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相关论文范例,与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相关毕业论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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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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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当委托人认为监量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人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1,《建筑法》,《监理规范》及浙江省有关建设工程委托监理规定及文件2,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标准3,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施工招投标文件4,工程施工图及技术联系单5,工程概预算书.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监理等.
工作内容:对本工程进行"三控两管一协调"及安全监理.
第九条外部条件内容:1,业主保证现场供电,供水,
2,业主委派驻现场代表以便及时处理有关事宜,
3,在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必须明确赋予监理单位的权利
以确保施工单位接受监理方对工程进行实质性监督管理.
第十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合同签订后,业
主向监理方提供下列资料:1,施工承包合同其它各项采购合同1份,
2,施工招投标文件各1份,3,地质勘探报告1份,4,设计施工图1套
5,概预算书各1份,6,规划许可证1份,7,年度投资报告1份.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在叁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第十五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现场监理办公用房,休息用房及办公桌椅等办公必须用品(借用)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补偿金额等于
第十六条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按招标文件第一章前附表二执行
赔偿金等于直接经济损失X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支付方式:按招标文件第二十九条执行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
双方协商.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报酬,按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等于工程费用节省额X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另行签订
第三章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采用:监理规范和有关招标项目相应工程现行的施工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四章投标格式
(封面)
工程
监理投标文件
(商务标部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且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项目总监在投标企业近十二个月(公司成立或总监工程师注册到本公司不足12个月的,按本公司成立或总监工程师注册到本公司实际月数计算)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复印件)
5,监理服务费说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至投标时在委托企业近十二个月(公司成立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到本公司不足12个月的,按本公司成立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到本公司实际月数计算)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复印件或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供)
一,投标函
招标人: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的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自愿以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下浮%,按上述招标文件要求合同条件,技术规范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监理.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监理工期为.
3,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注册证书号,作为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该总监理工程师现无在建或者无预中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到位不少于天,其他监理组人员每月到位不少于天.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本工程中标监理服务费的%作为履约保证金.
5,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并承诺如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在招标的任何环节拒绝我单位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我单位自负,不向招标人索赔任何经济损失.
6,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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