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场经济相关论文范文集,与工资率决定自由度:国际标准我国的实际相关论文目录怎么自动生成
本论文是一篇关于市场经济相关论文目录怎么自动生成,关于工资率决定自由度:国际标准我国的实际相关毕业论文模板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市场经济及劳动法及工资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市场经济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1040;100%,就业人员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基本按市场化原则进行就业.同时,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对农民工进城务工其实性限制的取消,农村中大量剩余劳动力也向非农业部门转移,与城镇居民一样通过劳动合同自主择业.我国劳动力流动自由程度也有了显著提高.首先,体现在农民大量向城镇转移,城市化率迅速提高.2001年3月,国务院批准了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再实行计划指标管理.2002年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纷纷进行“取消指标限制、实行准入制度”、“打破城乡界限,实行城乡户口登记一体化”为核心内容的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劳动者从农村到城市的流动.据世界银行统计数据,1990年-2000年十年间,中国的城市化率由26.4%增长到36.2%,而同期印度的城市化率仅从25.5%增长到28.4%.根据对全国31个省(区、市)6.8万个农村住户和7100个行政村的抽样调查,2003年末中国农村转移劳动力达1.7亿人,占农村劳动较往年35%.其次,新的《劳动法》保障了劳动者在不同的地区和企业就业的权利,并为劳动力流动创造条件.于是,城镇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增加,据统计2002年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调入(出)人数增加到124840人,比2001年提高13.4%.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也有大量的劳动力转移,主要是国有集体企业就业人员流向私营企业,1997年国有和集体企业就业人数占比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总数的67%,2003年下降为30.7%.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 关于市场经济的论文范本 | 大学生适用: | 研究生毕业论文、高校毕业论文 |
---|---|---|---|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 64 | 写作解决问题: | 怎么写 |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 文献综述、论文结论 | 职称论文适用: | 职称评定、职称评中级 |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 怎么写 | 论文题目推荐度: | 最新题目 |
三、劳资双方工资协商与谈判机制基本建立
在劳资双方工资谈判中,劳资双方只有在摆脱较大外部压力及拥有相当的谈判地位的前提下才能保证谈判的公平.外部压力主要来自政府的过度干预与管制,而企业间联合力量与工人间联合力量的对比决定了劳资双方在谈判中的地位.劳资双方工资协调谈判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惯例.最近几年来,我国政府大力提倡与推广这一做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政府没有对工资率决定过程进行行政干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并明确了企业的工资率由企业自主确定.政府不再对企业工资率进行行政干预,而是建立较规范的法律体系和完善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
从现实情况看,我国各类企业的工资率均已实现企业自主决定.我国城镇就业人员中,非国有单位就业已占主体,2003年,城镇单位就业中非国有单位就业18763万人,占73.2%.我国非国有企业工资率在市场化规则基础上建立,一开始就实现工资自主决定.而国有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经过上世纪90年代改革调整,已经建立岗责明确、竞争上岗,以岗定薪、绩效挂钩的考核分配系统.政府不再直接参与国有企业的员工工资水平的制定.国有企业依据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企业经济效益自主决定本企业职工工资水平.
同欧美及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权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设立最低工资标准,以维护劳动者最基本的合理权益,但不对工人工资的最高数额设立任何限制标准,2003年中国就此颁布了新的《最低工资规定》.比如,2002年月最低工资水平,上海为535元、北京465元、天津450元,而同期年平均工资水平,上海23959元、北京21852元、天津16258元,最低工资水平仅占平均实际工资水平的2.2%、2.1%和2.8%.由此可见,最低工资水平与平均工资水平之间差距非常大,也说明最低工资水平对工资率的影响非常有限,它的作用仅至于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2.劳资双方平等协商工资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都采取劳资双方工资协商谈判的形式,但在具体操作上各不相同.而很多被承认市场经济地位的转轨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采取政府、企业与员工三方协商的谈判机制.比如,俄罗斯成立了政府、企业和员工三方协调委员会,该委员会有权向地区级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立法建议,讨论社会与劳动关系领域的地区性法律草案.匈牙利“利益决议委员会”(IRC)由工会代表、雇主协会代表及政府代表组成,在全体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制定决策.拉脱维亚依据工会、雇主组织及政府三方制度(简称“国家三边合作委员会”)协商变改最低工资及其他雇佣条件.斯洛伐克及捷克共和国的工资率通过政府、工会以及雇主三方机制协商制定.
目前,我国的工资协商机制也基本上建立起来.首先,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从法律上要求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2000年,我国颁布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进一步从法律上保证员工与企业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协商双方享有平等的建议权、否决权和陈述权.2001年底,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大力推进工资协商制度.2002年8月,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关于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织三方协调机制,并加强三方对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沟通和协商.目前,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立了省级劳动关系三方(企业、员工和政府)协调机制.截止2003年,我国共有29万多家企业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3.工会作用的加强促进工资协商机制的实施.
我国企业的联合组织包括中华工商业联合会以及各种商会组织.劳动者的联合组织则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截至2002年底,全国新建企业工会组织113.4万个,会员4289万人;全国工会基层组织也由1997年的51万家增长到171.3万家,全国工会会员总数从9131万人发展到1.34亿人,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人数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中国大量的低素质劳动者供给导致劳动者在工资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已是一个非常明显的问题.因此,劳动者联合组织投入大量的注意力在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问题上,并且获得了法律的支持.1994年《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应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会组织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指出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3年9月,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决定将农村进城打工人员纳入工会工作体系,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出努力.中国工会还特别重视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工作,尤其重视推广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维护非国有企业中员工的合法权益.
我国工会组织的增加及其作用的加强,使得劳动者能够在工会中团结起来,在与企业进行工资协商过程中的地位得以一定程度的提高,确实增强了劳动力一方的谈判能力,促进我国工资协商机制的实施.
4.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的完善为工资协商机制提供了可靠的信息平台.
2002年3月21日,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
在工资谈判中,透明、对等的工资率信息是必要的.我国近年来加强了劳动力市场的信息收集和传递.1
关于市场经济相关论文范文集,与工资率决定自由度:国际标准我国的实际相关论文目录怎么自动生成参考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