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有关论文例文,与遗嘱公证审查应采取形式审查原则相关毕业设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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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8;身诚信建设外,还要健全公证责任制度,明确公证处和公证员的职责.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尽快从立法上明确公证审查原则,使公众对公证审查的原则和责任有正确的认识,避免公众对公证书的作用产生不必要的误解,从而对公证的效力产生怀疑,给公证信用造成负面影响,从而影响公证处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公证的社会地位.明确公证审查原则,就是要明确两种公证审查原则的适用范围,使公证员有法可依,既可以杜绝个别公证员对应进行实质审查的公证事项,不敢承担责任而采取形式审查的“打擦边球”的现象,又可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证质量.而采取何种公证审查原则,应根据公证事项的性质、公证证明的方式和办证惯例来决定.一般来讲,对于证明法律关系、双方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等,公证书具体表述有关法律关系、法律事实真实、合法,并且进行实体性公证证明(即直接证明)的公证事项应采取实质审查原则,对于证明单方法律行为、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及文书的文本相符公证,公证书表述的是某人与某时某地在某文本上签名、盖章或文本上的签名、印鉴的真实性及影印本与原本一致,公证处一般进行认证式公证证明(即间接证明)的公证事项,应采取形式审查原则.②遗嘱公证即应属于后者.
四、在遗嘱公证中采取形式审查原则是与国际接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对公证审查原则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国内外经济主体将更加多元化,经济活动将更加复杂化,跨地区、跨国界的经济活动将更加活跃.这就要求公证工作从服务形式到服务内容都要更加规范化和高质量.从一些国家的有关法律来看,它们对遗嘱及遗嘱公证都有一些明确的规定:《日本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九条规定:“[公证证书遗嘱]用公证证书写遗嘱的必须按下列方式:(1)要有两名以上的证人到场.(2)遗嘱者把遗嘱的内容向公证人进行口授.(3)公证人把遗嘱者的口授进行笔记,并把它读给遗嘱者及证人听.(4)遗嘱者及证人承认了笔记的正确后,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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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公证处确认遗嘱成被告.法制日报.2001年10月8日.
②江伟主编.公证法学.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③④司法部公证律师司编.公证文章选辑.第208-2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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