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相关论文范文资料,与法学专业低就业率之反思相关毕业论文格式
本论文是一篇法学教育相关毕业论文格式,关于法学专业低就业率之反思相关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法学教育及法律职业及职业教育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法学教育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摘 要法学专业就业率走低的原因有法治进程和文化背景因素,但主要是我国法学教育的定位、教育模式、专业开设和分类培养出现了问题,简单说,是整个现行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的脱节,法律教育没有遵循法律职业的特性规律进行培养,将法律人才的职业化等同于普通自然科学学科的职业化,遍地开花的法学教育却无法培育出社会真正需要的高端法律人才.法学教育的目标应当确立为精英式职业人才,并在学制、人才分类和教育模式上加以调整,这既是对就业问题的回应,更是法学教育本质的历史使命使然.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 法学教育类论文范文 | 大学生适用: | 学术论文、专升本毕业论文 |
---|---|---|---|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 42 | 写作解决问题: | 写作参考 |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 论文任务书、论文前言 | 职称论文适用: | 论文发表、中级职称 |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 写作参考 | 论文题目推荐度: | 优秀选题 |
关 键 词法学教育定位模式分类就业
基金项目:本文是2011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厅软科学项目《河南建设高水平法学科研人才战略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12400410009.
作者简介:刘用军,副教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南京师范大学诉讼法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刑事法学、法律教育.
法学教育是法治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法学教育在法律人才的培养、法治观念的宣传、法制进步的推进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法学教育在我国重新得到重视,法学专业的开设从1978年的五院四系发展到目前的六百多所高校,数量上和质量上都空前提高.但是,作为法学教育的产品——法律人才,在法律服务市场上没有充分获得社会和实践部门的认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实践能力评价不高.法律系毕业生普遍存在同质性强,特色性弱,眼高手低,实践技能差,普通人才众,高端人才少的特点.i因此,近年来法学专业就业率持续走低,出现招生热就业冷的巨大反差,这种倒挂现象从大的方面来说,与我们所处的时代、我们的文化背景、我们的法治建设进程有关,从法学教育内部来看,则与我们的现行法学教育定位、教育模式、规模和专业设置、资源利用等制度措施有关.鉴于时代和环境非法学教育所能左右,从后者出发加以反思,以寻找解决之道更为妥当.
一、法学教育定位不准
关于法学教育的定位主要有精英教育和职业教育两种观点.精英教育论认为法学教育要向社会培养治国理政、完善社会体制、推进公平正义的精英型人才,对这种人才的成才条件和职业准入标准要求很高,要设置较长的学制,经历严格的教育、考试和选拔,对人才高质量的要求导致在教育资源配备上、学生数量上形成精而少的特征.职业教育观主张法律职业作为市场社会中的一种职业,需要大力推广,学校仅是向市场和社会培养这种合格的法律人才,在学生的培养、专业设置和成才标准上没有特别限制,因而这种定位下法学教育规模宏大,形成法学教育大众化、大众化法学教育的模式.
本篇论文出处 http://www.sxsky.net/jingji/0472840.html
精英教育和职业教育定位各有其优劣.精英式人才教育之精英体现在对人才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养两方面,既要具备崇高的法律伦理观念,具有协调处理涉及伦理、道德、政治和社会问题的复合法律事件的能力,又有处理复杂法律事务的技能.精英教育之定位带来的疑问是,法律精英能否培养,是社会培育还是学校教育的结果.大凡行业的高端人才之产生具有多种因素之合力,社会、家庭和学校教育都是不可或缺之一环.单一的环境和途径难独挡重任.特别是人的政治思想、道德伦理、价值观之形成需要一个长期而不断修正定型的过程,精英化的预期和现实的复杂性往往有不衔接之地.另外,在法治成为主流,人才紧缺的过渡性社会,精英式教育对大量资源的占用和专用也会影响社会对法律人才在供给数量需求上的满足,令教育资源的投入和产出量不成比例.职业教育观把法学教育的神圣性光环褪色,视其为普通高等教育专业之一,和其他高等教育一视同仁.为因应时代需要,法学专业之开设和学生之学习不创设过高的限制条件,推行简单审批制度下的规模化、大众化教育.有的人还视新时代的法学教育为提高公民素质的素质教育.无疑,职业化教育对于满足社会对法治建设人才数量的需求是有绩效的.但是法律人才是与其他理工科技术性人才有重大区别的,法律人才的培养不仅是教给他们知识和技能,法律职业离不开上层建筑,法律人要与上层建筑、政治社会事务打交道,需要处理大量的涉及价值、观念、伦理道德等意识形态的问题,显然仅仅掌握法律制度这种技术层面的东西是不够的.忽略法律职业的特殊性正是职业化教育理念的致命错误,会导致法律人的公平正义观、伦理关怀思想严重贫乏或背离社会期待.
我国法学教育定位经历了从精英教育到职业教育的转变.民国时期普遍设立了法政学校,培养目标和学生的报考目标都是成为参与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的人才.建国后,1952年院系调整,将63个政法系科缩减为4所政法学院和6所大学法律系,法学招生规模大大压缩,当时的社会虽不需要大量法律人才,所保留下来的招生也是作为精英来对待的,一直到恢复高考初期,法律专业还作为保
法学教育相关论文范文资料
但是,也要看到,法学教育定位观念的改变也是在大量借鉴发达法治国家法学职业教育的基础上形成的.当今西方法学职业教育大致有三种类型,分别以美英、德日和澳大利亚为代表.美英法律职业主要从律师中产生,故整个法学教育以培育优秀的律师为目标,相关学制、课程、学习方式等均围绕律师职业所必须的知识和技能展开,注重学生的知识结构和经验能力养成、考核.因此学习法律之前要取得一个非法律的本科学位,以其阅历和知识结构等增强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德、日的情况则较为注重对法律知识的系统学习,强化学生的理论分析、判断推理能力,学习法律之前一般为高中生,不要求学生的知识背景和阅历经验,但在进入正式法律职业之前要经过非常严格的司法考试,德国要求两次考试,考试之前要求学生必须进行一到两年司法实践研习.这等于把实践性学习放在了知识学习之后进行.澳大利亚则要求学生在法律专业学习中同时修读其他学位的双学位,学制相应的设定为五年,确保学生综合素质的养成.对西方法学职业教育加以总结,就不难发现存在两大特征:第一,职业性和复合型.注重法律知识和其他社会知识、人生经验和司法实践经历、伦理品德操守和司法实践能力同步培养和提高.法律职业实际上也是社会活动的一种,需要处理最复杂的人际关系、社会事务,需要有理解复杂社会关系的思维能力,故法学教育是一专多能、又专又强的综合型教育,整个教育目标设定和教育过程着眼与未来法律职业的要求.第二,高端性和精英性要求.西方并没有仅仅把法学教育职业化了事,针对法律职业与其他技术类职业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的不同,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比如,其他学科背景的要求,强化实践性学习和实践技能的养成,司法考试的高淘汰率等,令法律职业的从业者个个成为严格选拔的产物,实际上就是一种精英型定位的体现.
法学教育相关论文范文资料,与法学专业低就业率之反思相关毕业论文格式参考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