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语法方面论文范本,与张静语法思想述评相关论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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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作品概述
1.1代表作品
张静是活跃于上世纪80年代的一位较为多产的语言学家.他主编了全国高校三家现代汉语教材中的郑州本,之后还出现了《新编现代汉语》(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年版)的修订本,50年代出版了《词汇教学讲话》(湖北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语音教学讲话》,60年代出版了《古今汉语比较语法》(河南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80年代初出版了《语言的学习和运用》(上海教育出版社1980年版)、《词、词组、句子》(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1985年出版了《语言简论》(河南人民出版社),后又主编了全国高校《修辞学教程》(河南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和《实用现代汉语》(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语言语用语法》(文心出版社1994年版)等等.
1.2主要语法论文
《论汉语副词的范围》、《“连动式”和“兼语式”应该取消》、《论动词的重叠形式》、《论词组》(上、下)、《有关“句子成分”的几个问题――〈新编现代汉语〉语法体系简介》、《汉语教学语法体系建设方案》、《谈象声词》、《谈谈“现代汉语的理论联系实际问题”》、《语法学习的方法论和特殊方法》、《单句、复句的定义和化界
问题》、《词的跨类问题》、《论“代词”》等等.
1.3两部主要语法专著
张静语法思想主要体现于一部《现代汉语》教材和两部专著:&
关于语法方面论文范本
二、主要语法观点
2.1在语法观上提出了与众不同的语法定义:“语法是语言单位的结构规则”,或“语法是词、词组、句子的结构和运用规则”.该定义是建立在《马氏文通》、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王力《中国现代语法》等语法著作基础上的.对“语法成分”有新的解释:“体现语法规则的语言成分就叫语法成分.”包括切分出来的语法单位、语法单位的结构关系和结构方式、语法单位的内部类别.
2.2在构词法和构形法的研究中,从意义和形式相结合的角度给词和词素下了新的定义:“词是有固定声音和特定意义的最小造句单位”,“词素是音义结合的最小构词单位”.针对此问题语法学界展开了“语素”和“词素”的分析和比较.比较了词根和词缀的不同特点,明确了构词法的定义:“构词法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素构成新词的规则”,不包括语义学构词法、语音学构词法,也不包括单纯词、成语和构形法.明确了构形法的定义和汉语构形法的范围:“构形法是构成同一个词的不同语法形式的方法”,汉语只有词缀构形法和叠词构形法.归纳了动词重叠的六种形式:AA式,如说说、收拾收拾;A了A式,如说了说;A一A式,如说一说;A了一A,如说了一说;A着A着,如说着说着;AABB式,如说说笑笑.认为动词重叠以后仍是一个动词而不是词组.
2.3在词类研究方面,《汉语语法问题》补充了数词和量词应合为一类的理由,认为汉语量词实际上不是独立的词,一般要与数词合用.论证了象声词应独立成一类,并划为实词,补充论证了汉语的代词不能独立成类,应分别划归名词、动词、数量词、副词.认为汉语的副词能单独作句法成分,有近一半能单独回答问题,比量词实在得多,应划归实词.论证了“必、必须、须要、得(dei)”等词由能愿动词里分出来划归副词的理由,“又等又等”、“既等又等”、“越等越等”等词应从副词中分出去划归连词.一般所说的“时态助词”(了、着、过)不是独立的词,应划归词缀,“结构助词”(的、地、得)应划归连词,“语气助词”(呢、吧、吗等)应自成一类,叫语气词.认为“是”具有动词、副词、连词的多种词性.建议取消词的“附类”,因为它模糊了词类的界限.对“词类活用”,一是扩大活用范围,除了一般常说的名词、动词、形容词可以活用外,增加了象声词、感叹词、副词等活用;二是对动词、形容词置于主语、宾语中心语位置上,前有定语和状语两种成分时,认为它们的结构层次不同,对此作了与众不同的分析.将词的跨类分为“兼类词”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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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词”两类.
2.4在词组研究中,提出了新的词组定义:“词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意义有联系的实词按照一定规则组合而成的句子内部的语法单位”.对词组可以从功能和结构来分类,根据功能可将词组分为名词性词组、动词性词组、形容词性词组三类,根据结构可分为主谓词组、动宾词
组、偏正词组、联合词组、复句形式词组五类,其他所谓“结构”或“词组”都可以包括在这五类之中.如“的字结构”划归“偏正词组”,“判断结构”划归动宾词组,“能愿结构”和“趋向结构”划归偏正词组,“复指词组”划归联合词组等,但“介词结构”的介词是表示语法关系的虚词,是介绍一个实词作为一个实词的附加成分,介词和名词的组合是不完整的,不能独立构成词组.区分词和词组,建议在传统的意义鉴定法、功能鉴定法以及隔开法的基础上,采用意义和形式相结合的标准――意义是否特定和结构能否扩展.
2.5在句法研究中,提出了新的句子定义:“句子是由词或词组按照一定语法规则构成的具有一个语调、表达一个完整意思的独立的语法单位.”提出确定句子成分既不能采取单纯的逻辑意义标准,单纯的词序标准或单纯的词类标准,也不能采取功能、词序和词类结合的标准,应采用真正的语法意义和语法形式相结合的标准.语法意义标准,包括词和词、词组和词组之间的关系,各个成分的句法功能、各个成分能回答什么问题;语法形式标准,包括词序、虚词、结合形式.建议取消“合成谓语”,建议取消“复杂谓语”,并对所谓的“合成谓语”、“复杂谓语”的归属作了科学的处置.在析句方法上提出了意义和形式相结合的“结构中心分析法”.建议把传统的落脚到词性上的各种附加成分的定义改为既照顾词性又落脚到句法成分上的定义,并对定语、状语、补语作了新的界定.提出了“单句的表述类型”的术语以及单句和复句的新定义,认为“是等的”中的“是”可以是动词,可以是副词,“的”可以是连词,也可以是语气词.认为复句紧缩以后并不都是复句,也不是单句、复句以外的第三种句子(紧缩句),而是有的成为单句,有的仍是复句.什么情况下是单句,什么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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