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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环节及时间安排
㈠工作的主要环节
包括论文选题,开题报告和外文翻译撰写,论文撰写,论文评阅,论文答辩,推优六个环节.
㈡主要工作环节时间安排
1,选题:各系部须在14年10月上旬(第7学期第6周)完成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选题的申报.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于10月中旬(第7周)审定并确定选题,由教学副院长签字确认,随即上网公布.10月下旬(第8周)学生确定选题并与指导教师联系.
2,开题与外文翻译:学生确定选题后,可与指导教师商议论文具体题目,进入开题环节.指导教师按照论文题目要求,于11月中旬(第11至12周)填写任务书,向学生下达任务.学生按照任务书要求,查阅中外文资料,翻译外文资料与开题报告,于12月20日(第16周末)前交指导教师批阅并保存,2016年1月16日(第20周末)前由各系部收齐资料交教学办,以备学校教务处检查.
3,论文撰写:论文撰写须在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学生务必在2016年3月3日(15年春季学期第2周末)向指导老师提交论文初稿,2016年5月15日(15年春季学期第11周末)之前完成全部撰写任务,并将全套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交给指导教师.
4,论文评阅:指导教师与答辩小组的教师于5月22日(15年春季学期第12周)之前完成形式审查,并写出评阅评语.
5,论文答辩:答辩小组于6月12日(15年春季学期第15周)之前完成答辩,做好答辩记录,评定答辩成绩,答辩小组组长将论文文本,答辩记录,答辩成绩交教学办公室存档.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答辩的,本人写书面申请,经学院批准,可推迟答辩,但应在当年9月10日前完成.
6,论文培优.按14年度学校下达的评优名额7人的1.4倍即10人确定培优对象,作为论文推优的重要推荐对象,其中法学5人,行管3人,公管2人.采用学生自愿申请及推免生自动入围的报名方式.由各系部在开题后择优确定培优对象及指导老师.每篇论文给予200元培优经费支持,培优论文字数不低于1.5万字并实行中期汇报制,由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在2016年4月下旬(15年春季学期第9周)组织培优论文的第一轮查重,并听取培优学生的论文中期汇报并就论文初稿提出修改意见.论文答辩结束后组织第二轮查重并就查重通过的培优论文提出修改意见.
7,论文推优.从全部毕业论文中进行择优推荐,最后按名额确定推优(含省优)人选并上报.
二,各工作环节要求
㈠选题
1,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专业性.题目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要求,使学生在专业知识应用方面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选题要有明确的针对性,切忌立意过大,或偏离本学科专业范围.
(2)创新性.题目应结合学科创新与知识更新,使题目在难度适中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体现本学科发展的趋势.
(3)实践性.题目应尽可能结合科学研究与社会现实,采用定量和定性研究方法,重视实证研究,体现专业发展,文化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4)综合性.题目应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学生在完成时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培养综合应用能力.
(5)可行性.题目应符合本科生知识,能力,水平和工作条件的实际,满足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量的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工作量饱满,并能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努力完成任务.
2,毕业论文选题的主要类型:
(1)学术论文:毕业论文可就某个学术问题进行探讨,学生通过查阅资料,分析问题,形成结论与看法.
(2)调查报告:毕业论文可就某种社会现象进行调查研究,形成调查报告.
(3)案例分析:毕业论文可对一个典型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从中发现问题,形成看法与结论.
3,选题的要求:
(1)为了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原则上应一人一题.
(2)各专业应组织教师编写《选题指南》,并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和实际需要及时更新.每年改进题目和新题比例应在70%以上.
(3)各专业应通过召开选题指导会等形式,向学生简述选题的类型,题目内容,具体要求,难易程度等,与学生充分沟通,指导学生选题.鼓励学生结合大学生科研创新课题,拟定题目.
(4)选题确定后一般不能更改,确有更改必要时,学生应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送学院备案.
