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艺术有关论文范文,与荷兰肖像绘画艺术赏析相关毕业设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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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世纪尼德兰的革命是历史上一次成功的资产阶级革命,它推翻了西班牙封建统治,于1609年获得独立,建立了荷兰共和国,意味着尼德兰民族将走上自由、独立之路,为十七世纪荷兰政治、经济、文化开辟了新的纪元.
十七世纪的荷兰,是欧洲最强盛的海洋贸易国家.荷兰经济繁荣,文化昌盛,那里的人民享有广泛的言论自由与信仰自由.其他国家被迫害的异教徒纷纷逃到荷兰避难,许多学者著书立说.加之人民勤劳,热爱自由,教育普及,科学技术发达,思想文化进步.新的文化环境培养了杰出的思想家、科学家、艺术家.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产生了十七世纪繁荣与光辉的荷兰艺术――荷兰画派.它继承了十五十六世纪尼德兰民族传统,以写实、质朴为其艺术特点,与当时流行于欧洲豪华与奢侈、富丽华贵的巴罗克风格相去甚远,这种朴素的民族审美特质,使荷兰绘画走上了民族艺术之路.
荷兰的独立,是荷兰人民英勇顽强斗争的结果,他们充分意识到普通人民的力量与信念.他们勤劳、顽强的品质与热爱自由的天性,构成了荷兰人民现实生活的图画,因此如何表现荷兰人民的自尊、自信,如何反映人们的现实生活、人们的情感与愿望,就成为了荷兰画派多数艺术家关心的主题,艺术家们把目光投向了现实生活,用画笔捕捉细微的日常生活及他们熟悉的各阶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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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说来,十七世纪的荷兰绘画成就最大之一是肖像画,而这方面有两位声名卓著的大师,他们是哈尔斯、伦勃朗.
佛朗斯哈尔斯(1580――1666)出生于安特卫普一个服装工人家庭.幼年随父母迁居荷兰,当时的荷兰已独立,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它的纺织业和海上运输业十分发达,沿海城市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哈尔斯一家便定居于阿姆斯特丹西部的海港城市哈勒姆.这个水手、商人和手工业者的城市,为哈尔斯的艺术提供了丰富的源泉.虽然哈尔斯在性格上豪爽不羁,生活上放浪形骸,然而由于他在绘画上才华横溢,也能为当时人所重.据说鲁本斯和凡代克都曾到他的画室拜访过.
一方面由于在安特卫普接受过佛兰德斯画派的影响,另一方面也由于在卡略尔的绘画学校效仿过佛兰德斯画风,因此形成哈尔斯早期作品中与佛兰德斯画家约丹斯颇相类似的气质,流露出世俗的欢乐和对生活的满足.1616年新作《愉快的伙伴》是他较早期作品,其后,如《快乐的酒徒》(1628)《弹琴的军官》等作品都表现出哈尔斯挖掘人物内心世界的深邃目光.然而最使哈尔斯感兴趣的还是那些兴致勃勃的酒徒.画家为这些酒友,特别是为一些下层人物作肖像.在他们身上,更能表现出哈尔斯豪爽不羁的天性与笔触豪放、痛快淋漓的艺术才华.如《吉卜赛女郎》(约1628年)、《玛莱裴蓓》等,都极其生动地表现了这些人物乐观、活泼的形象.画家敏锐地抓住了对象的瞬间动作,而这一刹那正是对象呈现其典型性格最充分的时刻.再加上画家“往画布上扔颜色”,笔触奔放,色彩亮丽,这成就了哈尔斯伟大不朽的肖像画艺术.
十七世纪,荷兰肖像画发展最为繁盛.当时的肖像画已不限于单人肖像,还有团体肖像.这种团体肖像正是荷兰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的必然需要.如射手团队、商业行会、慈善机关管理员画像群等.而且那时的肖像画也不呆板,带有风俗题材的特点.画家佛朗斯哈尔斯是这种肖像题材画家的重要代表人物.1630-1650年间是他创作的黄金时期,共完成了一百幅以上单人肖像.哈尔斯创作手法采取直接画法,尤其善于使用粗犷、奔放自如的笔触,明快有力地塑造生动的形象.《吉卜赛少女》(1628―1630)是其典型代表,主人公敞胸露怀,恣意畅笑的神情生动而又自然,好像她什么都不在乎,无拘无束.同时把一个居无定所、浪迹天涯、性格开朗、活泼而且奔放的年轻的吉卜赛姑娘表现得十分俏皮、豪爽而又可爱,她是一个自由热情的吉卜赛少女的典型,她没有思想的约束,也没有矫揉造作,姑娘那种民间气质,被画家娴熟的技巧、热烈的色调准确地刻画出来了.
哈尔斯的许多肖像作品,与其说是肖像画,不如说是风俗画更恰当.文艺复兴时期巨匠莱奥纳多达芬奇说:“如果一个画家仅仅只能作肖像画是不能称为巨匠的.”而这一说法却不适于哈尔斯,这不仅是由于他在作品中以奔放豪迈的笔触深刻揭露人物性格这种前无古人的绘画技巧,而且也由于他的作品并非一种单纯的肖像画,他没有把肖像画理解成孤立的绘画种类,对于他来说,对肖像画、日常生活风俗画和典型人物――醉鬼、丑汉或漂亮的小伙子和美丽的姑娘等的描绘等等,它们之间是没有界限的.哈尔斯的艺术之所以具有不同寻常的生命力,其原因就在于绘画种类的混合.这是值得一切肖像画家们深思的.
哈尔斯的晚年虽然由于生活窘迫,内心惶惑不安,但对其创作并无大碍,仍然产生了一些“更有批判性的实际感觉和更为细微的心理描写”的作品.如《一个戴宽边帽的男子》《威廉克鲁斯》和《老人救济院的女管理员们》(1664)等,都是贯穿了他的民主意识和人道主义精神的作品.
伦勃朗哈门斯凡雷恩,1606年7月15日生于荷兰莱登,父亲是一个家道殷实的磨坊主.在度过愉快的童年之后,伦勃朗先在拉丁语学校读书,后来进了著名的莱登大学,但他一心迷恋绘画,不久便离开了莱登大学,先后向雅科布凡斯丽堡和阿姆斯特丹的彼得拉斯特曼学画.二十岁左右,他自己在莱登开了个画室,开始独立探索自己的艺术道路,通过画自画像、家人肖像来深入研究刻画人物形象和表情的技巧.他从老师那里间接接受了意大利绘画的影响,也初步熏染上了绘画上的戏剧性效果.
1631年伦勃朗迁居阿姆斯特丹,并定居下来.在1632年之前,是伦勃朗创作的早期阶段,这一时期他已经产生了像《读圣经的母亲》(约1629年)《杜尔普教授的解剖学课》(1632)《在一个有螺旋形楼梯的房中的学者》(1633)等著名作品.在这些作品中已显示出他长于用集中的光与阴影效果的才能.特别是在其作品《杜尔普教授的解剖学课》中,可以明显看出他的科学与理智精神,以及无可辩驳的坚强写实功力.
1654年,伦勃朗与一位富商的女儿莎士姬亚结了婚.他们倾心相爱,建立了美满幸福的家庭,于是画了一幅《画家和他的妻子》.这是一幅独特的双人自画像:一手高举酒杯,一手搂着娇妻;莎士姬亚端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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