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学作品类论文范文参考文献,与建国后十七年的出版体制与文学生产相关论文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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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建国后十七年间,随着整个社会结构的变动,一种新的出版体制开始形成,它催生新的文学、文化生产模式.在计划化、行政化的架构中,文学作品的生产、流通也被纳入了体制化的轨道,它有一套严格的发稿制度、出版制度.出版系统以制度化的方式运作,它对文学生产具有正面和负面的双重效应.
建国后十七年的文学生产,是在全新的社会文化语境中进行的.经过社会主义改造,报刊、出版社全部成了国家的文化事业机构,它们是社会整合、舆论宣传和意识形态建构的强有力工具,支配整个社会文学、文化生产的主导力量.图书出版物作为传播媒介的一种,它面对的不仅是作者、出版人、读者,还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时代的政治气候、国家的文化政策、社会的文明程度等.因此,“十七年”的文学出版状况,不能单纯视作是精神产品生产和消费的结果,同时还在相当程度上代表了特定时代总体性的文化流向.
一
文学作品出版作为一种社会文化活动,它的生产方式、运作规则,是社会各种力量相互作用的产物.“十七年”的文学生产,是在新中国文化建设的大背景中进行的,对文学作品的考察,显然不能从写作―出版―消费这样单一的线性维度上加以解决.
出版工作是一种精神生产,是社会整合赖以展开的文化支柱之一.随着新政权的建立,国家对出版领域的领导加强了,出版总署、新闻总署相继成立,各大区和一些省市成立了新闻出版局或新闻出版处,确立了中央和省两级新闻、出版管理体制.新的出版体制是与整个社会结构相适应的,它催生新的文学、文化生产模式.原有的分散的出版资源迅速被整合起来,全国新华书店(当时出版、发行尚未分开)在政策上、组织上、制度上、业务上走向统一和集中,加强专业化、企业化.1950年,出版总署署长胡愈之在新华书店总管理处成立大会上的讲话指出:“新华书店是国营企业,和一般私营书店不同,不是为了做生意赚钱,是替人民和国家做事.”①与此同时,社会主义改造被提上议事日程.1956年6月,对全国私营出版业、发行业、印刷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1956年底,全国国营出版社从1950年的25家发展到82家,公私合营出版社从1950年的2家发展到19家,全国国营、公私合营出版社共计101家(其中中央级54家,地方47家).
在出版体制转型的过程中,出书是颇为不易的.早在1949年9月,胡风在写给友人的信中说:“关于出书,非常困难.民营全部垮了,没有人肯出书.海燕,《在铁链中》只发一百多本.这里面有市场情形,还有许多麻烦的问题.现在看来,几乎完全没有可能.”②大转折年代,私营出版社、老出版人有的处于观望之中,有的则主动参与出版秩序的重建.如私营企业晨光出版公司的主持者、著名编辑家赵家璧,建国后迅速适应了体制的要求,接受了转折期话语规范.周而复回忆说:“1949年5月26日,我随第三野战军进入上海,27日上海全部解放.有一天,我碰到光华大学老同学赵家璧同志,抗日战争前,他在上海良友图书公司主编《良友文学丛书》和《中国新文学大系》,颇获好评,蜚声文坛.《良友文学丛书》和美国的《现代丛书》大小开本一样,装潢也差不多,所收作品为一时之选,甚受读者和作者的欢迎.新中国成立后,看上去,他颇想重整旗鼓,再在出版方面干一番事业,着手编辑《晨光文学丛书》,编辑内容与开本和《良友文学丛书》差不多,已出版的记得有巴金的《寒夜》、《第四病室》和老舍的《四世同堂》等数十种.”③1950年9月,第一届全国出版会议召开,赵家璧在会上提出早日公私合营,但因中央规定,除郭沫若主持的群益出版社等少数几家外,其他出版文艺书的出版社,还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继续经营一个时期④.