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督方面论文范本,与行政信访的改革相关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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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社会人格独立及意思自治程度的重要尺度.德国当代著名媒体专家赫尔曼迈恩指出:“如果说在议会制政府中设置的其他组织不能或不能充分地履行批评和监督的职能,那么大众传播媒介的批评和监督便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没有报刊、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发现弊端,并通过报道引起议会的质询和派出调查委员会,民主社会就会处于屈服于腐败或官僚主义专横的危险之中.”在西方,人们习惯于将舆论监督与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并列,称之为“第四种权力”,称新闻记者为“无冕之王”.由此可见,舆论监督对于行政机关来说是很好的监督.无论在议会制政府还是其他制度的政府来说,都是公民重要的权利.(二)推动信访体制变革
学术界对于信访制度的改革研究有三种思路:一是强化论,以姜明安的《信访需要创新机制》为代表.二是弱化论,以于建嵘的《信访的制度性缺失及其政治后果》为代表.三是折中论.是对“强化论”和“弱化论”的一种平衡,认为在社会转型期,社会冲突的出现使得政府迫切需要通过信访机制来缓和矛盾.主张在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案前,只对信访制度进行适当变革.
对于这三种思路,笔者还是更赞同“强化论”.我国是一个地广人多的国家,每年的信访事项不可胜数,在文化背景和时代背景之下,信访是有存在必要的,并且应当构建一个更好的体系框架,以便更好地化解内部矛盾.前文所提到的议会监察专员制度,是很好的借鉴对象.
1.设立监察专员制度,化被动为主动
议会监察专员制度实行监督的主要方式有三种:视察、调查和受理控诉.监察专员是独立的个体,与信访机构相比较,就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主动性.信访机构只能被动地接受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而监察专员在接受信访可以主动地进行了解和调查,从而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监察专员就像是流动的信访机构,方便了群众,同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问题.监察专员丰富了信访体制的体系,赋予了信访新的功能,加强了信访内在的监督力度,扩展了信访的广度.当然,在选拔监察专员时,必须要有严格的程序,对于资质的要求必须非常高,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更要有良好的人品和正确的价值观,这样任命的监察专员才能够正常地履行职责,并且公正地处理问题.
2.信访机构和监察专员完全独立于政府机构
在国外,议会监察专员及其工作机构都独立于政府机构,享有完全的调查权、建议权、处理权和公诉权,以追求最大公正为最高工作目标.在我国,也可以适当地借鉴这种模式来运行信访机构.财政独立于当地政府,改由中央直接拨款,免于受到牵制;同时要赋予信访机构独立职权,享有调查权、建议权和一定的处理权,使信访机构办理事项更加方便和有力.
3.赋予信访机构更权威的地位
这里所述的更权威的地位,一是指在其行使职权时,相关部门必须配合;二是指赋予其更强的监督职权.瑞典《议会监察专员训令法》第5条规定,监察专员行使监督权以评估公众的申诉情况,其途径包括巡视以及监察专员认为必要的其他调查方式.为了审查投诉或者其他案件的需要,监察专员有权采取各种调查措施.在调查过程中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给予密切配合,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随意拒绝.只有监督者强大起来,才能使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信访制度作为我国基本的民意表达制度,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我们应通过完善与改革使它定位于一个下情上达的信息传递机构,承担公民的利益表达功能,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各项民主权利.
参考文献:
[1]刘圣汉.信访学.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8.
[2]朱应平.行政信访若干问题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3]周汉华.行政复议司法化:理论、时间与改革.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4]杨建顺.行政规制与权利保障.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5]张正钊,韩大元.比较行政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6]苏力.中国传统戏剧与正义观之塑造.法学.2005(9).
[7]陈瑞华.程序正义论纲.诉讼法论丛.1998(1).
[8]刘光兴.德国的知情权制度.岳麓法学评论.2001(2).
[9]赵东辉.信访的体制瓶颈亟待突破――让民意顺畅上达.望.20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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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彭兴庭.信访制度下的臣民意识..省略.
[11]周占顺.关于当前信访工作的通报.人民信访.2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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