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实践类论文范文数据库,与湖南电大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专业毕业总结湖南相关毕业论文格式
本论文是一篇关于社会实践类毕业论文格式,关于湖南电大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专业毕业总结湖南相关专科毕业论文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社会实践及工商管理及东北财经大学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社会实践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必须反映论文写作的真实过程.(三)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在修完全部专业主干课程,已修课程达到最低毕业学分的80%以上时进行.修完全部课程,达到毕业总学分后完成写作和考核工作.毕业论文的写作周期(自确定选题,安排指导教师始,到论文答辩止)不得少于6个月.条件许可的地方可提前安排毕业论文写作.
(四)指导教师
1.毕业论文写作必须配备指导教师.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毕业论文和论文答辩任务.
2.指导教师必须是具有本科以上和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财经类专职教师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工作者.在本校教师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可向社会聘请指导教师,但资格标准不得降低(外聘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指导教资格审查由省级电大负责.指导教师由地方电大遴选和确定,并报省级电大审定,备案.
3.指导教师只能指导相关专业的毕业论文.
4.一位指导教师每次指导学生数量原则上以10人为宜,经验丰富,专业能力较强的电大专职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指导人数,以15人为上限.兼职(或业余)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根据情况酌减.
5.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好毕业论文的全过程.其对论文的选题方向,思想观点,结构格式及文字质量负指导责任,并负责在论文定稿的指定位置签署评阅意见.指导教师应当要求学生定期与自己联系,按时提交写作提纲,初稿,二稿和定稿,并决定是否要求学生参加论文答辩,指导过程中的各种意见要点须写在工作记录表上.
6.指导论文的时间原则上不低于8学时/人.学校应按照学分折合工作量为指导教师计酬.
(五)成绩评定
1.考核标准:毕业论文成绩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等,并给出相应分值,优为86-95分,良为75-85分,及格为60-74分,不及格为60以下.
优: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观点明确,能深入进行分析,并有独到见解.
理论联系实际,对经济工作或学术研究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中心突出,论据充足,层次清楚,结构合理,语言流畅.
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重点突出,语言简练.
良: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能够运用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明确,分析比较深入.
中心明确,论据较充足,层次清楚,语言通顺,结构合理.
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
及格: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基本上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去分析问题,但内容尚欠充实.
中心论题较明确,材料较充足,具体但不够典型.
尚能联系经济工作实际,但论证不够充分.
文章有一定的条理,一定的论据,文字尚通顺.
答辩中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不及格: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或在经济理论上有原则性错误,未掌握已学的有关专业知识,技能差.
文章无中心,层次混淆不清,主要论据短缺.论点论据脱节或严重搭配不当.
抄袭他人文章,成果,书籍者.
凡具有以上条款之一者,应判为不及格.
在答辩中对大多数问题都不能正确回答者,也应判为不及格.
2.答辩
申请学位者和论文初评成绩为优秀者和及格者必须参加答辩,对论文初评成绩有疑义者应安排答辩,其余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均应参加毕业论文答辩.但组织答辩有困难的地方可抽取一部分毕业论文进行答辩,抽取比例应不低于50%.
毕业论文一般应由分校一级组织进行答辩,每个答辩小组由电大专职教师和外聘专家等至少三人以上组成,答辩组长必须持有由中央电大和东北财经大学联合颁发的"工商
关于社会实践类论文范文数据库
3.成绩评定办法
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写作态度和论文质量给出建议成绩,
经过口头答辩,由答辩小组根据毕业论文与答辩情况给予初评成绩,,
省电大负责毕业论文终审,对论文内容及初评有疑义者进行答辩,抽取答辩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
(六)学分
毕业论文经审核后成绩在及格以上(含)者给予5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未完成毕业论文或成绩不及格者不计学分.
申请学位者毕业论文成绩必须在良以上(含).
三、管理,检查与监控
为了保证集中实践环节的质量,顺利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必须对这一环节的组织,实施,成绩评定,答辩等进行严格的管理,检查与监控.各试点电大分校要建立健全集中实践环节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并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对集中实践环节工作的评估工作.
试点分校必须依据本大纲制定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省电大将对试点电大集中实践环节进行检查与监控.
(一)社会实践
1.试点分校必须制定社会实践环节实施细则,并报省电大教学指导中心备案.
2.省电大定期组织对社会实践环节的抽查,包括活动记录,指导教师配备,调研报告,项目报告,成绩评定等,并对成绩进行确认.
3.省电大不定期组织对试点电大分校社会实践环节的巡视,检查实践基地的落实,使用情况,模拟实验软件的使用情况等.
(二)毕业论文
1.试点分校必须依据本大纲制定毕业论文实施细则,并报省电大教学指导中心备案.
2.试点分校应将指导教师配备情况在毕业论文工作开始之前报省电大教学指导中心审批.凡未经审批或审批不通过的,其毕业论文成绩不予确认.
3.省电大成立由副教授(或5年以上讲师)以上教师组成的答辩指导小组.指导小组负有指导和监督的责任,并终审核论文的成绩,抽查答辩.
4.答疑指导小组定期组织对毕业论文的抽查,包括学生选题,指导教师配备,写作与指导过程记录,论文质量,成绩评定等.
5.省电大不定期组织对试点电大毕业论文环节的巡视,检查有关落实,进展,工作质量等情况.
关于社会实践类论文范文数据库,与湖南电大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专业毕业总结湖南相关毕业论文格式参考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