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识类论文范本,与婆媳争夺房产,遗嘱遭遇“重婚”是否有效相关毕业论文格式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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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钱呢?时怡记住了那男人的长相.随后,时怡跟随收药人走出了小区,在她威逼利诱下,收药人李宏伟道出了实情.原来,李宏伟是张爱花的老乡,他告诉时怡:早在数年前,张爱花在农村的丈夫王国庆重男轻女,因为张爱花没给自己生儿子,对母女百般虐待.一次,王国庆又对张爱花大打出手,20岁的王敏回来后,看到母亲遍体鳞伤,母女抱头痛哭.后来两人偷偷地逃出家,来到北京.张爱花也因此结识了刘建民.
5年前,在北京一家医院门口收药的李宏伟正好碰上张爱花和老伴刘建民来医院检查身体.当时,李宏伟就认出了张爱花,见张爱花和一个老头手搀手,他上去搭讪,结果刘建民痛斥其几句后,拉起张爱花就走.哪曾想,李宏伟竟然跟踪到了张爱花家.几天后,家里只剩张爱花时,李宏伟如幽灵般登门拜访,他一副很不友好的表情说:“嫂子,你让我国庆哥找得好辛苦呀!没想到,你在城里又嫁人了等”李宏伟的出现,让张爱花心里很是不安,她担心他把这事说出去,自己的幸福将毁于一旦.最后,在李宏伟的威胁下,张爱花从女儿的存折上取了2000元钱给他.本来想破财免灾,谁想李宏伟是个无底洞,隔三差五就来要点钱.
时怡碰到的就是李宏伟又向张爱花敲诈.这次,李宏伟一下又要5000元,张爱花实在没有了,就先给了他2000元,李宏伟催张爱花赶快把剩下的钱给补上.
晚上,张爱花正和女儿商量此事时,时怡两口子找上门来.
张爱花母女不知道时怡两口子又打什么坏主意,待时怡道出事情原委后,张爱花母女俩一下傻眼了,要知道犯重婚罪是要坐牢的.这时,时怡说话了:“我可以不告你重婚罪,只要你把这套房子交出来就行.”张爱花沉思一会儿,说:“你也看过,你爸爸临死留有遗嘱,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这房子是给我住的.”时怡不管这些,她说:“你们的婚姻都无效,遗嘱更无效了.”可无论如何,张爱花母女俩也不答应搬出这房子.
话不投机,时怡转身离去,临走撂下一句话:“咱们等着法庭见吧!”
2008年9月,原告刘强以张爱花与其父刘建民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遗嘱也当属无效为由,起诉至法院,请求撤销遗嘱,将原告之父生前的房产判归原告所有,并判决被告张爱花承担诉讼费3500元.
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此案.然而,就在时怡认为房子铁定归自己时,2009年1月13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结果让时怡大为震惊―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500元由原告承担.
这是为什么呢?难道犯有重婚罪也受法律保护吗?
原来,法院在调查此案时,意外发现王国庆早在5年前就因大量酗酒,染病去世.依据法律规定的重婚罪追溯年限,已过了5年追溯期,法律将不再追究张爱花责任.并根据调查了解到,张爱花当初确实与王国庆无实质性的感情存在.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判决遗嘱有效.
律师
法律意识类论文范本
刘军(北京市赢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就本案而言,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首先,死者在生前有权利对自己的财产做出处理,决定自己死亡后的财产归属,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财产可以归属他确认的财产受让人;其次,本案当中张爱花并没有采取欺诈、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骗取死者订立遗嘱,虽然她有重婚行为,但她是法律意识差,出于追求幸福生活的目的.死者出于感激,立下遗嘱将房产在去世后转给她,这并不违反我国法律的规定,重婚行为并不能剥夺她享受死者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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