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论文写论文— 范文

关于师德建设论文范文文献,与师德建设资料中小学,师德建设资料学校相关论文的格式

本论文是一篇关于师德建设论文的格式,关于师德建设资料中小学,师德建设资料学校相关电大毕业论文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师德建设及中小学教师及师德教育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师德建设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0340;各项措施,又要努力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文明素质,使全市师德建设迈上新台阶.

附件:《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

关于师德建设资料中小学,师德建设资料学校的电大毕业论文范文
关于师德建设论文范文文献
2016〕1号)

如皋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7日

附件: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教育部2016年1月11月印发)

第一条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第四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第五条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拟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六条给予教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这篇论文来源:http://www.sxsky.net/xie/070771568.html

第七条给予教师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二)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第八条给予教师处分应由所在学校或学校主管教育人事,监察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确定的程序办理并给予相应处分.

第九条处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救济途径等内容.

第十条中小学教师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降低一个以上岗位等级聘用,按照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有关规定确定其工资待遇,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中小学教师受到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终止其与学校的人事关系.

第十一条中小学教师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一律取消处分期内的评优,评先,晋职,晋级资格.

第十二条中小学教师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并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教师受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分期间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受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期间不能重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三条教师不服处分决定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四条中小学教师受到记过以上处分,涉及乱收费以及其他严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由上级主管教育监察部门进行立案查处.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教师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教师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六条学校领导干部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其他师德规范的,除给予与违规教师同样的处分外,还要视情节予以降职,撤职等处罚.

第十七条党员教师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其它师德规范的,除受行政处分外,由所在党组织按照党内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违规教师所在学校及主管教育部门不主动查处,又不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造成较大影响的,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者推诿隐瞒的,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第十九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学校应当结合本地本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

1 2

关于师德建设论文范文文献,与师德建设资料中小学,师德建设资料学校相关论文的格式参考文献资料:

如何写好议论文作文

检验论文怎么写

如何写论文提要

博士论文写不出来

写议论文的方法

幼儿园论文怎么写

写核心论文

请人写论文

怎样写ei论文

数学论文怎么写

师德建设资料中小学,师德建设资料学校(2)WORD版本 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