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历教育方面论文范文集,与自考本科文提纲格式课件下载相关论文怎么写
本论文是一篇关于学历教育方面论文怎么写,关于自考本科文提纲格式课件下载相关硕士论文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学历教育及教育学生及班主任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学历教育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行规定》和《中山大学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规定者,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第四十七条学生毕业时的毕业鉴定意见由办学院系根据学生本人在校期间的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学习情况等方面的表现做出全面总结,毕业鉴定存入学生档案.
第四十八条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延长在校学习时间或作结业处理:
(一)经重修考试后,仍有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二)毕业论文不及格者,
(三)毕业学期课程考试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四)留校察看未解除者,
(五)毕业时操行总评不及格者.
第四十九条学生未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但在校学习一年及以上中途退学者,可发给肄业证书和已修课程的成绩单.学习不满一年者,只发给学习证明.
第五十条因属第四十八条第(一)至第(三)款延长在校学习时间或结业的学生,可在弹性学制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回校申请重修课程或重做毕业论文.
留校察看处分未解除者,结业后一年内确有进步表现,经学校批准,解除留校察看处分后可准予毕业.
重修考试合格,取得毕业规定学分者,换发毕业证书,其毕业时间按换发毕业证书的时间填写.
第五十一条结业生回校重修课程或重做毕业论文者,应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山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大成教〔2006〕16号)同时废止.
附表:1.中山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广东省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学申请表
附表1
中山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NO:转专号
姓名性别考生号学号学习层次入学时间年月入学总分学制转出院(系)
拟转入院(系)
原录取专业
拟转入专业
录取学习形式拟转学习形式拟转入年级拟转入学制申请
理由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转出
院系
意见
院(系)领导签名:(盖章)
年月日转入
院系
意见
院(系)领导签名:(盖章)
年月日教务
处意
见
处领导签名:(盖章)
年月日(此表一式四份,转出转入院系,教务处成人教育管理科,学生档案各一份.)
中山大学教务处制表
附表2
广东省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学申请表
学校:NO:
姓名性别学号准考证号学习层次入学时间入学总分学制转出学校录取专业录取学习形式转入学校拟转入
专业拟转学
习形式
学制申请转学理由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转出学校
成人
教育
管理
部门
意见
(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转出
学校
审批
意见
(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转入学校
成人
教育
管理
部门
意见
(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转入
学校
审批
意见
(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说明:此表一式三份,分别由转出学校,转入学校,转入院系各保存一份,转出学校需附上录取名单,考生信息表.
中山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档案的规定,结合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校正式录取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办理了入学注册手续后,由教务处负责,办学院系协助建立,保管中山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档案.学生档案包括学籍档案及毕业档案.
第三条学籍档案一式两份,档案包括学生学籍表,学籍异动及学生信息变更等材料.其中一份由办学院系成教教务员负责保管,一份由教务处专人管理.
第四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毕业档案应包括下列材料:
(一)成人高考考生信息表,
(二)学生在校期间各种奖励及处分材料,
(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登记表,
(四)其他需要归档的材料.
第五条学生毕业档案使用中山大学统一制作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档案袋封装.学生毕业时,由教务处加盖"中山大学成人教育档案密封章"后,由办学院系寄发(或由毕业生本人签领带回)给毕业生所在单位(或聘任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人事部门.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涂改或伪造学生档案材料.对查实涂改或伪造学生档案材料的行为,要报有关部门处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要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学生毕业档案由学生所在单位(或聘用单位)的人事部门启封存档.在转移(或领用)过程中,如有损坏(包括损坏了档案封口和密封条),必须退回我校成人教育职能部门重新审核,重新加封后,方为有效.由人才市场的招聘单位启封后退回毕业生本人或转移到另一聘任单位的学生档案,由原启封单位负责并予密封,我校职能部门不负责重新审核该生材料.
第八条学生学籍档案,待学生毕业后,由教务处负责移交学校档案馆保存管理.
第九条毕业生离校后如不按时领回毕业档案,由办学院系负责督促学生及时领取.
第十条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山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档案管理规定》(中大成教〔2006〕16号)同时废止.
中山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更改入学信息规定
为进一步健全学籍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学生入学时必须进行新生数据核对.学生真实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等信息与《招生录取名册》的信息不一致,不属于本规定第三条范围内,且属学生个人原因导致的,由学生本人向教务处提出更改入学信息资料申请,并提供合法证明材料.
第二条学校只受理当年入学新生的信息更改申请,受理时间为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逾期不予受理.
第三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两次(含两次)申请更改的,
(二)同时申请更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的,
(三)身份证号更改涉及出生日期的,
(四)学生提出申请,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
第四条符合入学信息更改条件的学生,申请更改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填写《中山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信息勘误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携带原件供办学院系核对),
(三)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各办学院系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在学生户口簿,身份证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
第六条教务处核实相关材料,对符合入学信息更改条件的,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更改,并将更改后的入学信息资料正式备案,作为学籍管理资料使用,同时通知相关办学院系和学生.
第七条学生申请更改个人身份资料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凡违反规定操作,一切法律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八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中山大学教务处.
第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山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更改入学信息暂行规定》(中大成教〔2007〕53号同时废止.
附表:中山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信息勘误申请表
附表
中山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信息勘误申请表
NO:
姓名性别学号专业办学
院系年级学习
形式
学习
层次申请
勘误
信息
内容项目招生录取信息内容申请勘误后信息内容备注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其他申请更改理由及提供证明材料(须附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
本人
承诺本人保证以上个人信息勘误后的内容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无冒名顶替,舞弊等弄虚作假行为,并承担日后因信息更改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申请人本人签名:年月日办学院系意见
(盖章)
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年月日教务处意见
(盖章)
主管领导签名:年月日说明:此表一式三份,办学院系留存一份,教务处留存两份(其中一份封装学生毕业档案)
中山大学教务处制表
中山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兼职教师聘任与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精神,为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优化师资队伍的结构,建立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以专职教师为主,专,兼职教师结合的师资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兼职教师是指根据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被我校办学院系聘用承担一个教学周期或一门完整课程教学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兼职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备履行受聘课程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教学经验,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服从办学院系的教学管理,具备所承担教学任务所需的教学业务能力和学科背景.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学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三)兼职教师职称或学历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普通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者,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3.紧缺课程或具备"双师型"教学实践能力的兼职教师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但聘用比例不得超出该学期任课教师比例的30%.
第四条兼职教师的职责
(一)认真履行办学院系所规定的义务,
(二)严格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科学地组织教学内容和实施教学,
(三)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方法和创造能力,力求达到课堂教学思维清晰,讲授熟练,概念准确,重点突出,案例典型,联系实际.
第五条兼职教师的聘任及管理
(一)初次聘用的兼职教师必须由办学院系组织试讲,通过试讲对兼职教师的学科背景,业务知识,教学经验,语言表达能力做出综合评价.
(二)初次聘用的兼职教师需填写《中山大学兼职教师
关于学历教育方面论文范文集,与自考本科文提纲格式课件下载相关论文怎么写参考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