络游戏运营商、虚拟物提供商还是用户,均有一些不规范行为.另外,网络游戏运营商的突然倒闭、大规模地封停游戏用户账号,为了提高利润而不顾游戏的内在经济系统的平衡无限制出售虚拟道具或其他不当行为导致虚拟物贬值都会对用户的权益造成损害.

第二,虚拟物交易纠纷层出不穷.由于相关的法律规定处于空白状态,正常有序的市场交易秩序无法建立,网络游戏用户因交易时被骗或帐号被盗而引发的纠纷,网络游戏用户与网络游戏运营商间的因虚拟交易所引发的封号纠纷,开始层出不穷.“2007年11月29日,福建省福州市某电脑工作室的两名电脑技术人员,自制木马程序注入该工作室的电脑内,当年12月6日,躲在福州宁化路一个网吧内,盗窃10多个《魔域》网络游戏账户内价值10多万元的游戏装备.案发后,两人被福建台江警方抓获,2008年2月1日,两人被移送起诉.”

第三,用户权益、交易安全问题严重并引发其他社会问题.总体上,由于针对游戏虚拟物的法律体系不健全以及虚拟物交易的不规范状况等因素,网络游戏用户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其中交易安全的问题尤为严重.

三、网络游戏虚拟物交易的合理性

(一)国内外对网络游戏虚拟物交易的态度

1.韩国对网络虚拟物交易的态度

韩国立法经历了从完全禁止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到禁止赌博与赃物型虚拟物品交易的部分放开交易,再到通过收取税款承认其合法地位并予以法律规制的发展过程.韩国新法令禁止由赌博游戏所产生的虚拟物交易,利用外挂,盗窃等非正常手段获得的游戏虚拟物交易也被一并禁止.韩国对于愈演愈烈的虚拟物交易市场态度的转变,是在了解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并不会因为政府法令的禁止而消失,是在衡量了虚拟物交易社会效益的利益和弊端,是在重新科学客观的认识虚拟物交易市场之后,制定了严厉的惩戒方式和不低的税收征收方式来规范行业的发展的做法,最终在法律上承认了虚拟物品的有价性,并通过《游戏产业振兴法案试行令》使虚拟物交易合法化、规则化.

2.中国对网络虚拟物交易的态度

迄今为止,中国的法律法规尚未正式承认网络虚拟物交易的合法性,虚拟财产交易在中国仍处于灰色地带.目前,中国的主流网游运营商如盛大网络等也大都对网络游戏用户进行游戏外的虚拟物交易持反对态度,如《魔兽世界中文版使用条款协议》第7条指出暴雪娱乐公司不承认魔兽世界之外的任何财产权利要求或“真实”世界与魔兽世界相关的任何的销售、赠与或交易.而第三方虚拟物交易平台运营商如淘宝、中国网络游戏服务网等则认为进行虚拟交易是网络游戏用户的合法权利,并没有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网络游戏用户对自己合法取得的虚拟物进行交易.(二)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的合理性

对于是否应该允许进行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基本形成了允许交易与全面禁止的正反两方面主张.

主张禁止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者有如下理由:首先,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是一种观念上的存在,只存在于网络游戏世界中,其是否有交易价值,是否可以交易都尚无定论,此时使用真实法定货币进行交易,此种交易的合理性合法性完全无依据.其次,现在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市场缺乏相关监管机制与法律依据,同时其依附于网络、从属于游戏的特性造成监管困难,即使有法可依也难以落实到位,难以保障交易的安全有秩序进行.第三,现实中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过程中存在诈骗、盗窃、恶意找回等大量不法行为,甚至有交易平台专门利用不法行为牟利,整个行业安全性低、透明度低、交易秩序混乱、整体信誉不高,弊大于利.

持应允许交易,并且加强引导,促使市场正规化主张者是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首先,全面禁止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并不可行.此种交易是伴随网络游戏行业发展而自然产生的,是市场需求的体现,即使采取行政、法律手段强制禁止,此种交易也不会真的消失,而是会转入“地下”成法律所力所不及的灰色交易市场,同时,不为法律所承认交易只会导致权益受到损害的交易者无法得到救济,大量纠纷没有途径解决.韩国对虚拟物品交易从全面禁止到被迫将其纳入法律规制的实践结果就是此种情况的证明.其次,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行业的兴起与发展对虚拟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有良好社会经济效益.据统计,2010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达到323.7亿元,由于行业内采收费道具的运营模式,超过九成的盈利来自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作为全国最大的网游戏虚拟物品交易平台,2010年5173网站年交易额超过39亿元.第三,通过相关部门规章的制定,网络游戏正步得到规范.如原先为人们所深为忌惮的虚拟货币冲击正常金融秩序的可能性,在相关门规章对虚拟货币的发行、使用、交易进行了系统规范后,已不会构成冲击.因此,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市场在得到合理疏导与规范后,交易秩序也会逐步好转,行业发展也会走向健康与规范.


这篇论文来源:http://www.sxsky.net/jingji/0221808.html

四、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的规范化

(一)中国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的法律规制的现状

国内现阶段对网络游戏的相应规范制定刚刚起步,对于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还没有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但有相关规定可资借鉴.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部门规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对网络商品交易进行了规范,其中第三章所规定的网络交易平台所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对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平台同样具有价值,如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对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对自然人进行实名登记,建立健全包括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各项平台管理制度,对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为交易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估服务.

文化部发布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对网络游戏行业做出了系统的规范,《暂行办法》第19条规定: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网络游戏虚拟货币௚

1 2 3

法律法规类有关论文范文资料,与网络游戏虚拟物交易的相关法律问题相关毕业论文格式范文参考文献资料:

中级经济师职称论文

经济管理的论文

经济学论文结尾

电大经济法学答案

当代经济论文

经济法学硕士就业

经济论文参考文献

高级经济师条件

经济学学士学位

公共部门经济学

网络游戏虚拟物交易的相关法律问题(2)WORD版本 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