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方面有关论文范文例文,与法律与时间相关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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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法律的存在方式之一,它具有规范功能,也具有强制意义.从时间与法律相互交错的关系着眼,既可以从时间的角度阐明法律,还可以从法律的角度阐明时间.
一
我准备买辆汽车.母亲知道以后,赶紧打来,说买车可以,但一定要选准买车的时间.她还郑重地告诫我,哪天适合买车,哪天不适合买车,是有讲究的,马虎不得;如果在“不宜买车”的日子里买了车,即使小心驾驶,也“难免不出事”.我问她,哪天适合买车,她说,还要看看历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让我耐心等候.
不仅是买车,遇到买房、装修、搬家、远游等等之类的日常生活事件,她都要仔细阅读历书之后再做决定.皇皇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的内容是什么,她从来不关心,也不在意;但是,历书上明确规定的“宜”与“忌”、明确标出的“吉”或“凶”,是一定要认真恪守的.
在母亲的世界里,不是神圣庄严的国家法律,而是印制粗糙的老皇历,在规定着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应当做什么.正是从母亲那里,我真切地体会到历书所具有的法律意义.
二
当代中国通行的历书主要有两类,一是“公历”,二是农历,后者由来已久,既是关于时间的规定,但又绝不仅仅是关于时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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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晓原在《天学真原》说,中国古代的历法绝不仅仅是“判别节气,记载时日,确定时间计算标准等编制历谱之法”.从源头上看,中国最初的历谱“仅排有每月日期、每日干支及个别历注,后来由简趋繁,于每日下加注大量吉凶宜忌等内容,篇幅数十倍于最初之历谱,遂演变为历书”(《天学真原》,辽宁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133页).由此,依照日月星辰的运行规律编制吉凶宜忌等方面的内容,就成为了中国传统历书的主题与重心.数千年来,无论是家庭之事还是庙堂之事,都需要遵循历书上的吉凶宜忌.
三
时间代码也规定着庙堂之事.
在中国的传统中,《礼记月令》相对集中地体现了时间的规范意义――尤其是对国家政治的调整功能.譬如,《月令》规定:“孟春之月,日在营中等是月也,先立春三日.太史谒之天子.曰:某日立春,盛德在木.天子乃斋.立春之日,天子亲帅三公九卿大夫以迎春于东郊.”按照这项规定,在立春之日,天子及其文武百官必须履行一项“东郊迎春”的法定义务.
单从字面上看,所谓“月令”也可以理解为“每个月”对于天子的“指令”.如果天子“背时”而行,则无异于“倒行逆施”,祸莫大焉.也许正是由于这个缘故,《易传文言》已经提出了正面的要求:“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按照这样的规定,四时的秩序乃是一种自然秩序,天子或“大人”的行为只有符合这样的自然秩序,才可能使人类的生活秩序达致一个理想的、和谐的境界.
四
古代中国“出礼则入法”的传统,即以“礼”为核心的调整性规则,以“法”为核心的惩罚性规则.如果说人们“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应当做什么”必须遵循时间的指令,那么,针对“违礼者”的惩罚行为本身,同样要符合时间秩序的要求.令人惊讶的是,在这一点上,东西方的法律传统都提供了大致相似的经验.
在《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中,瞿同祖从“刑忌”的角度,梳理了时间对于刑罚的限制,他说:“在古人的观念中,春夏是万物滋育生成的季节,秋冬则是肃杀蛰藏的季节,这是宇宙间永远不易的自然秩序,宇宙间一切物体都不能违背此规则,为了与自然秩序相配合调适,于是人类的行为,尤其是政治行为,不能不顺应四时,与天道相应,这完全是阴阳五行的道理,汉儒多主此说.”正是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刑杀的禁忌除阴阳四时外,又有关于宗教节日的禁忌.唐、宋以正月五月九月为断屠月,每月十斋日为禁杀日,所犯虽不待日,亦不行刑,违者杖六十”(《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62~263页).按照历朝历代的“刑事政策”,冬尽不行刑,春日不案验,宗教节日禁杀,祭祀之日亦停刑等刑事禁忌表明,法同样需要遵循时间的秩序.
在古希腊,也有这样的法律禁忌.譬如,苏格拉底被判处死刑以后,恰好遇到雅典宗教上的拜香(Pilgrimage)时期,雅典当局只好缓刑一个月,将苏格拉底监候处决.相传雅典政府每年都要派船载人去提洛斯(Delos)的阿波罗(Apolio)庙进香.按照当时的规定,在船开出之后,返还之前,都不得行刑,如果航程中遇风,行船慢,戒杀期会更长.苏格拉底的死刑判决是在船只开出一天后做出的,所以,必须等候船只回到雅典方能执行.在这30天内,苏格拉底的朋友常来探监,和他讨论问题.柏拉图的《克力同》篇,从形式上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出来的.
五
在西方文化传统中,历来有“两希”并称的说法.《圣经》中,同样可以看到时间的法律意义.
《圣经》,有三个时间刻度尤为重要:
首先,《创世记》开篇就提示的最早的时间:在有史以来的第一天,有了光;第二天,有了空气;第三天,有了青草、菜蔬、树木;第四天,有了日月星辰;第五天,有了飞鸟游鱼;第六天,有了人;到了第七天,万物都造齐了,遂为安息之日.在这七天时间里,上帝创造了整个世界.世间万物都是按照上帝所安排的时间顺序逐渐产生的.按照《创世记》的规定,最初的七天既是整个世界的源头,也是一切时间的起点.
其次,耶稣基督的诞生是基督教全部历史中最重要的事件,它把人类的时间与历史截成公元前与公元后两段.从宗教层面上说,有意义、有价值、有希望、值得期待的时间,就是从“耶稣诞生”开始的;人类的救赎与提升也是从这个时刻开始的;离开了这个特定的时间,人类生活的意义在哪里呢人类生活的彼岸世界又将搁置于何处呢
最后是“末日”时间.在末日来临的时候,所有人都将面临一场“末日审判”.正是谁都躲不开的末日审判,向所有人都施加了一个硕大而无形的压力,让所有人都不敢掉以轻心、胆大妄为,相反,他们必须兢兢业业,全力以赴.在世俗的世界里,人们常说,司法是救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是,在《圣经》的世界里,“末日”,以审判或清算的名义,约束着整个基督教世界.
六
时间不仅规定了“希伯来一基督教”文明,同时也规定了其他早期文明的起源.
古埃及是早期文明的重要代表.古埃及的源头在哪里对此,历史学家希罗多德有一个意味深长的判断:“埃及是尼罗河的赠品.”为什么古埃及源出于尼罗河,原因就在于尼罗河一年一度的水位变化给埃及播种及收割的日期制定了泛滥、生长和收获三个季节.
古希腊是西方哲学的源头,其哲学始于泰勒斯.泰勒斯的学生阿那克西曼德有一个著名的论断:“万物所由之而生的东西,万物消灭后复归于它,这是命运规定了的,因为万物按照时间的秩序,为它们彼此间的不正义而相互偿补”(罗素:《西方哲学史》上卷,何兆武、李约瑟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52页).阿那克西曼德有一个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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