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有关论文范文检索,与律师参与法律实践教学的必要性其体系的构建相关毕业论文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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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法学院进行,其主要是为了培养职业性的法律从业者.这种学习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法学院的授课.通过讲授教会学生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基础理论与法律技巧;第二阶段,越来越多的法学院与律师学院联合开设法律技术训练课程;第三阶段,学生在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熟悉律师业务和相关法律文件.综上,通过对美国与英国的法律实践教学发展历程与现状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二个国家在法科学生的培养上都十分强调实践教学的作用.而在实践教学中,又非常强调律师的参与.结合上述分析可以得出律师走进法学院,进行实践教学这已成为一种新的趋势,它极大的推动法学教育的发展,促进了法科学生实践技能与职业能力的培养.
四、我国律师参与法律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让律师走进法学院进行实践教学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对于这一法学教育的新思路应以什么为目标、具体如何开展,目前尚在摸索阶段.本文认为律师参与法律实践教学的目标应是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法律职业人才,并最终实现法学院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共赢.其具体的建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长期有效的实践教学基地,完善实践教学基地的必要设施与相关制度
法学院与律师事务所按照“互惠互利、双向受益”的原则,通过签订有关实践基地合作协议,建立长期有效的学术交流、实践教学运转、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制度.法学院向律师事务所的实践基地提供一定数额的补助,主要用于实践教学软硬件建设、师生的交通、食宿、通讯补助以及兼职指导教师的劳务酬金.而律师事务所的实践基地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合作协议要求,提供适当的实践条件.具体来说,应为实习的学生提供符合要求的基地实习场所,提供实务信息及实习案件资源,并指定经验丰富的律师作为实习指导教师.
(二)探索“双导师”制度,引进律师作为本科生和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实务导师
从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各级律师以及人民法院、检察院中具备丰富实务经验和能力的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中,择优聘请兼职老师作为本科生和硕士生导师.在这样的“双导师制”下,由一名校内导师和两名校外兼职导师联合指导每位法学本科生、法律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论文选题撰写、社会实践、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等环节的培养工作,为学生创造、提供更为广阔的学习视野与实践机会.
这些拥有深厚法律理论功底与实务经验的优秀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顾问等专家常态性的进入法学院法学教学课堂,双方以优势互补的形式,能够共同打造一支兼具深厚专业理论知识与较强实务能力的“双师型”专业、兼职教师队伍,构建良好的复合型、应用型的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机制.
(三)完善法学院内部的硬件设施,为律师开展实践教学提高便利条件
在加强与律师事务所合作的同时,应改善法学院相关实践课程所需的硬件设施,注意正确处理理论教学与实践性教学的关系.为配合实践课程的开展及法学院与律师事务所等实务机构学术交流正常运转,需要进一步完善校内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律援助中心的硬件建设,配备实践教学设备、资料、模拟实践教学软件等以便为律师走进法学院进行实践教学提供便利条件,同时也应为律师等兼职教师提供办公室、计算机等相关教学设施,为实践教学课程的开展提供更为方便的环境.
此外,法学院也应优化师资队伍,建立一支富有法律实务工作经验的实践教师,提高法学院教师自身的法律实践能力,扩大兼职导师队伍,加大在法律实务教学与实践基地的经费投入,提高法学教育的实践性.以上几项措施从不同的角度构建了律师参与实践教学的体系,对于改变我国法学教育缺乏实践性的现状,改革我国法学教育模式,提高我国法科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就业竞争力等方面相信将会有所助益.
参考文献:
[1]杜碧玉.美国法学院实践教学模式的经验和启示——以麦克乔治法学院为例.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3).
[2]张丽英.英国的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及其借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
[3]郑贤刚.英美法学教育实践性特征研究.华中科技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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