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类有关论文范本,与民族院校法学专业教育的现状与教学改革相关发表论文
本论文是一篇法学教育类有关发表论文,关于民族院校法学专业教育的现状与教学改革相关函授毕业论文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法学教育及法学理论及民族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法学教育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有发挥出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办法应有的作用与价值.在民族院校的法学教育当中除了使用普遍的,典型的案例教学在课堂教学当中的应用以外,更应该要把国家规定的教学内容结合民族地区的民族生活习惯和民族院校学生的民族价值观,找出更让民族院校学生感兴趣,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引导他们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也就是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学会运行法律资源、寻找法律信息以及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民族院校在法学教育上,应当学会扬长避短,才能在有效促进学生发展的同时,提高学生的就业率,使学生能够更好的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发展.3.民族院校的法学教育在教学方式上应结合民族特质
民族院校的法学教育在教学方式上,首先要培养一批来自于民族地区,熟练地运用民族语言进行教学,并且了解民族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具体情况和理论研究,并认真研读有关中央中央、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管理方面的文献资料和民族地区相关法律规定.具有能够承担民族院校法学专业课程教学的经验和能力的民族院校法学专业师资队伍,这样的师资队伍才能了解民族院校学生的民族价值观、思维方式、心理特质,能够正确地针对民族院校法学学生的特质使用现有的教学方式,如多媒体教学方式、实践性教学方式等教学方式,让民族院校的法学专业学生,不断强化法学教育同法律实务之间的联系,缩小法律理论与实务之间的鸿沟,强化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素质.其次,民族院校的法学教育的教育语言.可以说,语言是文化的载体之一,他是民族文化传承的载体,如果一个民族不能够保持母语的独立性和生命力,那么其民族文化和民族影响力都会随之流失.在人类发展的历史进程中,虽然一个民族流失其民族文化的原因很多,但是这些原因都必然会涉及到教育语言的问题.在《民族区域自治法》第37条中有关于教育语言规定:以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同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第12条规定: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能够使用民族语言的,应使用本民族或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所以,民族院校应该重视和加强民族语言授课教育,秉承“以人为本,特色立校,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的办学理念,注重民族性、区域性和应用性特色,以“培养民族人才、发展民族文化、服务民族经济”为宗旨,以其独具的民族特色成为地方院校的典型代表.
所以在各地方院校法学教育迅速发展的时期,民族院校法学教育想要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就必须结合和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并将这种特点和优势融入到法学专业教育中,才能找到顺应当代法学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的方法,从而取得进一步发展的途径.
参考文献:
[1]章小兵.两大法系法学教育比较研究及对我国地方院校法学教育之启示.企业家天地(理论版).2010(9).
[2]李秉德.教育科学研究办法.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3]王艳荣,黄东民.试论比较研究法在教学中的应用.学周刊.2011(13).
法学教育类有关论文范本,与民族院校法学专业教育的现状与教学改革相关发表论文参考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