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有关论文范文参考文献,与应届大学生就业方向浙江相关毕业论文格式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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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劳动权利和义务更为明确.③时间不同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就业协议应在毕业生就业之前签订,而劳动合同往往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
④目的不同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对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的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
⑤适用法律不同就业协议发生争议,除根据协议本身内容之外,主要依据现有的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法律对协议的一般规定来加以解决,尚没有专门的法律对毕业生就业协议加以调整.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依据《劳动合同法》来处理.
(3)境外生没有《就业协议书》
境外生不是由国家任务性计划招收,不存在就业派遣问题.因此,境外生没有就业协议书.若部分境外生想在国内就业,可在学校就业网下载专栏下载《华侨大学境外毕业生申请<,就业协议书>,审批表》,填写完整,并携带用人单位接收函到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
温馨提示:考上研究生,专升本,攻读第二学位的毕业生,应将《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交回学院就业负责人,切勿借给他人使用.
3.报到证
(1)已签约报到证
《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报到证》,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主管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签发的高校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证明文件,其作用如下:
①到接收单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的凭证,
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国家任务计划招收的学生,
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
干部身份的证明,
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证明.
(2)待就业报到证
《待就业报到证》指就业主管部门发给毕业时尚未签订协议的毕业生签注"待就业"字样的报到证.它并不是已具有完全效力的报到证,其户口将按规定转回生源所在原籍地.持此类报到证的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生源所在县(市,区)人事局(公务员局)报到,待将来落实就业单位后,持此待就业报到证办理就业手续(附后详述).
(三)相关身份
1.结业生
(1)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实践环节,但因个别课程或者实践环节考核不合格而未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
(2)达到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但受到留校察看处分尚未解除的.
2.肆业生
大学毕业时没有达到毕业要求而发给毕业生的证书叫肄业证.大学肆业生即读了4年大学没有达到毕业要求,拿不到毕业证书的学生.(不能完成学习,中途需要退学的学生,学满一学年者,发给肄业证书.)
(四)就业方向及所需审批材料
1.福建省内就业
①一般情况,需上交学校材料:《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栏需盖章),
②到厦门市就业,需上交学校材料:《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厦门市公务员局核准盖章),
③到事业单位就业的,需上交学校材料:《就业协议书》(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栏上,必须有用人单位所在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的审批意见).
2.福建省外就业
省外就业,除了上交《就业协议书》外,根据就业地区及单位的不同,还应上交相应的审批材料,具体如表-1所示.
表-1省外就业上交审批材料及相应审批单位
就业地区就业单位审批材料审批单位北京市北京市属单位《北京市人事局接收函》北京市人事局核准盖章北京市的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在京单位《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在京中管企业毕业生接收函》人事部印发接收单位盖章.上海市上海市《关于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盖章广东省广东省属单位《广东省接收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呈报表》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核准盖章广州市属单位《广州市需要非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申请表》广州市人事局核准盖章深圳市深圳市《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盖章南京市南京市《南京市毕业生接收函》南京市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核准盖章其他省份其他省份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栏上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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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业推荐函相关手续
(一)就业推荐函办理程序
1.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发放或毕业生下载范表并填写
2.毕业生填写完整推荐函,提交学院.
3.学院出具推荐意见,审核盖章
4.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
1.政治面貌:中共正式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
2.专业:以所读专业名称为准,需与毕业证的信息一致.
3.学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
4.外语水平:如通过国家外语等级考试的四级或六级等.
5.计算机水平:指省级以上的计算机等级考试,若没有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的,请注明"无".
6.在校期间担任社会工作或参与社会实践情况:主要填写所担任过的校,院学生干部职务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要做到言简意赅.
7.在校期间获奖情况或参与科研项目与发表论文情况:一般指学院及以上级别的获奖情况,如获奖较多,挑主要的填写,有参与科研项目也可以填写.
(三)就业推荐函办理注意事项
1.学校一般在每年10月下旬发放推荐函,供求职使用.
2.推荐函的任何栏目不得留空,若确无该项内容应注明"无".
3.推荐函原件应妥善保管,毕业生择业时可凭复印件,待确定就业单位时将原件交给用人单位.
4.推荐函原则上不得修改,若确有必要进行修改的必须重新办理,应按相关程序办理新的推荐函.
(四)就业推荐函遗失,损坏,填错补办流程
三,就业协议书相关手续
(一)《就业协议书》签订流程
温馨提醒:对于接收单位属于北京,上海,广东(含深圳),天津等省市的非当地生源毕业生,除签订就业协议书外还必须上报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对于厦门市的接收单位,需督促单位在厦门人才市场申报备案.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将审批表(函)交给学院.学校根据《就业协议书》或审批表(函)做就业方案并据此开具报到证.
(二)就业协议签订注意事项
1.要认真地了解和掌握国家和省,市的就业政策和学校的就业规定.具体规定可通过各地的政府部门或人事部门网站查看,也可关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的政策法规板块.
2.慎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前,要认真阅读协议书中的全部内容,如用人单位有附加条款,请注意将协议书条款与附加条款对照,避免出现二者内容矛盾.一定要清楚用人单位提出的附加条款,并了解清楚条款的内容和含义.
3.注意所约定条款的合理性和可接受性.由于地区不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差异和各自情况的不同,协议书中不可能规定得很全面,详细,许多内容要靠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约定.但是,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进行约定的时候要注意:约定的条件是否合理,约定的条款毕业生本人能否承受(例如对于违约问题,有的用人单位为了惩罚违约的毕业生,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使学生难以承受),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备注条款,必须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签字,否则当发生争议时,备注条款很难发生作用.
4.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前,应了解签订就业协议流程,如用人单位要求学生,学校先签订就业协议,邮寄给用人单位最后盖章的情况,毕业生一定要与用人单位提前商定好所有协议条款,条款协商一致后,再交给用人单位盖章.
5.用人单位无法马上签订协议的情况
有些用人单位,特别是非国有制企业,如需要一定时间的实习期,没有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请遇到此类情况的毕业生注意:为减少因毕业后改派等带来的麻烦,毕业生应同用人单位协商,由用人单位出具接收证明并加盖公章后由毕业生本人送交所在学院就业负责人.
(三)《就业协议书》遗失,损坏,填错补办流程
在就业过程中,发现《就业协议书》有印刷问题或破损,可以持原《就业协议书》到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更换,遗失且需申请补发新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需办理如下手续:
温馨提示:如谎报《就业协议书》遗失,一经查实,按违纪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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