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方面有关论文范文数据库,与护理专业毕业文年度,护理专业毕业文湖北相关论文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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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考生自愿选择参加.(2)已具备该试点资格的院校,组织自愿参加的学生到主考院校办理集体注册,接受主考院校助学指导及实践环节考核.
(3)实践课程评价:实践课程的理论部分参加统考,成绩占70%,实践部分由主考院校考核,成绩占30%,2项成绩合并计算该课程的总成绩.
(4)试点院校要根据专业考试计划及《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方案考核改革试点方案》(鲁教考委[2016]1号)要求,严格管理,认真教学,注重考生实践能力培养.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专家对主考院校制定的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方案进行审核,指导各主考院校开展工作,监督检查试点院校助学工作.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协助各主考院校在本辖区开展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各院校教学辅导及考核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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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2016年6月起,不再按《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考试试点方案》(鲁教考委[2016]1号)注册新考生,已注册的考生,可按原方案执行.
8.关于准考证有关问题.
(1)新考生必须办理全省统一准考证,考生报考不同专业只需办理一张准考证.新生准考证免费办理,准考证由考生妥善保管,丢失准考证的考生到报名点补办.
(2)考试前丢失准考证的考生,于考试当周持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到所在区,市招考办开具准考证证明,考试期间丢失准考证的考生到市招考办开具证明.
9.各报名点必须严格执行报名信息校对制度,打印一式两份确认单,要求考生仔细校对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
四、2016年上半年自考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名
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每年安排两次有关专业的毕业及实践环节的考核报名和考试.
报名时间为6月18-24日和12月18-24日.考试内容以公布的简章为准.考试时间,地点,要求以考试通知单为准.毕业考核只允许考生在报考最后一门课程的同时报考,报名时打印毕业论文封面一式三份.
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名工作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sdzk.gov.)办理报名手续,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和成绩单(详见《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6年上半年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考简章》).
五、关于几项免考规定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公共英语(一):
1.英语专业(专本科)毕业生,
2.具有2005年3月以前(含2005年3月)获得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
3.具有全国英语(PETS)等级二级及以上证书.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公共英语(二):
1.英语专业(专本科)毕业生,
2.具有2005年3月以前(含2005年3月)获得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
3.具有全国英语(PETS)等级三级及以上证书.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非计算机类专业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1.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信息专业(专,本科)毕业生,
2.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
3.具有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NIT)"考试各模块之一的.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本科专业中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1.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信息专业(专,本科)毕业生,
2.通过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NIT)"考试中1021模块的.
关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证书的有关免考政策:
1.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各科目之一)及以上合格证书者,除原来的免试规定外,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
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三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
(六)其他规定见《山东省高教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鲁教考委[2016]4号).
六、关于2016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证书办理有关事宜
自考毕业生(教师助学,高职考生),过程性考核和实践课程考核毕业生同期办理毕业证书.自考过程性考核和实践课程考核毕业证书办理工作,自今年下半年起实行属地化管理.请各试点单位到所在区,市招考办集体办理自考试点专业毕业证书.各类毕业证书办理,工本费50元/人(鲁价费函[2016]31号).
毕业证书办理时间和地点:
1.各区市招考办:11月25日-27日.11月29日上报各类毕业生材料(其中,开发区招考办11月20日-22日办理过程性考核毕业证书,11月25日上报各类毕业生材料).
2.青岛卫校:11月25-27日,只办理护理学(专,本)专业毕业证.11月29日上报毕业生材料.
2016考毕业生校考课档案,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七,关于自学考试档案转移有关事宜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档案转移有关要求,现将我市自考档案转移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转档办理地点: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青岛市鄱阳湖路5号甲)309房间,咨询:85786239.
转档类型及手续:
(一)外地转入青岛
转入档案办理时间:每年单月下旬到当月月底(工作日),特殊情况可预约.
1.省外转入:请考生首先致电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0531-82598768),落实档案转入登记号,然后凭该登记号,持转考成绩证明信(或介绍信)及时到青岛市招考办办理转入手续.
2.省内转入:考生在当地办理转出手续后,持转考证明信到青岛市招考办办理转入手续.
(二)青岛转往外地
1.转往省外:考生持2张一寸照片,准考证,身份证(或军官证),单科合格证到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转档费20元/人次(鲁价费函[2016]31号).每年办理两次,分别是5月10日-18日(工作日),11月10日-18日(工作日).
2.转往省内: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或军官证),单科合格证到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转档费20元/人次(鲁价费函[2016]31号).办理时间为每年单月的下旬至当月月底(工作日).
八,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机构有关工作
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机构的办学资质认定,注册审批,招生及经费管理,教育教学,考核评估等工作,按照《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机构考核评估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执行,市招考办采取定期年检与常规性抽检相结合的方法到助学单位检查,加大对助学单位办学质量监督检查力度.请各助学单位认真组织好自考助学工作,促进我市自考助学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6年11月13日
青岛各区市招考办自学考试联系地址,
序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1青岛市市南区招生考试办公室青岛市市南区观海一路27号828679692青岛市市北区招生考试办公室青岛市市北区洮南路93号667511313青岛市李沧区招生考试办公室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309号878900044青岛市开发区招生考试办公室青岛市开发区紫金山路34号868835865青岛市崂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崂山区政府大厦西楼530室889965166青岛市城阳区招生考试办公室青岛市城阳区明阳路202号878660667青岛市胶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青岛市胶州市福州南路232号822338558青岛市即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青岛市即墨市二十八中北大门西100米(教体局教研室)817263009青岛市平度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青岛市平度市人民路81号8836833210青岛市黄岛区招生考试办公室青岛市黄岛区(原胶南市)珠海路91号8617863511青岛市莱西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青岛市莱西市黄海路9号88483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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