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论文经济— 范文

关于法律制度论文范文资料,与中外警宪部队武器法律理念比较相关论文格式模板

本论文是一篇关于法律制度论文格式模板,关于中外警宪部队武器法律理念比较相关毕业论文题目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法律制度及人权及警察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法律制度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摘 要本文通过对中外警宪部队武器使用法律理念作以比较,对我国武器使用的最小使用武力、尊重人权及保障人身安全的法律理念提出了改进的建议.

关 键 词武器使用人权自由裁量

作者简介:魏垚,法学硕士,武警指挥学院军事法学教研室讲师,研究方向:军事法学、武警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4-005-02

一、最小使用武力理念

现代各国警宪部队武器使用普遍遵循“最小使用武力原则”.坚持慎用武力、慎用武器.“最小使用武力”源自英国警察法.1829年伦敦大都市警察建立时就奠定了非武装化的基础特性,使用武力是警察迫于无奈的最后手段和不愿看到的极限性结果.所以英国历来标榜民事巡逻警察不携带枪支的传统.豍在英国并非所有警察均拥有武器使用权,武器只能配发给接受过严格训练和培训的警察,他们被称为授权武装警察(AuthorisedFirearmsOfficers).他们在警务活动中配发、使用枪支得到常规或特别授权.普通警察在执法时不被授权使用武器,所以一般不携带武器,遇有使用武器解决的突发事件时,由获得长期授权的警察携带配发的武器乘坐武装反应警车来处置.

在枪支泛滥的美国,警察被赋予较大的用枪裁量权,但仍遵循严格限制使用武器这一理念.特别是1985年田纳西州诉加纳案的判决影响到法律有关执行政策的修改.自1970年以来,美国的执法机构已经尽很大努力对致命武器使用政策进行了修改,使其更具限制性.自从美国最高法院在1985年对田纳西州诉加纳案进行了突破性判决后(禁止警察开枪射击在逃重犯),这些修改政策的努力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递增,而且也变得更加普遍.豎1985年田纳西州诉加纳一案最高法院确立了“威胁生命原则”.只有警察在合理理由确信嫌犯对警察或第三人的身体或生命已造成伤害或构成即时威胁时才可以开枪.在此案中判令禁止在逮捕逃跑重犯时使用致命武器.最高法院明确认定,在案发地点,如果逃亡重犯没有对警察或他人造成严重身体伤害,任何一名警察都不可以使用致命武器逮捕.可见即使是在拥有较大用枪裁量权,枪支泛滥,治安环境较差的美国,也奉行限制性的致命武器使用理念.

我国的公安机关及武警部队在执行任务中,也坚持“三个慎用”,即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也秉持“最小使用武力”理念原则.在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严禁使用杀伤性武器;在处置打砸抢烧等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时,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使用武器.使用武器应当以圆满完成安全保卫任务,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原则.

二、尊重人权理念

现代各国警宪部队武器使用都奉行尊重人权理念.警宪部队武器使用的正当性源于对人权的尊重和珍视,武器的使用都是在尊重人权的背景下实施的,其理念指导下的法律规定充分体现出对人权的尊重.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制定出《警察人权标准与实践》.警察使用的人权袖珍手册中专门规定了“使用武力和火器”一章,其中规定:“人人有权享有生命、人身安全并免遭酷刑和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第八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通过的《执法人员使用武力和火器》的第5条规定:在不可避免合法使用武力和火器时,执法人员应:(a)对武力和火器的使用有所克制并视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和所要达到的合法的目的而行事;(b)尽量减少损失和伤害并尊重和保全人命;(c)确保任何受伤或有关人员尽早得到援助和医护;(d)确保尽快通知受伤或有关人员的亲属或好友.同时第9条规定:无论如何,只有为了保护生命而确实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才可有意使用致命火器.这些规定都充分体现出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

