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治课方面论文例文,与南京晓庄学院日语专业,商务日语方向相关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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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修读相关级别的外国语课程,并按课程期末考试百分制成绩记载.外国语课程成绩不计入平均绩点计算.
(二)公共选修课
为完善研究生的知识结构,特开设公共选修课程.选修课开设时间为第一学期至第三学期.具体开设课程参见研究生部培养办每学期发布的选课指南.研究生公共选修课选课人数低于15人原则上不予开课.
(三)体育活动课
体育活动课由体育教学部开课,研究生可根据个人兴趣在选课系统中选修相关课程.体育活动课不计学分.
五、研究生课程的考核管理
(一)列入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课程都必须考核,考核通过后方能取得学分.
(二)研究生课程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方式.考试以闭卷,笔试为主,考查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需要,可采用课程论文,读书报告等形式.
(三)外国语课程的考核由研究生部培养办负责统一安排,其他课程考核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确定.
(四)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考核:
1.研究生课堂学习缺勤学时超过课程修读规定学时的三分之一以上者.
2.未办理选课手续而自行听课者.
(五)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确不能按时参加学期末课程考试者,须申请缓考.申请缓考的学生须最迟在考试前一周内,提交缓考申请并附相关证明,经导师,学院(系,所,部)签字同意后,报研究生部培养办备案后参加缓考.
(六)研究生课程考核不合格者须参加补考.参加补考的学生须在学期开学后的第一个月之内,向研究生部培养办提交补考申请.每门课程只能申请一次补考.研究生部培养办负责统筹安排补考时间,地点等.
(七)研究生所有课程考核一律应有存档,以课程论文或读书报告等其他形式考核的课程,研究生应在考试周提交课程论文,在放假前
六、研究生课程的成绩管理
(一)平均学分绩点(GPA)计算方法说明
1.研究生课程的考试成绩一般采用百分制,部分课程的考试因其特点可采用五级制记分,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或A,B,C,D,F.
2.我校实行绩点学分制,绩点是对学生学业综合水平的评定,实行绩点学分制可充分客观地反映出学生学习的质与量.
课程考试的成绩按百分制或五级制等级分计算,百分制分数与绩点的换算关系,五级制等级分与绩点的换算关系如下所示:
表1.百分制分数与绩点之间的换算表
百分制分数(X)绩点数(0.1X-5)90≤X≤1004.060≤X<,900.1X-50≤X<,600
表2.五级制等级分与绩点之间的换算表
百分制成绩五级制等级分绩点数90-100A/优4.085-89B+/良3.580-84B/良3.075-79B-/中2.570-74C+/中2.065-69C/及格1.560-64D/及格1.060以下F不及格0
总评绩点的计算:
(1)一门课程的学分绩点等于绩点×学分数
(2)学年或总评学习绩点等于所学课程学分绩点之和÷所学课程学分之和.
(二)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考查成绩达到及格后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三)课程成绩的评定,以最后的考核成绩为主,并结合平时测验或作业成绩加以综合评定.
(四)任课教师应认真评分,考试成绩应拉开档次.课程考核成绩须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录入.
(五)任课教师所交课程成绩学生名单应以《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上的名单或教学过程中研究生部培养办提供的名单为准.未办理课程修读手续的学生不得参加课程考核,任课教师不得随意修改或追加听课学生名单和成绩.
(六)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的公布.每位研究生本学期所修读课程的成绩,可于下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在选课系统中查询.每位研究生应及时查询成绩,考试不合格者,应及时向研究生部培养办申请补考.同时,研究生应及时将个人成绩向导师汇报,以便导师及时了解研究生学习情况.
(七)入学前曾参加我校研究生课程学习,并参加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85分,并且从取得成绩开始到考入我校相隔时间不超过两年者,经本人申请,研究生部核实后成绩转入相应学期,该课程免修.
七,境外大学的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
(一)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的基本原则
1.接受学校或其中某学科(专业)学术声誉(课程水平),学术地位与上海外国语大学相当.
2.接受学校课程符合我校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培养的要求.
3.学分认定参照我校学分与学时对应关系,即1学分对应18学时.
(二)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的范围
1.国家公派,校际交换,经校对外合作交流处与研究生部备案的院系级学生交流项目所修学分按照交换协议予以转换和认可.为使学生珍惜交流机会努力学习,以上交流项目学生所修课程学分和成绩,必须全部转换登录进入学生个人成绩单.
2.经学院(系,所,部)和研究生部批准学生个人联系赴境外参加的学生交流项目(含暑期学校),如学生本人提出转换学分申请,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课程原则上只能转换为我校专业方向课或者公共选修课).
(三)课程成绩评定和学分/学时数转换的具体操作方法
1.境外接受学校成绩登录方式大致分为两种:第一种与我校的成绩登录方法相似,即以百分制登入,并对应成绩等级及平均学分绩点,第二种是只登录成绩等级,并对应平均学分绩点.
2.课程成绩转换方法和原则
课程成绩以百分制
表3.百分制,五级制等级分与绩点之间的换算表
百分制成绩五级制等级分绩点数90-100A/优4.085-89B+/良3.580-84B/良3.075-79B-/中2.570-74C+/中2.065-69C/及格1.560-64D/及格1.060以下F不及格0
(2)课程成绩以制
表4.百分制,五级制等级分与绩点之间的换算表
五级制等级分百分制成绩绩点数A/优954.0B+/良873.5B/良823.0B-/中772.5C+/中722.0C/及格671.5D/及格621.0F不及格-0
(3)其他转换原则
接受学校的课程成绩评定转换后,不得高于我校的课程成绩等级(例如,在某接受学校取得B+的成绩,转换后不得超过我校B+成绩档的最高分数89分),
经认定的部分接受学校的课程成绩转换可以低于我校相关成绩等级一个或两个级别(例如,在某接受学校取得A的成绩,转换后可以为我校相关成绩档B+或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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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的基本程序
1.专业课程认定
(1)学生申请赴接受学校学习之前,需充分了解接受学校的课程设置,并对照我校培养方案,妥善安排自己的学习,书面提交学习计划报导师及所在学院(系,所,部)主管领导批准备案.
(2)学生学习期满返校后,向所在学院(系,所,部)提出专业课程学分转换的申请,并出具对方学校提供的成绩单和所修课程的教学大纲.
(3)学生所在学院(系,所,部)组织学科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生所修读课程进行审查,认定学生所修课程可转换成所在专业培养方案中的专业课程的具体课程及转换方式,并报研究生部培养办备案.
2.公共课程认定
(1)学生所修课程如果不符合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课程教学要求,可向研究生部培养办递交公共选修课程学分转换认定的申请,并出具对方学校提供的成绩单和所修课程的教学大纲.
(2)研究生部培养办组织专家对学生所修读课程进行审查,认定学生所修课程可转换成公共选修课的具体课程及转换方式.
3.申请及处理时间
每学期学生申请成绩转换的截止时间是学生返校后当前学期开学后第8周前,逾期不予办理.
研究生部培养办应在每学期第10周将转换后的成绩登录完毕,并将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八,其他校际交流院校的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
学生在境内院校校际交流,所修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原则及操作办法,参照本规定中境外大学相关内容执行.
九,附则
本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学校授权研究生部进行解释.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部培养办
2016-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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