于是晨光出版公司按良友公司的旧传统,陆续出《晨光文学丛书》.1953年5月,晨光出版公司正式结束,赵家璧到了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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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出版行业,重建出版秩序,是社会整合与主流意识形态的需要.出书包括重版,都要放在意识形态的框架中进行审视,新政府加强了对图书出版物的监管.1950年5月5日,出版总署发出《对各地新华书店出版物应认真进行检查的指示》,列举各地出版的图书中存在的一些错误,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停止随便出书、随便重印现象;必须严格执行稿件审查制度,尤其是涉及敏感的政治问题,出版社更需要慎重.如中国青年出版社1955年在收到《红旗谱》的原稿后,编辑经过认真研究,认为这部描写革命斗争的小说,将会在读者中产生深远的影响,但小说中的一些叙述,是否符合党的方针,编辑觉得把握不准.于是,编者在致作者的信中提出,“我们觉得,除了请河北党委审查外,还有必要请中央审查.因为小说中提到的斗争,是和党当时的斗争路线有关的”⑤.而《保卫延安》“这本书从看初稿、定稿、审查、出版,全是由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文化部负责的”⑥.革命历史题材小说牵动着复杂的社会政治网络,因此在出版程序上严格操作,使文本传播纳入导控性轨道,防止作家理解政策出现偏差而造成失误.
对作品政治上的把关,不仅是针对新人新作.以“五四”以来老作家的作品出版为例,新中国对此采取什么样的文学、文化政策,如何在新体制中确认他们的位置,国内外都颇为注目.1951年8月开明书店出版了一套收录“老”作家作品的《新文学选集》,这是在当时的文化部艺术局编审处主持下选编的,由茅盾任主编,编选出版了“五四”到1942年以前就已有重要作品问世的22位现代作家的选集.第一辑为鲁迅、郁达夫、闻一多、朱自清、许地山、蒋光慈、鲁彦、柔石、胡也频、洪灵菲、殷夫等当时已故的作家;第二辑是郭沫若、茅盾、叶圣陶、丁玲、巴金、老舍、洪深、艾青、张天翼、曹禺、赵树理的选集.茅盾、巴金、老舍等人分别在选集的《自序》中作了自我检讨,承认他们的旧作存在思想上、艺术上的种种不足.这套书还开了一个先例,即老作家的旧作品要经过删改才能重新出版.例如,《老舍选集》是《新文学选集》中的一本,书中收入反省的《自序》、四篇中短篇小说及经过删节,砍掉尾巴的《骆驼祥子》.据老舍的女儿舒济回忆,由人民文学出版社的领导、编辑慎重选择,经老舍修改、校订,在“文革”前一共出版了四本小说.1955年1月出版了删去悲惨结局的《骆驼样子》.作者在后记中惭愧地说,他没有给劳动人民找到出路,“只看见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一面,而没有看到革命的光明,不认识革命的真理”.后来出版的《老舍短篇小说选》、《离婚》等,作者对旧作品都重新进行了删改⑦.为了契合新时代的文学规范,老作家们经历了一个否定自我、重塑灵魂的过程,他们的旧作在重大修改中获得“新生”.
作家修改旧作,当然需要区别对待,有的是迎合政治形势变化而有意为之,也有的是为了从艺术上使作品更完善.对此,巴金说:“关于修改作品,有人有不同的看法,可是我坚持作家有这个权利.我说过,作品不是学生的考卷,交出去以后就不能修改.作家总想花更多的功夫把作品写得更好些.拿我来说,就是把武器磨得更锋利些.倘使改得不好,读者不满意,可以写文章批评,但是谁也不能禁止作家修改自己的作品,规定以初版本为定本.”⑧巴金所说的,是从作品的审美价值着眼进行打磨.反复锤炼、加工,是作家的权利,也是完善作品必需的手段.和杜鹏程长期共事的一位作家曾这样说:如果校样上不让涂改就要了杜鹏程的命,《在和平的日子里》最初在《延河》1957年8月号发表时,每送一次校样,杜鹏程就修改一次,直改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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