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类有关论文范文参考文献,与婚姻家庭住房权的优先保护相关论文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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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另一方可以未经其同意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因生活需要,居住在婚姻家庭住房内的其它近亲属,得以婚姻家庭住房权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鉴于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在坚持不动产权属以登记为表征的前提下,为保护婚姻家庭成员的住房权益,我们建议,可以借鉴重庆、成都两地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买卖)实践中的做法.上述两地不动产登记部门规定:出卖人除出具一般的权属证明和材料外,尚须出具婚姻证明、配偶同意该房屋出售的书面证明等书面材料.参见:重庆市《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买卖)》第三条,载重庆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公众信息网,http://.cqgtfw.gov./zwgkml/xzxkjsp/xzxkjspfwgl/fwfxzxkl/200912/t20091217_52756.;成都市《私房(含政策性住房)买卖过户登记》之“提交要件”部分,载成都市房屋管理局,http://.cdfgj.gov./BSZN/ShowInfo.aspx?WorkGuideID等于f01cc34e-7d28-4fae-89ed-47b747,访问时间:2012年8月1日.这种做法不仅坚持物权公示公信原则,而且亦保护了夫妻的财产权益和住房权.但不应忽视的是,现实生活中,婚姻家庭住房居住的成员除夫妻外,可能还包括子女和老人.对于他们的居住权益亦须保护,因此,为保护其他家庭成员的住房权益,出卖人除出具上述书面材料外,尚须出具居住在该房屋内其他近亲属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代为出具书面证明).具体条文设计为:
“出卖人除出具一般的权属证明和材料外,还须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须出具配偶同意该房屋出售的证明等书面材料.”
“有其他近亲属居住的,出卖人还须出具其他近亲属同意该房屋出售的证明等书面材料(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代为出具书面证明).”ML
参考文献:
[1]陈苇.婚姻家庭住房权的优先保护[J].法学,2010,(12):20-23.
[2]杜万华,程新文,吴晓芳.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理解与适用[J].人民司法,2011,(17):26.
[3]杨立新.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民法基础[J].法律适用,2011,(10):40-43.
[4]陈信勇,蓝邓骏.居住权的源流及其立法的理性思考[J].法律科学,2003,(3):73-74.
[5]房绍坤.居住权立法不具有可行性[J].中州学刊,2005,(4):73.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76.
[7]苏勇.当代西方管理学流派[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304-307.
[8]谷春德.人权民主法治论丛[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61.
[9]中国政府网新中国60年:城乡居民生活从贫困向全面小康迈进[EB/OL].[2012-06-27].http://.gov./gzdt/2009-09/10/content_1413985_4..
[10]陈苇,冉启玉.构建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中国婚姻家庭法六十年[J].河北法学,2009,(8):43-49.
[11]卓泽渊.法理学[M].4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144-147.
[12]文正邦.法哲学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57.
[13]卓泽渊.法的价值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400.
本文责任编辑:林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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