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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办法在拟订时,在台湾政府内部并未取得一致共识,最后导致1998年1月吴京教育部长下台后,接任之林清江部长即指示该办法暂缓办理,最后造成该办法无限期搁置迄今.同年3月12日台湾监察院亦发函纠正台湾教育部处事不够严谨,对于73所大学承认未采逐步渐进方式,而采一次公告完毕颇值商榷;同时此份名单事前并未得到陆委会共识,两单位之间显然沟通、协调不足.再加上对于在此之前已赴大陆入学之国人,该办法中居然亦采取追溯性救济措施,极易产生负面影响.因此,依法提出纠正案.自此之后,就一直延宕至今,当中10年完全没有任何政策讨论或是立法修正.

大学法

目前台湾教育部倾向开放大陆学生来台就读高等教育,首先必须要在法规上松绑的就是台湾的大学法.依据当中的第23条:「一、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级中等学校或同等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得入学修读学士学位.二、取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得入学修读硕士学位.三、取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得入学修读博士学位.但修读学士学位之应届毕业生成绩优异者或修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成绩优异者,得申请径修读博士学位.四、前三项同等学力之认定标准及前项修读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修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径修读博士学位办法,由教育部定之.」从此条的文义看来,大陆学生若是想要来台求学,其原本取得的学历必须获得台湾政府的承认,故台湾教育部必须提出相关政策办法,送交台湾行政院核定,以符合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22条的规定,大学法才可能为大陆学生开放门户.另外,台湾立法院也可以修改大学法,另外增加有关大陆学生来台求学的专文,从法律上开放大陆学生至台求学的机会.

台湾教育部目前研拟的政策

依据目前台湾教育部规划陆生来台及大陆学历采认政策规划及相关配套的说明有下列的重点:

1.在秉持着台湾优先、维护台湾整体利益、提升台湾国际竞争力的前提下,基于「阶段性、渐进开放、完整配套」原则,仍以「三限」及「六不」来规划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

2.目前研拟的认可名册,教育部将衡酌大陆学校办学情形以及世界大学评比指针,组成项目小组审议认可学校名册,暂拟采认范围以大陆较为绩优之学校,目前以第一阶段将透过大陆高等教育学历采认审议会研议以985工程之38所学校(扣除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及增加北京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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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及中央美术学院等体育、艺术办学卓著之大学作为采认范围之可能性.至于是否扩充认可范围,将视第一阶段办理情形,审慎评估,目前并无时间表.

3.至于采认追溯的问题,目前各界对于采认大陆学历是否追溯的看法不一,教育部将持续关注社会大众意见,以妥善规划.

4.招生对象:初拟方向系公立大学以招收研究生为原则,私立大学则可招收专科以上学生.

5.收费基准:大学向陆生收取之学杂费以不低于私立学校收费基准为原则.

6.招收名额:招收陆生名额以全国大专校院总名额1%为限,经核准招收陆生之学校以不超过其名额2%为限.

7.台湾教育部所规划之采认与招生方式仍在研议阶段,需视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大学法及专科学校法修正情形而定.教育部将适时对社会大众公布相关信息,并在2009年12月10日到23日在17个县市举行公听会,以广征各界对于修法方向所提意见,作为未来政策研订之重要参据,并配合纳入「大陆地区学历检核及采认办法」修正草案及「大陆地区学生来台就学及停留办法草案」规范.依照目前台湾教育部的研拟方法,有以下的重点:首先,将各个学校分阶段开放,不是全部开放,当然须依第一阶段的反应再做决定,有可能很快全面开放,也有可能不予开放.

其次,采认追溯的方面是针对台湾学生到大陆求学的问题,由于有很多台湾学生从90年代初期开始就来到大陆求学,若是不追溯承认,而这些学生所拿到的大陆学历在台湾是无法得到承认,换言之,这些学子无法以此学位报考公职,也无法在大学应聘,因台湾目前规定,在高等教育中从事教学的专任教师,必须要有博士以上的学历.对这些学子来说,无法追溯承认,将使得他们辛苦获得的学历成为一张白纸,在台湾从事教职或公职没有任何用处,只有私人企业获得认可.反而形成人才的流动不易,使得台湾的学子心中非常想要回归乡里,但是现实的情形是「回台不易」.

