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改革相关论文范例,与口腔医学实习评语完整相关毕业设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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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详见评审指标),2.申报课程应由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建设,课程负责人以高职院校专任教师为主,负责课程建设的规划,组织与实施,
3.课程网站应至少提供有该门课程的课件,案例,习题,实训实习项目,学习指南等教学相关资料,
4.申报课程的网上教学资源包含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不超过40分钟)和课程教学录像(不超过15分钟),其中,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以说课为主,包括教学设计以及相应的教学设施,环境和实训实习场景等介绍,并附相应文字说明.
附件7:
2016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限额分配表(高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名额分配
单位: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配额省(自治区,直辖市)配额北京3湖北13天津12湖南14河北11广东17山西10广西8内蒙古2海南3辽宁7重庆5吉林4四川15黑龙江9贵州3上海7云南2江苏17西藏1浙江14陕西8安徽7甘肃2福建4青海3江西7宁夏1山东15新疆(含兵团)4河南11合计239
2.各高职高专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名额分配
单位:门
序号单位名称配额1高职高专生物技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22高职高专化工技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43高职高专药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74高职高专资源勘察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15高职高专油气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36高职高专电力技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47高职高专机械设计制造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78高职高专自动化技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79高职高专机电设备技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910高职高专汽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711高职高专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412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413高职高专通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414高职高专环保与气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215高职高专安全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116高职高专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217高职高专水资源与水环境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118高职高专食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419高职高专轻化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420高职高专服装纺织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421高职高专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522高职高专经济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823高职高专旅游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324高职高专餐旅管理与服务类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325高职高专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726高职高专表演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327高职高专广播影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328高职高专文秘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129高职高专文化教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730高职高专公共事业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431高职高专公共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332高职高专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433高职高专相关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834高职高专英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435高职高专其他语言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436高职高专植物生产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537高职高专动物生产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638高职高专林业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439高职高专交通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640高职高专土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741高职高专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542高职高专测绘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343高职高专印刷包装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344高职高专矿业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345高职高专材料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446高职高专能源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447高职高专(非涉密)军事训练类课程(解放军总参谋部)248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70合计270
附件8:
2006~2016年国家精品课程分专业配额表(高职)
所属大类配额余额2006年已入选课程2007年已入选课程2016年已入选课程2016年已入选课程农林牧渔62156101318交通运输6424414148生化与药品421537107资源开发与测绘28113464材料与能源341025710土建79365111413水利16101311制造1392615333431电子信息1032014232422环保,气象与安全16103120轻纺食品481269912财经851512172021医药卫生4613651111旅游33134484公共事业30202233文化教育521986811艺术设计传媒592628914法律20122222公安2453448公共基础20125310合计1000324106172200200
附件9:
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高职,2016)
1.评审说明
(1)本评审指标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精神制定.
(2)精品课程评审的依据是《2016年度高职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课程教学录像和网络课程教学资源.
(3)本评审指标采用百分制记分.其中,一级指标一至六项占总分的90%,"特色及政策支持"项占总分的10%.评价等级分为五档,系数分别为1.0,0.8,0.6,0.4,0.2.
2.评审指标及内涵
一级指标二级
指标主要
观测点评审标准分值评价等级ABCDE1.00.80.60.40.2一
课
程
设
置
10
分1-1
课程
定位性质与
作用专业课程体系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相关技术领域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本课程对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起主要支撑或明显促进作用,且与前,后续课程衔接得当.41-2
课程设计理念与
思路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与行业企业合作进行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与设计,充分体现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要求.6二
教
学
内
容
25
分2-1
内容选取针对性和适用性根据行业企业发展需要和完成职业岗位实际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选取教学内容,并为学生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102-2
内容组织组织与
安排遵循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基本规律,以真实工作任务及其工作过程为依据整合,序化教学内容,科学设计学习性工作任务,教,学,做结合,理论与实践一体化,实训,实习等教学环节设计合理.102-3
表现形式教材及相关资料选用先进,适用教材,与行业企业合作编写工学结合特色教材,课件,案例,习题,实训实习项目,学习指南等教学相关资料齐全,符合课程设计要求,满足网络课程教学需要.5三
教学
方法
与
手段
25
分3-1
教学设计教学模式重视学生在校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有针对性地采取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课堂与实习地点一体化等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83-2
教学
方法教学方法的运用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灵活运用案例分析,分组讨论,角色扮演,启发引导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乐于实
教学改革相关论文范例
教学
手段信息技术的应用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虚拟现实技术,建立虚拟社会,虚拟企业,虚拟车间,虚拟项目等仿真教学环境,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取得实效.63-4
网络
教学
环境网络教学资源和硬件环境网络教学资源丰富,架构合理,硬件环境能够支撑网络课程的正常运行,并能有效共享.5四
教
学
队
伍
20
分4-1
主讲
教师师德,能力与水平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执教能力强,教学效果好,参与和承担教育研究或教学改革项目,成果显着,与企业联系密切,参与校企合作或相关专业技术服务项目,成效明显,并在行业企业有一定影响.104-2
教学
队伍
结构
"双师"结构,专兼职比例专任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和有企业经历的教师比例,专业教师中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比例符合课程性质和教学实施的要求,行业企业兼职教师承担有适当比例的课程教学任务,特别是主要的实践教学任务.10五
实
践
条
件
10
分5-1
校内实训
条件设备与
环境实训基地由行业企业与学校共同参与建设,能够满足课程生产性实训或仿真实训的需要,设备,设施利用率高.65-2
校外实习环境建设与
利用与校内实训基地统筹规划,布点合理,功能明确,为课程的实践教学提供真实的工程环境,能够满足学生了解企业实际,体验企业文化的需要.4六
教
学
效
果
10
分6-1
教学评价专家,督导及学生评价校外专家,行业企业专家,校内督导及学生评价结果优良.56-2
社会评价社会
认可度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强,实训,实习产品能够体现应用价值,课程对应或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获取率高,相应技能竞赛获奖率高.5特色
及政
策支
持特色与创新50学校对精品课程建设的政策支持与措施50
附件10:
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规范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确定联系人
第一条教指委确定1名国家精品课程推荐申报联系人,具体负责精品课程推荐申报的行政联系,组织及材料报送等工作.请将联系人个人信息报送教育部高教司(本科相关学科教指委报送高教司理工处,高职相关专业教指委报送高教司高职高专处,联系人信息如与上年相同无须再报),其相关信息将在"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上予以公布.
二,组织申报与评选
第二条教指委推荐申报的课程必须是省级或校级精品课程,一经推荐,该课程不得另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国家精品课程.
第三条教指委应根据学科,专业类的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评选标准和要求并向社会公布,优先鼓励不同种课程申报,优先推荐体现专业特色与教学改革方向的课程.
第四条教指委须以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的形式遴选产生最终推荐课程,其中会议评审专家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通讯评审专家人数原则上应为所在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评选过程要求公平,公正,公开,被推荐单位的委员一律不得参加评审.
三,报送材料
第五条教指委最迟不得晚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两周,将国家精品课程推荐公文(公文样式登录"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下载)及其电子文档报送教育部高教司.
第六条教指委应将国家精品课程推荐公文抄送至被推荐课程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七条教育部在"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公示教指委的推荐课程名单.
第八条各教指委在申报平台上录入本年度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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