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相关论文范文例文,与国际法上国家政府承认的依据――国家利益相关发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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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际法上有关新国家、新政府的承认制度,是建立在既存国家的国家利益基础之上的,一个既存国家出于其国家利益的考量,在一个新国家、新政府出现的时候,或是予以承认,或是予以否认.可以说,国家利益在当今的国际社会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关 键 词国家利益新国家新政府
中图分类号:D9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3-134-02
人类社会出现国家以来,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类之间交往的增多,国与国之间打破地域界限,共同促成了国际社会的形成与发展,特别是进入20世纪以来,随着殖民体系的土崩瓦解,民族解放和独立运动的蓬勃兴起,亚非拉一大批国家纷纷建立,与原有的国家一起,极大地促进了国际关系的繁荣与繁杂,面对如雨后春笋般成立的国家,产生了国际法上的承认问题.
所谓承认是指“既存国家以一定方式对新国家或新政府出现的这一事实的确认,并表明愿意与之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行为.”一个既存国家对新的国家或是新政府的承认,梁西教授认为是出于政治上的考虑,即“承认是一种政治行为.”而国家在对外交往中,首要考虑的是国家利益问题,一切对外交往活动都是以国家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于新成立的国家或新建立的政府的承认也毫不例外,也就是说,既存国家对新的国家或政府的承认是以国家利益为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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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利益的概念及国家利益作为国家或政府承认依据的原因
一般认为,国家利益就是满足或能够满足国家以生存发展为基础的各方面需要,并且对国家在整体上具有好处的事物.列宁认为“国家利益是经济、政治、文化等利益的相互渗透,是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彼此交织,是阶级利益与民族利益的紧密结合,是国家利益与世界利益的有机统一,是近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协调会同.”国家利益是一个国家的最高利益.更是国家对外交往中的行动指南和行为准则.而国家利益能够成为既存国家对新国家或新政府予以承认的依据,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国家利益对于一个国家的至关重要性.“这主要是因为国家利益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根本,若一国不能维护和实现其利益,它不可能于国际社会中求生存,更别妄谈其发展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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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国家利益包括国家主权、安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等诸多方面.而一个国家在对外交往过程中,或是从国家主权,亦或是从政治、经济、文化等等方面,作为和其他国际法主体交往的依据,正所谓无利而不往,虽然,这么说有点功利的色彩,但是,一个国家要想真正独立自主的站在国际大舞台上,要想平等的与其他国家相处乃至繁荣富强,就必须把国家利益作为一切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在国际交往中维护好自身国家利益的同时,更多的是希求扩大国家利益,那种忘忽自身利益,一心为公的国家,好像在我们今天称之为理想的文学作品中也闻所未闻.与既存的国家交往尚且以利益当先,更不用说,新国家或新政府了.
承认作为既存国家与新国家或是新成立的政府交往的前提,如果新国家的成立,新政府的建立对于该既存国家之利益是一种负面的影响,无论是在国家主权、安全,还是在经济等方面对既存国家形成了某种威胁,那么,对新国家或新政府的承认,对于予以承认的既存国家,无疑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样的结局,作为个人来讲都是很难让人接受的,更何况对于国家了.就拿秦亡后的楚汉两个政权,当时处于优势的西楚霸王项羽,完全无视对自己政权已经造成极大威胁的汉王刘邦,力排众议予以承认汉政权的存在,结果兵败乌江,楚霸王也不得不投江寻死,这样的无视国家利益的教训可谓惨痛.如果新国家的成立,新政府的建立,有助于既存国家的国家利益,有助于该既存国家的主权独立,有助于该既存国家的国家安全等等,那么,即使,其他既存国家反对新国家或是新政府的存在,该既存国家也会从国家利益出发,承认新成立的国家或是新成立的政府,并与之展开交往.
二、国家利益作为国家或政府承认依据的具体表现
(一)国家利益作为既存国家对于新成立的政府承认的具体表现
以国家利益作为对于新成立的政府承认的依据,在现实国际社会里,可以说举不胜举.国家利益已经深入到国际交往的角角落落,为了更加充分的说明国家利益是对新成立政府承认的依据,现在我们从实例中来寻找答案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推翻了压在广大中国劳苦大众头上的三座大山,推翻了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政府在中国的黑暗统治,在这个有着五千年文明的东方古国的土地上,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了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府,而在我国新政府成立之初,可以说,面临的国际环境并不乐观,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了扼杀新生中国与摇篮之中,采取军事、政治、经济等等一切可以运用的方法来对中国进行打压,更不用说对新政府的承认了,新中国、新政府的成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之所以会如此仇视,就是因为,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后不久,出现了东西方“冷战”局面,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以美国与苏联对抗为代表的两大阵营,即北约与华约两大组织,新中国国家及政府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而这无疑是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最大威胁,为了维护他们自身所谓的国家主权、安全、意识形态等等国家利益,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是不会对新中国、新政府予以承认的,按公认的国际法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可是在当时的冷战环境里,只有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张开怀抱,接纳并承认新中国人民政府的合法地位,并与新中国展开交往.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之所以承认新中国及其政府,其原因也不外乎是出于国家利益的考量,新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与新中国交往有利于壮大当时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立的社会主义阵营,有利于在当时的冷战时期,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更好的战胜资本主义国家,从而在全世界范围内红旗飘展.
(二)国家利益作为既存国家对于新国家承认的具体表现
以色列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于中东弹丸之地的国家,其成立以来,可谓风雨飘摇,其所建立的国家遭到了整个阿拉伯世界的强烈反对,更谈不上承认其为国家了,但是,美国从其国家利益出发,考虑到以色列所在的地理位置的军事上的重要性,不顾其周边阿拉伯国家的反对,承认以色列为一个新国家,并与之建交,这种国家利益的驱动实在是太明显了.
此外,我国台湾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神圣领土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一事实,已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承认,
国际法相关论文范文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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