再次,收费基准是针对大陆学生来台湾就学所订立的标准,目前是以私立大学的学费为基准.笔者认为此一规定将造成部份大陆学生的负担,因为台湾私立大学一年度的学杂费至少超过2万元人民币,还不包含住宿、生活上的杂费,若是以台北的物价来算,其生活指数只低于上海,比大陆其它城市都要来得高,而目前不太清楚是否有私人单位或是学校将提供大陆学生奖学金,若是没有办法取得奖学金,将会淘汰掉一部份经济弱势的学生,这些学生也可能是非常优秀的学子,这点是喜还是忧,仍需时间证明.

第四,在台湾教育部目前规划中,医药是绝对不予承认,法律与会计仍在考虑开放中.此点是由于牵涉到证照的取得,因为台湾的市场不大,若是完全开放将会影响台湾本地居民的利益,所以教育部目前仍思考该如何开放这类的专业科目.但是以台湾学生到大陆求学而言,当中有半数以上的学子是修习中医学位,反而剥夺他们在台湾取得证照的资格,另外目前在台湾有中医学系的学校不到5所,完全只保障这些在台求学的中医学生,歧视到国外求学的台湾学生,在政策上似乎有很大的争议.另外,笔者认为学历承认跟开放考取证照是完全可以分割开来的两个部分,但是在这个问题上,台湾政府倾向两者绑在一起讨论,反而失去理性讨论的空间.

最后,台湾教育部目前的规划是不予承认兼读制的学历,而台湾学生以兼读方式获取学位者也为数不少,这点笔者认为台湾教育部是一贯且无歧视的立场,因为在台湾办理其它国家的学历认证时,远距教学、外国学校在台授课超过一半的学分都是不予承认学历的,不是针对留学大陆在政策上而有所紧缩.

三、结语

在WTO的框架下,GATS是有关服务贸易的相关协议,由于学历承认部分是与服务贸易相关,再加上人才的流动在现今的社会中,已经成为常态,所以在保护保国人民利益与吸纳他国优秀人才之中取得平衡,变成各成员国逐步需要思考的问题.虽然在GATS中没有针对资格承认要求各成员国做出硬性的规定,即一定要开放到某种程度,但由于经贸的交往,资格承认已然成为必要的谈判内容.

目前大陆与台湾的交往,仍是倾向于台湾人可以自由前往大陆地区,而大陆地区人民无法自由前往台湾.因此,当早期台湾学生来到大陆念书时,多数学子都抱持着将来学历承认一定会开放的心态,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所取得的学历在台湾会成为一张白纸,而且这个问题一直延续了十几年.当中有许多复杂的因素,像:政治因素、政策的延宕、立法的怠惰等,造成学子“偷跑"到大陆学习的现象,但追本溯源,台湾承认世界上其它国家的学历已经行之有年,为何对于大陆地区的学历迟迟不愿开放,其心态更是可议.若是依照目前分阶段的开放,更是令人费解,台湾针对欧美各国都是一次开放,但在当中设立条件,如:远距教学、未被当国教育部承认的学校不予承认、在台招生并授课的外国学校等不予承认其学历,却对大陆高校分阶段开放,若是第一阶段施行不佳,即有可能不扩大施行.台湾教育部为了要解决台湾出生率低的招生不足现象,希望藉由开放大陆学生来台就读,以解燃眉之急,但又处处设限,似乎一提到大陆问题,就是不可以完全公开的黑盒子.为何不让所有议题回归到有理性讨论的空间,做出每个可以沿用许久的长远政策,进而提升国家的竞争力.这是目前台湾当局该深思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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