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论文经济— 范文

义务教育方面论文范文集,与受教育权的宪法学相关论文查重免费

本论文是一篇义务教育方面论文查重免费,关于受教育权的宪法学相关本科论文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义务教育及教育法及行政诉讼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义务教育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摘 要2010年5月6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后简称规划纲要)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个经历了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历时一年零九个月的纲要,背后承载了国人对教育的重大期盼.本文指出受教育权作为一项实现教育终极意义的基本权利,应充实其内涵,突出其权利本位的性质,从而使国家负起其应有的义务,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

关 键 词受教育权宪法规划纲要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8-245-02

一、解读《规划纲要》

《规划纲要》研究制定工作于2008年启动,之后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基础上,反复研究修改.2010年的1月11日至2月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南海先后主持召开五次座谈会,就正在制定的《规划纲要》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2月28日《规划纲要》开始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0年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纲要的研究制定历时一年零九个月,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纲要由序言、四个部分和实施组成,共22章,70条,约27000字,纲要提出“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20字工作方针,首次明确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纲要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目标,针对当前教育中的具体问题也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发展措施.同时提出,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达到4%.


本篇论文来源:http://www.sxsky.net/jingji/0630378.html

之所以要出台这样一份纲要,除了“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强国必先强教”这些百年来颠扑不破的真理,更是因为当前面临的这个特殊时期:从国际环境来讲,知识经济和国际竞争是一个严峻挑战,从我国的具体情况出发,之前1985年的“教育体制改革”、1993年的“教育改革发展纲要”和1999年的“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这些都已经与当时的社会发展相适应,而与现在的具体背景不同,与此同时,我们现在正在建设创新型国家,整个经济社会都面临着一个改革,教育本身也面临着一种改革.所以,就在这个时刻制定纲要,总体规划,这样对未来十年甚至更长时期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来说意义重大.

这份千呼万唤始出来的规划纲要,虽然勾勒了未来十年教育发展的美好前景,对有关热点问题做出了一定的回应,并提出相关解决的措施.但专业人士仍然指出:“教育投入4%依旧不够”、“纲要怎样落实,缺乏改革的具体步骤、行动、完成时间节点”,而笔者认为,改革的出发点都是好的,关键看能不能落实到实处,如何在以后的实践中实施相关措施,才是最为重要的环节.

二、《规划纲要》背后的受教育权

通过对纲要的解读,我们不难看出中央对教育投入的力量和决心,而如果仅仅从政策角度对纲要进行认识,则容易流于表面.应该看到,对于纲要所要实现的教育目标,从宪法的角度来看,只有通过对受教育权的认识、保障才能最终得以实现.因此,应该结合纲要对宪法规定的受教育权进行重新的审视.


义务教育自考毕业论文怎么写
播放:28506次 评论:6782人

(一)受教育权概述

真正法学意义上的受教育权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为了本阶级的利益,运用法律的强制力来保证教育的普及.德国是最早实施义务教育的国家,英美日在德国之后也颁布了具有强制性的义务教育法.之后,在各国立宪运动中,有关义务教育的条款开始载入宪法,受教育权成为宪法的调整对象.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受教育权开始进

关于受教育权的宪法学的本科论文范文
义务教育方面论文范文集
入国际人权法领域.《世界人权宣言》第26条、《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3条、《取缔教育歧视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等一系列国际人权文件也都对受教育权做出了规定.

受教育权的宪法学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义务教育的论文范文 大学生适用: 自考论文、自考毕业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87 写作解决问题: 怎么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标准论文格式、论文设计 职称论文适用: 期刊目录、中级职称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怎么写 论文题目推荐度: 免费选题

自从受教育权真正产生之后,受教育权的概念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不同阶段对受教育权的性质界定不同,从而导致了对其内涵的认定也有所不同.

第一阶段是把受教育权视为公民的自由权,强调公民权利相对于国家权力的重要性.国家并不强行要求每个公民接受教育和接受教育的年限,否则国家的行为将被认为是对公民自由权利的一种侵犯.

第二阶段是把公民的受教育权视为社会权,强调国家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义务性.

目前,学界普遍接受的概念是从公民与国家权利义务关系出发,强调受教育权概念中的国家积极作为的义务因素,把受教育权视为社会权.因此把受教育权界定为:为了保障每个公民平等地生存与发展,而依法享有的要求国家积极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条件和机会的社会权利.

(二)对我国受教育权性质的思考

我国现行《宪法》第4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种受教育权利义务一体化的立法模式,引起人们对受教育的权利义务性质的模糊认识,笔者认为对于这个问题,应结合现实语境来解答.正如林来梵教授在《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一书中所述:任何公民都是受教育权利的主体,但是受教育的义务应仅仅指代未成年的儿童.因此,也有学者建议“将我国的宪法的第46条第1款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将第49条第3款: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修改为: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和送其未成年子女履行义务教育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笔者认为受教育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应该是同时具有自由权和社会权的特征,是一种复合性质的人权,既要求国家不予干涉,充分尊重,又要求国家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但在目前的条件下,应当强调受教育权的社会权性质,即公民有要求国家为教育活动提供合理的教育制度,适当的教育设施以及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而国家则负担起相应的义务来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得以实现.尤其结合我国当下的国情来看,让国家负起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义务也是合适的.这一点也在规划纲要中得以体现,纲要从始至终贯穿着国家对于教育事业的重视,强调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调动各种力量和措施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受教育权实现中的国家义务

强调受教育权的社会权性质,必然要求国家履行相应的保障义务.而依据受教育权的内容不同,国家保障的义务也有不同.

关于受教育权的内容,学界有不同的分类.有的学者将受教育权分为:学习的权利、义务教育的无偿化和接受教育的平等,也有学者认为受教育权主要包括:就学权利平等、教育机会平等、教育效果平等、非义务教育机会平等,受教育权的内涵没有定论,各家有各家的说法.但仔细比较可以看出有的认定过于狭窄,比如第三种,仅仅将受教育权界定为平等方面,而忽略了其他内涵.

从资料的收集过程中,笔者认为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向对受教育权进行全面的概括比较合适:从纵向来看受教育权主要包

1 2

义务教育方面论文范文集,与受教育权的宪法学相关论文查重免费参考文献资料:

经济管理类核心期刊

行政经济论文

如何发表经济论文

经济学硕士毕业论文

写经济论文

工程经济学相关论文

高中生经济学政治小论文

技术经济学论文

经济管理学

西方经济学论文

受教育权的宪法学WORD版本 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