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类有关论文范例,与保定打黑第一案始末相关毕业设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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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河北省蠡县王兵涉黑案件是由公安部、河北省委政法委督办的,保定市还在1999年将王兵案列为打黑第一号案件.
专案组顶住了种种压力,终将王兵及其团伙抓捕归案.经过两个阶段的侦查、两次审判,王兵及其团伙的处罚从最高19年有期徒刑直至死刑、无期徒刑.
2006年2月17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等罪,一审判处王兵、张彦庆死刑,判处刘福周无期徒刑,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至18年有期徒刑.王兵等人不服,提出上诉.2007年4月3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除张彦庆被改判死缓外,其余均被维持原判.
历时八年的“打黑第一案”虽已尘埃落定,但是,侦查、审理过程的曲折与艰难却耐人深思.
晚七点街上空无一人
河北省蠡县,传说因春秋时范蠡贩皮革到此而得名.改革开放以后,蠡县是我国商品经济发展最早的区域之一.蠡县的辛兴镇、大百尺镇是国内最大的毛线加工及销售集散地,留史镇被誉为天下皮毛第一都.全县享誉海内外的专业市场有11家,长年在这里经商的外地客户有一万多家.
在经济繁荣的同时,由于打击、整治和管理等环节没有跟上,2000年前后,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欺行霸市、非法垄断、强买强卖、杀人抢劫、枪击爆炸、蒙面入室、持械群殴等违法犯罪十分猖獗,蠡县社会治安形势异常严峻.
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引起了社会的震荡,全县上下人心浮动.老百姓谈“黑”色变,唯恐惹了麻烦,晚上七点后没有人敢上街,几乎家家都养了狼狗.投资商户望而却步,1000多家企业商户迁往他乡,蠡县经济明显滑坡.一位曾在蠡县投资的外地客商心有余悸地说:“你们蠡县的‘蠡’字下面有两个虫子,真不好使啊!”
那个时期,大白天街上就发生持刀砍人、开枪伤人事件.打死人,公安局甚至连立案报告都没有.
在一段时期,蠡县社会治安如此之乱,缘于几个涉黑组织对绒毛托运市场的控制.
1998年,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留史镇西曹佐村农民王兵,办起绒毛托运站,向运输车辆强行收取“线路费”、“保护费”、“服务费”,如敢不缴纳,轻则扣车、卸货,重则砸车、烧货、伤人.
1998年2月18日,蠡县交通运输管理站专门为王兵的绒毛托运站下发通知:凡来留史镇购买绒毛的客户均须服从绒毛托运站的统一管理;发往清河至山东、南宫等地的客户必须到绒毛托运站办理托运手续及其他事宜.而王兵的绒毛托运站就设在自家的大院内.
曾在留史公安分局工作过的一位公安干部说,1998年,留史先后取缔了多家非法垄断的行业,打击处理了一批不法人员,王兵的托运站也在取缔之列.结果王兵的托运站重新开业,有关部门始终支持、保护他.
蠡县人民检察院指控,1998年2月至1999年12月,被告人王兵组织领导其团伙通过绒毛托运站非法敛财约160万元,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秩序.蠡县交通局稽征站职工李振虎还为王兵组织的上路查车人员购买了带有标志的交通制服.
1998年,王兵的团伙成员持刀砍人,被警方抓获,在王兵的活动下,这些打手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只给了行政拘留的处理.王兵领人持刀公然到医院砍干洗店老板时,曾被民警带走,最终由于个别领导干扰,没有做任何处理.
蠡县公安局曾写了一份有关王兵案件保护伞的情况报告,提到了县交通局运管站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但没有任何结果.
平民愤专案组出重拳
河北省省委、省政府领导按照中央精神,自始至终对蠡县治安整治工作十分重视,并多次作出安排部署.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2000年2月29日,保定市委、市政府召开了治理环境广播电视大会.蠡县县委、县政府按照上级党委、政府提出的明确要求,把治理、优化社会治安环境作为优化大环境的第一制高点,形成合力,全力整治.
从河北省涞源县调至蠡县当公安局长的段荣才临危受命.刚去的时候,前任局长因渎职进了监狱,留下了一个烂摊子.
