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装设计相关论文范例,与时装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相关论文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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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时装设计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一环,知识产权保护是其发展的推动器.由于时装设计的特点,对其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必须基于促进时尚产业发展和保护原创设计人权利的利益平衡原则,并通过对不同层次的时装设计品牌采取差异化的保护措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在提高设计师水平等方面推动时装设计的发展.
[关 键 词]时装设计;知识产权;抄袭;利益均衡
[中图分类号]D29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5-01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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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时装设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动因
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服装产业逐步从传统制造业向现代时尚产业转变,加大对时尚设计的投入力度成为提升服装产业与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关键一环.时装是人类特有的劳动成果,它既是物质文明的结晶,又具有精神文明的含意,其蕴涵了设计师的灵感和独创个性.优秀的时装设计不仅是审美意义上的艺术品,也是为企业带来高额利润的知识形态成果.因此,对于时装设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成为推动时装设计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服装产业的全球化趋势,时装设计的仿制和抄袭现象愈演愈烈.大的快时尚零售商比如H&M,Zara都将其核心的商业模式建立在复制出现在时装秀上的设计元素的基础上.在过去的贸易中,对于一个帽子或者是一款女装的原创设计而言不能受到专利或者版权保护.而大公司需要给设计师支付高薪水,他们只能通过销售设计师设计的服装来回收投资,如果设计被复制,他们将遭受到实质的损失,反之,模仿者将在其中得到实质的利益.因此,知识产权的保护将保护原创者的创新,并对抗设计复制对其所造成的损害.
大的时装设计公司都非常注重对自身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1994年,法国法院判决拉夫•,劳伦(RalphLauren)抄袭了伊夫•,圣罗兰(YvesSaintLaurent)风格鲜明的燕尾服并赔偿后者38.3万美元.而在1985年,伊夫•,圣罗兰(YvesSaintLaurent)也因为抄袭了设计师JacquesEsterel的西班牙斗牛士夹克而缴纳罚款1.1万美元.在国内,也发生了“中华杯”国际服装设计大赛上设计师陶伟抄袭国外出版的设计专业书籍而被取消专业奖项等事件.对时装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欧盟于2001年12月通过的《共同体外观设计法》,美国于2011年通过的《设计盗版禁止法》等均体现了世界各国对时装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趋向.
2对时尚设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点
从知识产权法的一般原理分析,知识产权的目的无非是保护知识创造者的直接目标和保障知识产品的传播和利用,保障知识和信息的扩散,从而促进科学发展和科学文化繁荣的社会公共利益目的两个主要方面,这可以称为知识产权法的二元价值目标.正如国外学者安图伊奈特.威克咖所提出:“传统上,知识产权保护平衡了两类集团的利益:公众获得新的创造性思想与发明的利益,以及作者、发明者通过有限的垄断权形式提供激励或者从其思想与发明中获得的收益.”对时尚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必须结合时尚产业的特点,运用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平衡原则,才能形成保护时尚设计的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框架.
2.1保护原创时尚设计权利人的权利
时尚产业的产品一般被分为宽泛的种类,这可以建立一个时尚“金字塔”模型.最顶端的高级定制时装即奢侈品牌比如乔治•,阿玛尼(GiioArmani)以及意大利品牌杜嘉班纳(DOLCE&GABBANA)等.第二层是著名的成衣品牌,包括香蕉共和国(BananaRepublic)等品牌以及一些奢侈品牌的副牌,比如乔治•,阿玛尼为年轻人设计的副牌安普里奥•,阿玛尼(EmporioArmani)等.而最底层是一些大众品牌.可以看到的是,不同层次的设计创新强度也不尽相同.顶层的品牌显然设计变化最快,时尚性最强,第二层稍次,而底层的服装品牌的设计变化则最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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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的模型中,虽然高端品牌和高端设计师的设计最具影响力,看上去最容易受到设计抄袭的影响,但由于这些品牌和设计师有足够能力来保护自己的设计,如英国奢侈品牌巴宝莉(Burberry)的独特性的格子花呢,路易威登手包上覆盖的LV标志都已经进行了商标注册,同时高级时装往往旨在追求面料和廓形的完美,这需要足够的资金投入来维持,如普拉达(Prada)的重磅镶嵌蕾丝来自瑞士以刺绣闻名的小城圣加仑,全部蕾丝都是ForsterRohner刺绣公司为Prada的订单限量供应;香奈儿(Chanel)斜纹软呢外套的刺绣来自法国国宝级刺绣工坊Lesage,镶缝的羽毛则来自羽饰工坊Lemarié,全球独一无二.因此对其设计的抄袭不会对其目标受众形成过大的影响.
相反,随着时代的变化,一些有着自己独特的构思和设计的新锐设计师开始活跃在时尚圈中.但由于其缺乏资金或者技术大量进行制造,在他们的设计被那些能够将设计快速推向市场的大企业或者知名设计师盗用时,其将无法继续进行创新.知名品牌巴黎世家(Balenciaga)的设计师尼古拉斯•,盖斯奎尔(NicholasGhesquiere)承认在2002年春夏系列中的拼接背心抄袭了已故华人设计师凯斯克•,王(KaisikWong)的设计.位于巴基斯坦拉合尔的纺织品设计室BrimfulDesigns是一个1999年成立的小企业.在过去的6年中,该公司已经成功生产并推销了一个以YahsirWaheedDesignerLawn为名的细麻设计品牌.在2003年,其产品设计被第一次大规模地和有组织地盗版,这些非法盗版假冒设计以原产品的1/3的价格在不同商标下出售,从而导致该公司的市场占有额急速下降和品牌贬值,几乎破产.因此,设计盗版对独立设计师和中小企业产生的影响最大.
2.2促进时装设计产业的良性发展
时装设计是一个很实用的事物,现在出现过的所有的服装样式的元素,在人类有“衣服”这一说法以来就已经基本确定下来了,而且已经流行了几千年.时装设计作品往往是设计师在对当季时装潮流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同行作品的借鉴,对许多常用元素的灵活运用和整合.
时尚趋势的循环性引发了一些学者提出了时装设计产业中应保持较低层次的知识产权保护,缺乏知识产权保护不会阻碍创新的观点.最典型的是被美国学者卡尔•,劳斯蒂亚(KalRaustilia)和克里斯托弗•,斯普里格曼(ChristopherSprigman)所提出的“盗版悖论”(piracyparadox).这个观点认为,时尚是一种地位赋予型商品,随着一个设计开始被传播,它的地位赋予型价值将出现增长,但是一旦设计被广泛传播,这种时尚就会产生衰竭,人们将转而寻求新的设计,也就是说复制和再造的设计将加速时尚的传播过程.同时,时尚产业能够推动消费者关注时尚趋势变化的过程,每个季节内的特定的主题都可以自由被产业内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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