(5)学生确定选题后,指导教师应及时下达任务书.任务书格式由学院统一确定.任务书应对各项工作任务及其完成时间提出明确要求,经系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㈡开题
1,开题应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包括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现状和文献综述,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内容.文献的阅读量不低于20篇,开题报告不低于2500字.
2,参考文献应选择能体现该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比较具有影响力的专着和论文.学术论文参考文献数量不低于20种,调查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参考文献数量不低于10种.
3,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同意即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开题未通过的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重新开题.
4,学生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前必须结合选题进行外文资料查阅与翻译训练.外文资料必须与选题范围密切相关,有明确出处,英文字符数量不低于2万个.中文翻译应准确流畅,符合翻译规范.
㈢撰写
1,学术论文:论点鲜明,论证充分,论据确凿,方法适当,逻辑性强,对问题有较深入的分析,论文注释和写作体例符合规范,参考文献具有准确性,专业性和权威性,文献引用规范,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表达准确.
2,调研报告:必须是本人直接参加的调研成果,调研重点反映调研对象的实际状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客观,数据真实,资料翔实,调研报告交代调研的整个过程,写作格式规范,层次清晰,结构科学,建议合理.多人合作的应明确具体分工和贡献.
3,案例分析:准确把握和阐述案例,对于案例进行批判性的思考,准确梳理和总结案例反映的问题,对于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相关争议观点,进行必要的总结,结合所述案例,对相关问题进行充分,严谨的论证,明确表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观点,有充足的文献和其他案例支持,论文格式正确,注释和参考文献符合规范.
撰写格式,设计说明字数和毕业论文字数等由学院统一确定,学术论文字数不低于1万字,调查报告,案例分析不低于8千字,设计说明字数不低于5千字.正文格式应符合《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13-87)要求.(拟申报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字数不低于1.5万字)
㈣评阅
论文评阅根据安排由指导老师和评阅老师独立完成,严禁他人代阅,杜绝雷同评价.
1,论文定稿后,学生提交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依据学院制定的评语标准和内容格式书写评语,并依据学院制定的评分标准评定成绩.指导教师评语应有针对性,切实指出设计(论文)的优缺点,对其价值有较为准确的评价.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评阅教师(非指导教师的第二名评阅教师)评阅.评阅教师应认真审阅设计(论文),依据学院制定的评语标准和内容格式写出评阅评语,并依据学院制定的评分标准评定成绩.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占总成绩的20%.
㈤答辩
1,毕业答辩前各答辩小组应按学院制定的规范组织形式审查,通过审查者方可参加答辩.答辩由学院统一组织,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答辩及成绩评定办法.答辩环节的具体工作由各系部负责.
2,答辩小组由至少三位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其中至少应有一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答辩工作由答辩小组组长主持.
3,答辩包括陈述和提问答辩两个环节.答辩时间不低于20分钟.
4,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依据学院制定的答辩评分办法评定成绩.答辩评分占总成绩的40%.
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采用等级制计分,分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等.
5,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答辩的,经学院批准,可推迟答辩,但应在当年9月10日前完成.
6,学生对答辩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向学院答辩委员会申请复议.
三,论文工作质量控制
1,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学院,系对各环节工作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各环节应符合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后,才可进入下一工作环节.
2,指导教师由讲师及以上职称(含相当职称)的教师担任,鼓励各专业聘请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校外研究人员担任指导教师,有条件的专业可同时安排校内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
3,每名指导教师所带的学生人数一般为:中级职称教师不多于8人,高级职称教师不多于10人.
4,指导教师应加强对选题,开题,外文翻译,撰写的初稿,修改稿,定稿等各个环节的指导和检查工作,每次指导和检查结果应填写在《本科生过程控制表》的相应栏目,《过程控制表》中的评语应言之有物,避免雷同.
5,指导教师和学生应相互主动加强联系.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制定详细的写作计划并严格执行,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进展情况,指导教师应做好记录.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发生变动时,应及时沟通,确保联络畅通.
6,学院教学委员会和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各个环节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具体检查工作由学院教学办和各系部落实,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指导教师.
7,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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