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领导相关论文范文参考文献,与土地规划定了,就应该像法律那样严格遵守相关论文范文
本论文是一篇关于行政领导相关论文范文,关于土地规划定了,就应该像法律那样严格遵守相关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行政领导及农民及土地管理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行政领导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的预期收入是城市工作的平均收入,那么他们的机会成本大约是经营50亩农田的收入,远远高出他们转换职业的预期收入.在这种情况下,种粮农民不会盲目地放弃农业经营,土地不会随意地转到“种粮大户”手里,也就不会出现大批农民离开土地的现象.那么,地方政府会不会普遍使用“拔苗助长”的办法,用行政命令推动农民搞规模经营呢我看可能性也不大.短期内,也许一些地方政府可能会作出这样的举动,但这样做无疑是“引火上身”.对于不安分的地方政府,中央政府肯定会采取严厉措施加以约束.
推动规模经营不能急于求成,如果搞得过快.农民追求盈利最大化的倾向会更加显著,不仅粮食产量可能下降,还可能引发其他社会不稳定问题
记者:《决定》提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那么“适度”二字如何把握比如,单户农民耕种多少亩地算是“适度”还有,搞农业规模经营有哪些潜在风险如何规避
党国英:在农户投入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我国每户农民大概可以耕种50亩左右的农田;如果投入增加,耕作面积还可以增加,每户农民耕作上千亩土地都有可能.在我国东北、新疆和山东,就有一些规模很大的家庭农场存在.
不过,由于全国不同省份人地比例关系不尽相同,每户农民可以耕作的面积也会很不相同.就平均水平而言,据我粗略计算,大约20年以后,大田作物户均耕作50亩地比较合适.如果平均规模过大,城市难以吸收农村转移劳动力,会出现比较大的麻烦.总之,推动规模经营不能急于求成.
从方法上说,搞农业规模经营一定要农民自愿,决不能“拔苗助长”.要认识到,规模经营慢一点,只会影响到农民的家庭经营收入,并不会影响我国的粮食总产量.但如果规模经营搞得过快,农民追求盈利最大化的倾向就会变得显著起来,不仅粮食产量可能下降,还可能引发其他社会不稳定问题.
当然,也不必过于拘谨.毕竟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方向是要坚持的.为此,我认为应采取积极的城镇化政策,加快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速度.局部地区的规模经营可以更快一点.
为确保规模经营适度发展,国家种粮补贴政策应当作结构性的调整,或者给地方政府某种自主决策的权力,而不搞全国一刀切.例如,当农户的经营规模超过一定面积以后,补贴金额可以递减,直至边际补贴为零.具体的操作可由地方政府相机决定.随着全国城镇化率的提高,国家种粮补贴政策也可以作出根本性的调整.
土地流转应由农民自主决定,任何组织不应借公共开支的理由把农民的承包土地收回去,然后用竞拍等方法搞短期承包
记者:土地流转的主体应该是集体还是农民如何在土地流转中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不受侵害
党国英:这个问题非常重要.近年来,许多地方的农地流转是由村委会或基层政府组织的.有的地方收回农民的承包地,由政府方面成立土地流转中心,将土地大面积转包给所谓的“大户”.当事人通常以规模经营作为理由,但真实的目的是“壮大集体经济”,解决集体兴办公共事业的财源问题.我很怀疑这个做法的普遍意义.
一个村庄的行政领导当然要办公共事务,并且要有资金作支撑.需要注意的是,村庄的行政领导应该仅限于办理公共事务,即使要支持经济发展,也只需做好服务工作,最好不要直接兴办盈利性经济实体.但是,一些村庄行政领导把农民的承包地转包出去,然后把土地租金都收到自己手上,多出来的钱则作为红利分给村民.表面上看,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农业规模经营的形成,但时间长了就会有问题.比如,不仅会加大村委会或基层政府的行政成本,还会产生农民对集体流转收益(集体的发包收入)使用状况的监督要求,从而发生监督成本.
《决定》指出,“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按我理解,今后如果再讲“壮大集体经济”,应该是指大力发展农民的各类合作组织,至于村委会,主要做好自己的公共事务就行了.《决定》的意思是,土地承包制不仅要坚持,而且要承包到户并长久不变.任何组织最好不要借公共开支的理由把农民的地收回去自己按竞拍的办法搞短期承包.
事实上,由农民承包土地并完全自主决定土地流转,完全不妨碍农业规模经营的形成,只是时间可能长一点.而这样做的好处是,土地流转的交易成本不会表现为那种由集体决定并操作土地流转的行政成本,也不会发生监督成本,更有利于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因此,由农民自主决定土地流转,才是有利于降低土地流转社会成本的较好方式.
统筹城乡建设用地的办法之一,是往城市浅山区发展住房,同时禁止在平原地区建造低密度住宅区,特别是别墅式住宅
记者:《决定》提出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各级政府贯彻落实两个“最严格”,您有什么好的建议
党国英:我只说一个问题,就是统筹利用城乡建设用地的问题.
当前,我国城乡住房用地资源在利用方面存在下列问题:一是全国农村住房空置率较高,在30%左右.这种情形不仅意味着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也意味着农民实际福利水平受到损害.一方面,当前农村常住人口在减少;另一方面,农村的住房却在不断增加,每4年新增的钢筋混凝土房子,可供1亿人口居住(按每户60平米计算).这种矛盾现象的后果是,我国农村至少有1/4住房常年没有人居住.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 行政领导类论文范文 | 大学生适用: | 本科毕业论文、学院论文 |
---|---|---|---|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 62 | 写作解决问题: | 如何怎么撰写 |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 文献综述、论文选题 | 职称论文适用: | 职称评定、中级职称 |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 如何怎么撰写 | 论文题目推荐度: | 最新题目 |
二是适合建房的土地资源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利用.我国是一个多山的国家,一些临近城市的浅山区不太合适种植粮食,如果用作住宅用地,则可容纳大量人口.但各地没有很好地利用这些浅山区,而大多选择在平原地带造住房,甚至建造别墅,占用了大量优质农田.三是城市住房用地利用率不高.像我们这样人多地少的国家,城市建成区的人口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1万人既有可能,也有必要,但随着城市面积扩张,我国城市人口密度有降低的趋势.
统筹利用城乡住宅建设用地是大势所趋.我认为,一方面可以在城市边缘的浅山区发展别墅式住房,同时禁止在平原地区发展低密度住宅区,特别是别墅式住宅.
据本人保守估计,全国面向城市的浅山区建造2000万套别墅式住宅应该没有问题,可以满足占全国人口5%的高端收入人群的需求.目前,已有一些高收入人群在北京周边的浅山地带建造住房,或者买农宅改造成高档住房.由于这些做法有违法之嫌,当事人按照“潜规则”办事,处于某种无政府状态.我的观点是,与其让这种现象盲目发展,还不如把城市浅山区的土地资源好好利用起来,由政府出台规则加以规范.
另一方面,要通过合理建设农村居民点,遏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浪费现象.农村闲置住房的潜在资源价值很大,要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加以盘活.
关于行政领导相关论文范文参考文献,与土地规划定了,就应该像法律那样严格遵守相关论文范文参考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