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论文医学— 范文

关于行政诉讼方面论文范文集,与体育协会的诉讼地位相关制度的完善相关论文答辩开场白

本论文是一篇关于行政诉讼方面论文答辩开场白,关于体育协会的诉讼地位相关制度的完善相关函授毕业论文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行政诉讼及体育法及行政诉讼法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行政诉讼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决定又无法提起行政诉讼,因为体育协会不是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1条的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凤铝俱乐部提起的行政诉讼并没有违法.2002年,长春亚太俱乐部不服中国足协的处罚,也曾提起行政诉讼,但法院以“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而裁定不予受理.

那这样岂不是俱乐部无法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并非如此.从法理上讲,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权利救济的方法包括私力救济、公助救济和公力救济.其中,公力救济即国家司法或诉讼乃是权利救济体系中最为重要的方法.在现代国家的三种基本权力划分中(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司法权被赋予了解决社会纠纷的最终力量.我国宪法第123条规定,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这就意味着有关社会纠纷从法理上说都可以上升到司法程序进行解决.一般来讲,司法权是不能干涉自治组织对其成员的自律性管理行为的,这就如同法院不能介入私人行政领域一样.但是,如果绝对地坚持这种逻辑则会导致了私权的无限上升,直至否定了国家公权力对社会的管理作用,而且也剥夺了自治组织成员的最终权利救济权.俱乐部与体育协会之间的纠纷还谈不上由于政治或其他特殊原因而超越了法律解决范围,从法理上说,应该赋予俱乐部相关的救济权利.

此外,具体到本文的案件,就《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第62条的规定来说,“会员协会、注册俱乐部及其成员,应保证不得将他们与本会、其它会员协会、会员俱乐部及其成员的业内争议提交法院,而只能向本会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这个条款很明显不合法.比如,根据《体育法》第29条规定,“全国性的体育协会对本项目的运动员实行注册管理.经注册的运动员,可以根据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有关的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之间的人员流动.”如果运动员对足协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人员流动方面的裁决不满意怎么办?足协章程难得可以否定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中国足协的章程根据《民法通则》、《体育法》的有关精神制定,而《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所以足协的章程明显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原告只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就可以起诉,至于是否受理这需要法院进行裁定.一个协会的章程怎么可以剥夺俱乐部的起诉权.

对于足协内部的仲裁委员会,其合法性和公正性也存在着许多值得质疑之处.在我国的法律中,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法》订立仲裁协议来解决纠纷,仲裁具有一局终裁的效果.但根据《仲裁法》第10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很明显中国足球协会内部的仲裁委员会不是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机构,也就是说足协规定的仲裁机构不具有终极仲裁的法律效力.那这样足球俱乐部与足协之间的纠纷必然要通过诉讼加以解决.所以,对于俱乐部与体育协会之间的纠纷,从法理上说,最终都应该可以通过诉讼加以解决的.

体育协会的诉讼地位相关制度的完善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行政诉讼的论文范本 大学生适用: 硕士论文、学士学位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88 写作解决问题: 怎么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任务书、论文选题 职称论文适用: 杂志投稿、中级职称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怎么写 论文题目推荐度: 免费选题

4应该提起何种诉讼

如前所述,体育协会与俱乐部之间有两种关系.一种是地位平等的民事关系,依据《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这种纠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加以解决.根据《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法人所拥有的民事权利之一就是行使第二性的救济权(即诉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体育协会每年都向会员收取会费,然后提供相关的服务,俱乐部获得的相关资讯、注册、培训等服务都是付出对价的.因此当体育协会没有按照协会章程提供约定的服务或提供服务过程中出现侵权现象,俱乐部可以以体育协会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虽然吉利俱乐部的起诉因为法院不受理管理和被管理关系中名誉权纠纷而被驳回,但笔者认为,在类似的案件中,如果俱乐部对中国足协的相关做法不服,则可以提起侵权诉讼或违约诉讼,以体育协会侵犯了财产权或名誉权以及协会违反约定等为理由提起诉讼.对体育协会与俱乐部之间的侵权或违约诉讼法院应当受理.当然,反过来,体育协会也可以作为民事主体起诉俱乐部.

俱乐部与体育协会的另一种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在对体育协会相关管理行为(如处罚)不服的案件中,从目前行政诉讼法的直接规定来看还无法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行政诉讼原告是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行政机关侵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被告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的组织.由于体育协会不是行政机关,所以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笔者认为这里应该更深入地进行分析,仍分别以中国篮协和中国足协为例.

目前,体育协会的权力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法律法规授予的或是行政机关向行业协会部分转移的国家公共行政权.二是基于成员的一致同意而产生的自治管理权.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的介绍,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是具有篮球项目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又是中国篮球协会的办事机构.很明显中国篮球协会与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本质上中国篮协仍是具有行政管理职权的事业单位,属于行政机关的范畴.在凤铝案件中,中国篮协制定了2008-2009赛季的准入方案,要求“所有参加或申请参加联赛的俱乐部必须承认并遵守《中国篮球协会章程》,服从中国篮协的统一领导”(第3条).而第4条则要求“所有参加或申请参加联赛的俱乐部必须承认并遵守《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委员会章程》”,而CBA章程有规定,“联赛委员会是联赛的管理机构,在中国篮协授权范围内,负责联赛及与之相关的各项事务.”这样的规定实际上是中国篮协在授权给CBA联赛委员会行使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能,CBA联赛委员会的行为明显具有行政管理性.

所以,CBA联赛委员会的管理行为只能是一种行政职权委托的结果,即中国篮协的行政委托,对CBA联赛委员会的行为不服应该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予以受理.而所谓的行政职权委托,又称行政委托,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目标,在自己不能行使某项职权的特殊情况下,委托其他行政机关、有关组织或个人以该行政主体的名义行使该行政职权,行为的法律效果由委托行政主体承担的活动.在“凤铝”案中,中国篮协事实上进行了行政委

1 2 3

关于行政诉讼方面论文范文集,与体育协会的诉讼地位相关制度的完善相关论文答辩开场白参考文献资料:

基础医学

大专医学生毕业论文

文科中西医临床医学

手足口病护理问题

护理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护理学论文发表

护理论文范本

医学论文的写作要求

心肌梗塞护理论文

长春母婴护理

doc下载 下载体育协会的诉讼地位相关制度的完善(2)WORD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