上任第一天,就公安局存在的问题,县里开了扩大会议,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领导都参加了,公安局成了众矢之的.开完会已是晚上9点,段荣才好不容易打听到公安局的位置.到了以后,公安局竟漆黑一片,连个值班的都没有,段荣才坐在楼梯里等了半天,才来了一个办公室主任问:“你是新来的局长吧?吃饭了吗?”后来从食堂给弄来半碗白菜粉条和一个馒头,说:“食堂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开伙了.”
段荣才决定边抓队伍建设,边搞工作调研.一场打黑除恶的斗争展开了.擒贼先擒王,段荣才毫不犹豫地把首批打击的重点对象圈定在号称蠡县“三明星”的王兵、贾会来、孙广文三个首恶分子头上.
多年来,王、贾、孙以开托运站为名,勾结不法分子,垄断市场,拦截车辆,持枪行凶,先后作案100多起,致伤、致残多人,非法敛财780多万元.专案组全体民警,顶住一次次说情、恐吓和种种压力,终将不法分子抓获归案.
破获王兵案件是保定市打黑除恶的一面旗帜,公安部和河北省委高度评价此案.2001年,当初办案的蠡县公安局长段荣才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二级英模.
2002年4月25日,引人注目的王兵涉黑一案在蠡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兵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没收非法所得160万元,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8000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王兵有立功表现,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8000元.没收非法所得160万元.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其他同案人员被判处七个月至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王兵等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年6月21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只是对王兵及陈建春量刑部分进行了调整,其余均维持了一审判决.
初战告捷,大快人心.但是,这仅仅是王兵涉黑案的开始.
再侦查重罪一查到底
2002年下半年,专案组民警五次北上辽宁海城,三次南下湖南,一次远赴新疆,鞍马劳顿,几经周折,终于在2002年7月30日和9月25日将王兵犯罪团伙的骨干分子、重要杀手王纪元、张志广抓捕归案.
两名杀手的落网使蠡县公安局副局长、留史分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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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王兵为了垄断绒毛托运市场,命其打手刘福州等用王兵家的小口径步枪向竞争对手刘树文连开三枪,致刘重伤.
1999年,揭发王兵一伙垄断羊绒市场行为的蠡县北五夫村治保主任张彦平、王建年遭到王兵等人的恐吓.1999年2月28日晚12时,被王兵雇佣的杀手王纪元、张志广各持一支锯短枪管、枪托的双管猎枪对张彦平、王建年两家实施了枪击.
留史分局局长张春辉曾对王兵一伙的违法行为进行多次打击处理,引起王兵的不满.为了报复,1999年四五月份,王兵让干亲家宋广生买到炸药六公斤、雷管二十余个及部分导火索.
同年5月30日晚十时许,王纪元驾驶王兵的摩托车窜至蠡县县城内,对张春辉家实施了爆炸,造成张家房屋正、配房全部玻璃和部分铝合金门窗被炸毁,屋顶被炸成直径为一米的圆洞,房屋整体结构严重受损,室内用具、电气部分毁损.因不在家,张春辉躲过一劫.
1999年9月,王兵为争夺蠡县荆邱村牛皮二层革市场,打击竞争对手李更新,致使张志广持双筒猎枪对李更新下肢连开两枪,法医鉴定为重伤,伤残等级为六级.
2002年11月12日,因涉嫌非法侵入民宅罪、私藏枪支罪、故意伤害罪、爆炸罪、故意杀人罪,正在服刑的王兵被押回重审.
2004年6月,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爆炸罪等罪名判处王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等不同刑罚.
一审判决后,王兵提出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怪事又发生了:据王兵团伙成员王纪元交代,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名审判员在提审他时,见面就骂:“我告诉你,中院的判决我已经推翻了,全部作废.你小子不要整天想着立功,整天诬陷别人等再胡说八道,定你个诬陷罪等你会在监狱里度过此生.”王纪元曾为专案组提供大量线索,为侦破王兵团伙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办案人员联名给省委政法委写信反映这一情况,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换了这名法官.不久,上级检察机关转来关于王兵案发还重审的退查提纲.2005年6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给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函称一审审理的王兵案件“有问题”,由于宋广生在逃,爆炸案与王兵是否有关证据不足,许多情况需要重新核实.
历经周折,2006年2月17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等罪,一审判处王兵、张彦庆死刑,判处刘福周无期徒刑,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至18年有期徒刑.
审王兵荒唐怪事重重
其实,早在案件侦办之初,专案组就很难得到有关部门和社会上的配合.一位原专案组人员说,留史镇绒毛托运市场混乱,同当地交通部门有关,查王兵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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