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类论文范文检索,与关于国际贸易惯例法律属性的与相关论文参考文献格式
本论文是一篇国际贸易类论文参考文献格式,关于关于国际贸易惯例法律属性的与相关本科论文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国际贸易及惯例及公约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国际贸易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摘 要]目前我国学术界对国际贸易惯例的认识还存在众多争论.本文通过对国际贸易惯例内涵的阐释、渊源的探索、与其他法律公约等的比较,来研究分析它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约束效力.
[关 键 词]国际贸易 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公约 国际贸易合同
2001年中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从此,国际贸易在中国迅猛发展,到去年中国入世十周年,中国出口增长了4.9倍,进口增长了4.7倍,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随着国际贸易的增多,我们对国际贸易惯例的认识也越来越直接.但是,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务实界,对国际贸易惯例的认知还争论颇大,为增加共识,让我们在国际贸易中更有效地利用好惯例,保护自己在国际贸易中的正当利益,本文就此问题进行粗浅的研究与分析,敬请行家指正.
一、什么是国际贸易惯例
从字义上理解,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国际贸易长期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具有较普遍性指导意义的更便捷于双方贸易活动的习惯性做法.国际贸易以前主要是指单纯的商品实物贸易行为,包括因之而必须的运输、装卸、结算等服务,而随着世界经济不断向一体化发展,现在的国际贸易范畴还包括了知识产权、专利技术与专有技术、劳务输出等无形产品的国际贸易.但目前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是针对商品贸易的,而对于无形产品的贸易惯例仍在形成中.
国际贸易惯例通常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已经通过有关国际组织形成了文字的通用惯例,如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二是虽没有成文,但在国际贸易活动中被贸易双方都默认许可的交易方式与行为.国际贸易惯例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均得到普遍遵守,是从事国际贸易的人员所必须熟知的重要内容.
国际贸易惯例只是一种贸易中的默契行为,是贸易中双方的行为的自然化规范,虽然它不是法律,但因为是长期操作的习惯行为方式,因而对当事人双方具有一定的行为约束力.惯例有无实际约束力,主要看贸易双方对它的认同,如果贸易合同中双方未明确拒绝某种惯例,该惯例无需在合同中成文,也可视为合同的部分,双方都应该按该惯例的方式与行为来执行,那它就具有约束力;如果合同中对某种惯例方式与行为提出了明确的异议,不接受该惯例行为方式,则该惯例对双方就不具约束力;如果该惯例被合同采用认可,那它自然具有约束力.我国对惯例的约束力采取明示的方法,也就是说,只有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采用的贸易惯例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同时,我们国家《民法通则》、《涉外经济合同法》、《海商法》等都明确指出,对国家法律与缔约公约没有明确规定的,仍可沿用国际贸易惯例.
二、国际贸易惯例的形成历史
国际贸易惯例是由国际商业贸易活动中长期习惯做法而形成的,在商业贸易实践中不断完善与规范,因而它是一个永不停止过程.最早的形成,是起源几个主要贸易口岸的国际大公司在贸易活动中的实际做法.由于这些公司具有广泛影响力,以及这些做法本身也具有减少贸易障碍等方面的作用,这些做法逐渐成为某一行业或某一地区的共同做法.但是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对同一问题的处理手法或对同一术语的解释不尽相同,这就难免造成地区间或行业间的贸易障碍.为解决这一问题,一些国际贸易组织便对这些习惯进行搜集整理成文,并向国际上发布,以文字的形式形成了国际贸易中可操作的行为规范.也就是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成文的国际惯例并非包含了所有的惯例,有些惯例因为已深入贸易骨髓,所以成文后有的惯例也又从文本中删节出来,但这些惯例仍是贸易中必不可少的原则.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国际贸易也不断扩大,国际贸易惯例也越来越多,有的通过国家与国家之间结缔公约,有的甚至编进了相关国家的法律.随着经济的发展与贸易的频繁,惯例也会在发展中根据贸易的需要不断改变与优化.惯例因便捷和规范贸易活动而产生,也将为更方便的国际贸易而形成.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 关于国际贸易的论文例文 | 大学生适用: | 专科毕业论文、专科论文 |
---|---|---|---|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 36 | 写作解决问题: | 怎么写 |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 论文任务书、论文前言 | 职称论文适用: | 职称评定、高级职称 |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 怎么写 | 论文题目推荐度: | 经典题目 |
本篇论文来源:http://www.sxsky.net/jingji/0584015.html
三、国际贸易惯例与法律公约的比较
1.国际贸易惯例与国际贸易公约的比较
国际贸易公约是由两国或多国政府签订的有关国际贸易关系的规范,它是指导缔约国之间国际贸易的准则.国际贸易公约分为强制约束力公约与任意性公约.对于强制性公约,它是缔约国在国际贸易中必须遵守的原则,在国内法与公约发生冲突时,只能以公约为准则.从这里看,国际贸易公约的法律效力要高于国际贸易惯例.而任意性公约则不具强制约束力,其法律地位还不如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均有明确的规定,在国际贸易惯例与该公约中规定发生冲突时,应优先采用国际贸易惯例的规定.
2.国际贸易惯例与国内法的比较
国际贸易惯例所规范的领域大多没与国内法重叠,所以,有些国家把惯例直接加进了国内法,作为规范行为,有些国家则把惯例独立于国内法之外,直接用于国际贸易行为的规范,无需国内法来约束.而我国国内法关于国际贸易的规定可分为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对于强制性规范,国际贸易惯例必须服从国内法对强制性
国际贸易类论文范文检索
四、准确运用国际贸易惯例
基于国际贸易惯例对国际贸易活动的指导意义与约束力,我们在开展国际贸易活动中,就要准确运用国际惯例,搞活国际贸易.一是要明确认识到我国对国际贸易惯例是采取明示的特点,在贸易合同签订中,必须要明确表示采用哪种惯例不采用哪种惯例,对己方最为有利.二是对国际贸易惯例的约束力要有充分了解,采用国际贸易惯例客观标准时甚至不以合同当事人知晓为条件,在不违反相关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双方没有写进合同内容的惯例照样具有约束效力.
国际贸易类论文范文检索,与关于国际贸易惯例法律属性的与相关论文参考文献格式参考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