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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卫生行政,业务管理工作,具有卫生中专以上学历或高中毕业已取得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人员.5.高教监所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对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在读大专的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及职工,有志于从事监狱,劳教工作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其他人员经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亦可报考.6.已停考的专业,未毕业的考生必须转专业参加考试.7.有条件限制报考的专业,如不按条件规定报考,发现时将取消毕业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8.根据闽教自考[2005]12号《关于调整行政管理(专科),旅游管理(专科),新闻学(基础科)主考学校的通知》和闽教自考[2005]24号《关于调整财税(专科),金融(专科),国际贸易(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主考学校的通知》,从2016年开始财税(专科),金融(专科),行政管理(专科)毕业证书由福州大学副署用印,新闻学(基础科),国际贸易(专科),旅游管理(专科)毕业证书由福建师范大学副署用印,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毕业证书由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副署用印.2007年底前的毕业证书仍由厦门大学副署用印.
2.报考手续报考者应在报名日期内,到所在地的县,市,区报名站或委托单位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应认真阅读《考生报考手册》,按要求填涂报名卡的各个信息点,如有差错,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报考手册》人手一册,每册收工本费2元.为杜绝报名期间各种卡,表严重浪费现象,除按规定发给每考生报名所需卡,表外,每浪费一卡一表收工本费2角.首次报考者还应随带身份证并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相片二张,粘贴于报考登记表上.同时还应现场摄像采集相片.并由电脑存档直至毕业.考生报考自学考试只准领取一本准考证,由于工作调动等原因,从一个地区转迁另一个地区(包括省,市之间和省内各设区市及县,市之间)需要转考的考生,必须按规定向当地自考办申请办理转考手续.凡不按规定办理者,前一准考证所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一律予承认,责任由考生自负.
1.首次报考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的考生,必须随带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经办人员验证后方予办理报名手续.汉语言文学,英语,法律,律师基础科段的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相应专业的本科段课程.
2.高教中医(本科),护理(含本,专科),药学,中药学,预防医学,国际贸易(含本,专科),档案管理,旅游管理,林业生态环境管理,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网络(独立本科段),计算机信息管理(含本,专科)等委托开考专业由有关委托开考单位介绍并向报名站报名或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3.律师专业(含本,专科)的考生到省司法厅或各市,县,区司法局报名,然后由省司法厅或司法局律函辅导站出具介绍信向当地自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4.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考生一律到各市,县,区公安局政治部或政工科报名,各县(市,区)公安局汇总到设区市公安处,由各设区市公安处向设区市自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5.小学教育专业的考生一律到各市,县,区教师进修学校报名.
6.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由各监狱或劳教所政治处统一向各市,县自考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7.经济学,调查与分析专业的考生一律到指定单位报名[福州-省统计干部培训中心(东大路88号建闽大夏817室),莆田-莆田学院成教部,泉州-国家统计培训学院泉州教学部(0595-22399850),厦门-集美大学成教院,漳州-师范学院成教院,龙岩-闽西职业学院经济学,三明-三明学院经济系,南平-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成教处,宁德-师专职教部],并由指定单位向各地自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8.高教机电-体化工程(含本,专科)专业的考生,可直接到单地自考站办理报考手续.办理集体报名的专业,除有特殊委托或另有规定外,各地自考办不接受个别考生报名.
(三)报考时间,地点与考试现场报名时间:2005年7月13日-19日,报考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前或逾期均不办理.不接纳函报.地点:各县,市,区自考办指定的报名站.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7月13日-8月13日,各设区市在籍考生可通过"福建省自考网"(网址:fjzk..)或"八闽自考在线"(网址:8minzk.)进行网上报名.厦门考生的报名网址:xmzskszx.福州市考生也可以选择"福州市自考网"报考(网址fzzk.).考点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及经省考委批准设立的考点(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旅游管理,调查与分析,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考场一律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课程考试座位号在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三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任何武器,凶器以及传呼机,手机等远程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准抽烟,不准穿制服(含制帽),不准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三十分钟后才能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必须交卷,禁止重新进入考场考试.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考生应严格按考生诚信承诺书和《考生守则》的规定进行考试.考试期间有关表现的各项记录(奖励与处分)是颁发毕业证书的依据之一.
(四)报考者应交纳的报名费,考务费等.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2004]费273号文及省自考办闽教考办[2004]169号文规定:1.除下列委托开考的专业外,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均按每生每门课程40元交纳考试报名费.2.本科段:公安管理,中医学,护理学,国际贸易,经济学,调查与分析,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计算机网络,计算机信息管理,机电系统智能控制,监所管理,林业生态环境工程与管理.专科:护理,临床医学,药学,中药学,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国际贸易,机电一体化工程,档案管理,旅游管理,律师,监所管理,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林业生态环境管理,电力市场营销,劳动和社会保障共30个委托开考专业.这些专业的考生不论是直接还是由部门统一向基层自考办报名,均按每生每门课程50元标准收取考试报名费.3.免考收费及减免规定.为操作方便与减轻考生负担,申请免考费用不分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业务部门委托开考专业以及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一律按申请的课程数即每生每门课程40元收取.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等省自考办组织的非学历证书考试并允许顶抵自学考试的课程以及凭已获自考毕业证书申请免试其已通过的课程,免收其申请免考费用.4.除上述规定外,各级考试机构和委托部门不得加收考试报名费以及未经物价部门核准的其他费用.(二)考生缺考者,所收费用一律不退.
(五)免考.
凡需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在报名期间内到当地自考办申请办理,省自考办办理审批免考手续为每年三月,九月两次,过期不予办理.
1.参加自考的考生,过去在各类学校所取得的成绩(学分),符合省考委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规定的,可申请免考相应的课程.
2.2005年4月30日前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的,可分别申请自学开始的英语(一),英语(二)课程(在各设区市自考办办理).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A)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免考自学考试的"计算机应用(含实践)"或"计算机应用技术(含实践)"课程.
4.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免考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含实践)"课程.
5.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免考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含实践)"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含实践)"课程.
6.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中<,<,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应用>,>,模块合格证书的,可申请免考自学考试相关专业中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7.取得全国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三级笔试合格证书者,可分别申请免考自学考试的英语(一),英语(二)课程.
8.参加自学考试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专业(含本,专科)相应科目课程考试,取得合格成绩者,可直接报考<,<,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专业证书>,>,的实践综合考核.全省认证考点,请访问资讯网站:8minzk.
9.相关考试项目的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具体报名地点及有关事项见当次相关的报考简章.
考试项目
上半年考试时间
下半年考试时间
下半年报名截止时间
备注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
4月份的第一星期六上午笔试
9月份倒数第二个星期六上午笔试
2005年7月1日
上机考试在笔试的当天下午开始连续安排5天
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
5月份的第一星期六,日上午笔试
11月份倒数第一星期六,日
2005年10月15日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
3月份第二个星期六,日
9月份第二个星期六,日
2005年7月10日
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
5月份第四个星期六,日
10月份第四个星期六,日
2005年8月20日
有关事项可咨询福建师大外国语学院0591-83465357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1月中旬
7月中旬
另行通知
面向社会认定的教师资格"两学"考试
(六)有关考试成绩,毕业手续.
考试采用单科考试评定成绩和学分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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