在英国,执法人员合法使用枪械的根源在于英国普通法.英国普通法有关习惯和判例,对个人自我防卫权进行了规定,使防卫权在普通法中被认可.“警察有权保护自己避免非法侵害暴力,他们同样有权保护他人免遭侵害,如若违反就违反了人权.”豏同时英国普通法原则及苏格兰普通法原则被欧洲人权公约及1998人权法案所补充.欧洲人权公约(ECHR)与武力使用总是紧密相联,当决定运用武力的级别在任何特别紧急事件下是合法的,法庭将考虑欧洲人权公约中的相关条款,人权总被直接涉及到运用武力之时预测当前使用武力情境之中.豐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由于发生一系列有争议的警察射杀社会公众事件,英国警察携带、使用枪支问题受到社会高度关注,政策控制变得严厉,特别是欧洲人权公约第二条关于生命权的规定,对英国警察使用枪支的法律政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豑欧洲人权公约第二部分生命权中声明:任何人生命权受法律保护,同时赋予国家积极义务采取行动来维护生命权.其充分强调使用武力必须在严格合理必要适度的要求下进行,若未能达成此目标,则视为对第二部分的违背.同时1998年人权法案将欧洲人权公约中许多条款转化为英国本土法,以直接或间接立法方式与欧洲人权公约中人权条款相匹配.

我国的人权体系于二十年前确立,但对人权保护的一般原则和宪法上、法律上如何实现人权的内容仍需要完善.我国于1991年颁布了人权白皮书,并提出:生存权是中国人民的首要人权,表明了政府的基本态度,作为第一个官方正式文本,意义价值巨大.中国政府目前已加入了18个国际人权公约.比较有代表性的是1997年10月签署《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98年10月签署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2001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加入《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2004年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尊重和保护人权”写入宪法.警察法律制度是人权法律制度中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权联系最密切、最直接、最广泛的权力就是警察权.国际人权制约各国警察权,人权的发展决定警察权的发展,警察权受制于人权.豒加入人权公约对执法工作带来冲击,影响执法意识、执法观念、执法模式和执法体系的变革.公约在全面规定公民权利的同时,涵盖了警宪部队作为执法者其执法权力义务,执法的程序和限度,十分清楚地确立了司法终决原则,进一步加强了司法机构对执法的监督,确立了警宪部队执法的国际标准,对其限制性约束不断增多.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为例,该公约对刑诉国际准则,公正审判的国际标准,被剥夺自由的人道待遇和分类处置等问题详细规定,已基本上形成了一整套公正执法的国际准则.在限制和约束犯罪嫌疑人自由方面,坚持使用“最小武力”原则,以其失去反抗和逃跑能力为限,给其以人的最起码待遇.国际人权公约确立了警宪部队执法的国际标准.我国警察及武警在武器使用过程中,以往停留在对治安管理和刑事法律的熟悉、遵守的水平上是远远不够的,已经适应不了时代的发展,应明确人权保护理念,遵守国际执法准则.三、保障警宪部队人身安全理念

国外立法对警宪部队在武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基本上持宽容态度,强调对执法者安全利益的保障,以解除警宪部队使用武器特别是用枪的后顾之忧.西班牙刑法第8条规定:为履行义务,或依法行使权利、公务或职务,以及遵从适当之命令的行为,免除刑事责任.日本刑法第35条规定:依照法令或正当业务所实施的行为,不处罚.巴西刑法典第18条规定:如果犯罪是在不可抗拒压力或严格执行上级并不明显非法的命令的情况下所实施的,只对施加压力或下命令的人惩罚.《俄罗斯联邦刑事法典》第八章第38条规定:为将实施犯罪的行为人押送至权力机关,并为制止其实施新罪行的可能性而在拘捕该人时对其造成侵害的,如果当时不能采

关于中外警宪部队武器法律理念比较的毕业论文题目范文
关于法律制度论文范文资料
;取其他方法拘捕该犯罪人,且在这种情况下,该拘捕行为也没有超出法律对该种拘捕方法所准许的必要限度,则这种拘捕犯罪人致害行为应当认定为是犯罪.超过必要限度的拘捕行为只在故意致害的情况下,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该文网址 http://www.sxsky.net/jingji/0297650.html

正因为武器的使用具体情境非常复杂,事态发展变化多端,使用者很难

1 2

关于法律制度论文范文资料,与中外警宪部队武器法律理念比较相关论文格式模板参考文献资料:

新编经济法学

工程经济管理论文

教育经济学 硕士

农业经济管理课程论文

关于农村经济管理论文

企业经济学论文

经济法硕士

微观经济学相关论文

工业经济论文

经济论文选题

中外警宪部队武器法律理念比较WORD版本 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