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类论文范文参考文献,与中国法学教育的困境与出路相关论文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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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中国的法学教育发展迅猛,法学教育机构众多,在校学生人数膨胀,随之而来的学生就业率低、不能适应社会需要等问题逐渐显现出来,法学教育面临着巨大的困境,对法学教育的改革刻不容缓,本文从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入手,分析目前法学教育出现困境的原因,提出对法学教育改革方向和新世纪法律人才培养的几点建议.让法学教育真正能够为社会培养有用的法律职业人才.
关 键 词:法学教育,困境,出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教育经过三十年的发展,现在已经基本建立起普通高等学校法学教育、成人法学教育、法律职业教育组成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法学教育体系.与此同时,法学教育层次繁多,缺乏准入标准,教育水平有待提高,法学教育目标不明确,教育理念、教学培养目标僵化滞后.因此,处于十字路口的中国法学教育需要探索新的出路.
一、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及困境
教育部2007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法学本专科共招生11.20万人,在校生42.77万人,毕业生12,37万人,除了普通高校外,以“五大”(电大、函大、业大、职大、夜大)为代表的成人法学教育,也是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此同时,学生就业压力也非常严峻.据统计,2007年法学学科毕业生的就业率列文科毕业生倒数第一.再以上海某法学院2007年就业统计为例,毕业人数共155人,除国家委托培养的29人外,余下的126人中8人考取公务员,20人从事与法律有关的职业,6人考研或出国留学,4人延缓毕业,其余部分存在就业问题或从事与法律无关的职业,约占70%.可见,中国法学教育的前景不容乐观,问题的症结何在为什么中国法学教育经过三十年的发展会出现这种局面
二、中国法学教育困境成因分析
(一)法学教育规模急剧膨胀,教学质量有待提高
从学生方面而言,近年来中国高等教育连年扩招,导致学生人数激增,在高等教育大众化、市场化的大背景下,法学教育也被同化.截止到2008年,法学本科在校生达30万人左右,法律专科在校生达22万多人,在校法学硕士研究生达6万多人,法学博士在校生人数8500余人.在大规模扩招之下,很多院校都是大班上课,少则八、九十人,多则200余人,在这样的教学条件下,法学教育所推崇的讨论课很少开展.只有极少数的学生有机会与教师进行沟通互动,而绝大多数的学生流于形式,只希望老师考试时划好范围以便考试过关,至于究竟学到多少知识却鲜少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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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学校办学条件而言,缺乏统一的设置标准,教学机构庞杂.单就高等院校来说,截止到2008年全国共设立法学院系634所,30年来增长了105.67倍.法学教育被认为是“投入少、见效快”的短平快项目,各高校纷纷举办法学教育,很多都是从思想政治方向分离出来的,这样的法学教育怎能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除此以外,社会上还有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等,这种多层次、多形式、规模庞大的法学教育体系,没有设定合理的准入标准来把握一个合理的招生和办学规模,必然会导致鱼目混杂,影响教育质量.
(二)法学教育性质不明确,与法律职业脱节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的连续扩招,中国的高等教育有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变,但是法学教育是一门专业化职业要求很高的学科,是不是也适用大众化教育法学教育的职业性决定了我们必须进行精英化教育,培养学生的专业职业技能,而不是我们现存的教育理念,以简单的、概念性的、常识化的普法式教育.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而轻实务技能的培养.其结果必然导致学生就业以后难以胜任和适应具体的法律实务.由于缺乏职业技能训练或培训,有的大学法律本科生不会办案,有的不会起草法律文书,往往需要一个适应期才能实现“软着陆”.这也是法学本科生鲜少从事与法律相关的公务员、法官、检察官、律师、企业法务等职业的原因.
(三)教学方式、师资水平有待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法学教育招生规模逐渐扩大,师资明显不足,于是很多非法学专业的教师和其他方面的人物纷纷涌入法学教师队伍.历史、政治、科学社会主义、哲学、外语等各科的教师竟然担任法学主干课,而在该校法学科班出身的教师中,本校毕业留校者又占据了大多数.
俗话说“名师出高徒”,没有“名师”何来“高徒”目前,一些高校法学教师撰写论文、出版著作只是为了应付评职称,其注意力更多的是放在理论研究上,对法律实务问题不太关注,致使接触到的实际司法活动少,没有有效的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导致自己缺乏法律运用能力.没有法律实践,他就很难把法学理论生动而适用的传授给学生.法学授课方式上所提倡的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法律诊所教育等教学方式也不可能实现,往往流于讲授式、演讲式教学.教师在讲台上讲诵教案,学生埋头记笔记忙个不停,与中学“填鸭式”教学并大异.在这种教学方式下,学生只会背基本原理与法律条文,并未掌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技能,与法律职业要求相差甚远.
本篇论文出处 http://www.sxsky.net/wenxue/030269675.html
三、中国法学教育之可能出路
中国法学教育问题重重,如何进行法学教育的改革,从而进一步推动和繁荣我们的法学教育呢笔者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或可改善目前法学教育现状.
(一)明确法学教育的定位,规范不同层次的法学教育,控制招生规模.
现阶段多层次大办法学的现状必须规范管理.素质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必须界限清晰,功能明确.对办学主体资格严加限制,建立严格的办学主准入制度,从教育源头上严格控制法学教育主体,要对法学教育实行必要的宏观调控,要对法学院系的设立,考核实行适度的标准调控和管理.对办学资格的审核,不能只根据法学院系的师资力量、藏书数量这种传统的方法来评价,更重要的是对它的运用现代化的手段程度、生源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内部管理、经费以及对外交流等情况进行评价.特别是中专和专科阶段的法学教育以及各类非全民高等教育的法学教育更要严加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予以撤销,以减轻当前法学院系过多,学生数量剧增,质量不高的情况.同时,要适当控制招生规模,在办学条件允许、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招生,不能在市场利润的驱动下盲目招生.
(二)明确法学教育的定位,以培养服务于经济发展的高素质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首要目标.
从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情况来看,大致有从事司法实践和法律实务、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或者脱离法学而从事其他行业等情形.无论是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是学生的就业选择,从事司法实务者的人数要远远大于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者的人数.以实践和应用见长的法学教育当然也不会例外.
因此,法学教育的基本定位应当是:在本科阶段应以培养法律实务人才为目标,培养直接可以从事司法工作的,具有法律实际运用能力,广泛法律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的法律实用型人才.在硕士(特别是博士)研究生阶段,可以将一部分学生培养成研究型人才.对将来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学生要重点培养其法律运用能力,以保证其很好的适应实际需要.
提高师资水平,改进教学方法.1.优化师资结构,提高教师水平.
改变过去单纯选用学术型教师的方式,扩大实务型师资的比例.教师应及时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意识,逐步树立起先进的教育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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