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级工程师方面论文范文检索,与上海市2016年高级工程师相关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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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答辩:(1)破学历推荐申报参评的人员,
(2)2016年评审未通过的人员,
(3)专家认为有必要进行面试答辩的其他人员.
3.高评委评审.高评委按照条件审核申报对象的材料,重点对参评对象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及专业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议.
4.网上公示.对高评委表决通过的人员,由高评委办公室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20天.
5.下达通知并颁证.对公示无异议的,由高评委下达任职通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颁发《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任职资格证书》.
六、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
1.公开申报范围,申报条件,评审内容及相关程序,
2.组织考核提名工作,
3.对提名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核实并加盖公章,
4.逐级汇总后向所在委,办,局(集团公司),区县报送提名人员名单及评议推荐材料.
(二)委,办,局(集团公司),区县
1.组建由5-7位专家组成的推荐小组,
2.对申报人进行评议推荐,
3.组织推荐人员网上申报,
4.核对申报人网上申报材料与书面材料,
5.将申报人书面材料按要求汇总后报送相关高评委办公室.
(三)高评委办公室
1.对委,办,局(集团公司),区县推荐人员的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分配受理号,
2.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对书面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的一致性进行审查,
3.主持当年度执行高评委成员及执行学科组成员的抽选工作,
4.组织评审工作,包括申报材料和论文鉴定,学科组会议(含面试答辩),高评委会议,通过人员上网公示等,
5.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备取得资格的人员,
6.对评审过程中产生的异议,举报进行查实,处理,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取消评审资格或评审结果,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工作要求
(一)公开政策,加强宣传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21世纪人才网公布评审通知,各单位,各系统应向在职高级工程师公开申报范围,评审条件,评审内容,评审程序.
(二)做好考核提名工作
各单位在考核时要特别听取同行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意见,把握好考核的标准和条件,充分考虑队伍建设的需要和结构.要本着公正,客观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衡量,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单位考核意见填入《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人员考核推荐表》的"单位考核意见"栏.
(三)控制好推荐人选比例
1.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区县评议推荐的人选与原有在职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人数之和,控制在本系统本区域在职高级工程师总数的10%以内.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且工程技术人员密集的重点科技型企业(不含集团公司),经行业部门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可将教授级高工的比例提高到12%.
2.事业单位按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申报(缺额意见须填写在申报表"单位意见"栏内).
3.要注意发现和选拔优秀中,青年高级工程师.
(四)把好送审材料质量关
所在单位以及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区县要把好参评对象申报材料的质量关.对参评对象科学技术成就,贡献的介绍和评价等,必须准确,真实,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评对象必须在《承诺书》上签名.凡弄虚作假,虚报谎报材料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八,时间安排
(一)2016年6月20日前
委,办,局(集团公司),区县完成单位考核提名,系统评议推荐等工作.
单位所在区县,系统不开展评议推荐的,单位完成考核提名后上报所在系统,由所在系统应在6月6日前书面委托其他系统进行评议推荐.
(二)6月1日—6月30日
接受经系统推荐的人员网上申报,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对未按时申报或未完成提交的申报人,不纳入今年评审受理范围.
(三)8月15日前
高评委办公室向申报人员反馈材料受理凭证.对于因申报人材料提交不全的,由高评委办公室网上反馈通知补正,在8月1日前未按高评委要求完成修改补充并提交的,高评委办公室不再受理审核.
(四)8月18日—29日
申报人所在区县,委办局(集团公司)凭受理凭证按照书面材料上报要求,将材料分别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委会办公室(工业生产类评审材料直接送相关学科组).节假日不受理.
九,材料要求
(一)对个人的材料要求: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一式3份,
2.《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申报综合材料》一式3份,
3.身份证(外地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学历证书》,《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重要获奖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章.评审期间原件(除身份证外)由审核单位人事部门保管,以备查验,
4.主送论文一式3份,其他论文一式1份,
5.推荐证明,承诺书,继续教育证书,工程技术报告,设计方案,研究报告,论文,专着等复印件各1份.
上述第2—5项均须作为附件材料通过职称服务系统上传(专着可上传封面及目录).
(二)对单位的材料要求:
1.《在职高级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教授级)统计表》1份,
2.《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人员考核推荐表》一式3份.
本文出处 http://www.sxsky.net/xie/070862526.html
十,材料报送地点
(一)工业生产类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委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吴琦雄:23119435
材料报送地址:工业生产类高评委各学科组(联系地址附后)
(二)建设交通类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建设交通党委组织干部处
联系人:刘业平:23119694
材料报送地址:丽园路240号3楼(近西藏南路)(市建交委人才交流和岗位考核中心)
:54246237,64671023
(三)自然科学研究高评委办公室设在市科委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王炜:63584447
材料报送地址:
1.钦州路100号1号楼511室(上海科学院职改办)
2.张江科苑路1278号(上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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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715285137162164703839
(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高评委办公室设在市科委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王炜:63584447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东路668号东楼2楼(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53083333,53080900-103
附件:1.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申报材料目录,
2.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申报综合材料,
3.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人员考核推荐表,
4.在职高级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教授级)统计表,
5.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送审人员名册,
6.系统推荐证明,
7.承诺书,
8.工业生产类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评委会下属各专业组材料报送地址及.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4月10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6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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