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高级类论文范例,与万方硕博文数据库教育新闻相关毕业论文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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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资格人员的代表作,均须送同行专家鉴定.具体规定如下:(1)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须将2篇(部)及以上代表作送3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在职同行专家鉴定(申报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者,鉴定专家中至少有2名必须具有教授职务),(2)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须将2篇(部)及以上代表作送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在职同行专家鉴定(申报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者,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鉴定专家至少1名,且具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鉴定专家至少1名),(3)转评以后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送审论文必须有1篇(部)是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成果.送审材料一律由人事处按规定分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送审材料:送审论文,论着和《专家鉴定表》,
送审材料要求论文,论着或教材2-3篇(部),具体由申报人选定.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提交送审材料原件一套,复印件一式两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提交原件一套,复印件一式三套.送审材料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A.送审代表作必须为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合法刊物上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
B.转评后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其中一篇送审代表作必须为转评之后发表,
C.转岗1年后,申报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其中一篇送审代表作必须为转岗以后发表,
D.在增刊,专刊,内刊或特刊上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代表作送审,
E.代表作被SCI,SSCI,A&,HCI,EI,ISTP,ISSHP,CSCD,CSSCI等收录的,需附教育部查新机构开具的收录证明,
F.被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的,需报送原刊和转载刊物,
G.送审代表作若为着作或教材,申报人应为主编或副主编或编着者(独立承担部分章节的撰写),
H.申报人员送审代表作出版日期必须为申报当年6月30日以前,出版日期以刊物标注的"出版日期"为准,
I.提交送审的代表作若尚未正式出版,可用清样稿加录用通知书送审,但若刊物标注的"出版日期"超出规定的截止时间,送审视为无效,学校不再受理其他送审,送审费用需教师自理.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送审,
四,破格申报
1.任职年限未达到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要求或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视为申请破格晋升.任职年限破格一般不超过一年,不得越级申报,也不得申报任职年限及学历双破格.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近三年(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必须至少有一年为A级,对于科研成果,社会贡献特别突出者,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也须连续为B级及以上.
2.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研究,实验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必须至少有一年为优秀.
3.经省教育厅认定从国(境)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到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可不受资历,任职年限等条件的限制,根据实际水平直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免试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2016年1月1日以后,从国(境)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自引进之年起,3年内可直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3年后按正常程序和条件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五,专业技术资格转评
1.现在教师岗位,并仍将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未取得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要及时转评,以有利于个人和学校事业发展.未转评者,在学校岗位聘用中如受到影响,责任自负.
2.因工作岗位变动,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经转评,可以直接申报省高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权限内的非教师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岗位上工作满一年,具有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不经转评,可以直接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师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3.除上述情况以外,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要与所从事工作的岗位类别相符,各类转岗人员转岗一年后可申请转评现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转评一年后才能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对于转岗未满一年者,允许按原系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六,评审材料
1.根据省教育厅要求,高校教师申请专业技术资格所提交各类材料的时间,统一调整为任现职以来至申报当年6月30日.获得博士学位且已担任两年及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不得填入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
2.申报教师,研究,实验和图书资料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任现职以来的教研教改,科研项目和人才项目等限填10项,所获荣誉和教学科研成果,育人成果(含各类授权专利)限填5项,在高校服务地方工作中取得的成果限填5项,其它工作业绩(参与学科,专业,团队,实验室及各类基地建设情况,担/兼任各类学术/社会职务等情况)限填5项.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论文,着作限填6篇(部),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论文,着作限填4篇(部).
根据上级要求,为提高教师论文着作质量和教学科研水平,在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过程中,对于论文论着,将重点关注其影响因子和被收录,转载,引用及被政府等相关部门采纳等情况.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6〕56号)要求,高校教师申请专业技术资格所填报的论文,须提交学术不端文献检测报告.由图书馆具体承担论文检测工作(费用由申报者支付).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6〕133号),《关于公布2016年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浙社科联发〔2016〕40号)精神,从2016年起,省教育厅,省社科联等厅级及以下项目,课题必须结题后,才
副高级类论文范例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相关表格中有关教学工作,论文论着,教研科研项目,成果转化以及各类奖项荣誉等须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4.各级评审组织所用的评审材料由申报者所在学院(部),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全面负责对其内容进行认真核实,确保评审材料的真实和准确报人事处.送校外委托评审的材料,由人事处负责审核报送.
七,学校评审组织和职责
学校设立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评委会,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评委会和思政学科组,教育管理学科组.
1.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负责本校由教育部授权的1个一级学科,3个二级学科教授和20个一级学科,2个二级学科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负责由省教育厅授权的建筑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轻工技术与工程和外国语言文学等学科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负责教师,研究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除纺织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和机械设计及理论,应用化学,区域经济学等3个二级学科教授资格)的评议推荐和上级未授权学科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议推荐.
2.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评委会负责全校思政,教育管理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和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思政与教育管理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以及全校图书资料及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负责图书资料及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议推荐,负责审定学院(部)中级评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议推荐结果,各学院(部)中级评委的评议推荐结果作为学校中级评委会审定的主要依据.
3.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评委会负责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图书资料,工程等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除已开展以考代评的职务外)评审,负责全校图书资料及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议推荐,以及档案,出版,卫生,经济和会计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议推荐.
4.思政学科组和教育管理学科组分别负责评议推荐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校教育管理专业技术资格.
八,学院评审组织和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理工大学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理工党〔2016〕28号)文件精神,学校下放部分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权限给学院(部),各学院(部)根据相应权限组织评审.
1.根据中级评委组建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理学院,材料与纺织学院,服装学院,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政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化传播学院设立中级评委会,信息电子学院和计算机教研部共同组建中级评委会,体育教研部设立体育学学科组.设立中级评委会的学院可根据学科结构和评审需要在中级评委会下自行组建学科组.
学院中级评委会负责相应学科各类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和高校教师(含实验,科学研究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议推荐,以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议推荐.体育学学科组负责评议推荐相应学科教师(含实验,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启新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教师和定岗在科技与艺术学院的本校教师(含实验,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由学科所在学院评审.
2.评审规范
(1)评审条件.各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本部门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不低于学校相应条件)并报学校备案后,将评审条件在本部门网页上公布.
(2)组建专家库
副高级类论文范例,与万方硕博文数据库教育新闻相关毕业论文致谢参考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