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类有关论文范文数据库,与人肉搜索的底线与规范相关毕业论文致谢
本论文是一篇互联网类有关毕业论文致谢,关于人肉搜索的底线与规范相关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互联网及参考文献及社会发展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互联网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摘 要】本世纪以来蓬勃发展的社交网络,催生出让无数人谈之色变的“人肉搜索”.这把双刃剑从出鞘的一刻起,争议就一直与它如影随形.人肉搜索的底线在哪里,以及如何规范人肉搜索,都是社交网络时代急需解决的问题.
【关 键 词】人肉搜索;社交网络;个人隐私
一、前言
“人肉搜索”的强大和可怕早已妇孺皆知.本世纪以来的几次典型案例,都是通过发动万千网民的力量去搜索信息和资源,迅速而精准的检索到当事人,让人无所遁形.这个诞生于社交网络时代的怪兽,自出生起就充满争议,一直游走在法律和道德之间.
维基百科对人肉搜索的定义,是一种以互联网为媒介,部分基于用人工方式对搜索引擎所提供信息逐个辨别真伪,部分又基于通过匿名知情人公开资料的方式搜集信息,以查找人物或者事件真相的群众运动.之所以选用“人肉”二字,主要是因为有别于传统的机器搜索,人肉搜索更侧重于从依靠网民寻找答案.
人肉搜索兴起于网络社区“猫扑网”.具体搜索的发起人,用虚拟货币MP作为报偿,集合广大猫扑网民的力量,追查某些事情或人物的真相与隐私,并把这些细节曝光.从2001年至今,“人肉搜索”经历了从“纯娱乐”,到“维护正义”,再到“网络反腐”这三个阶段.人肉搜索已经成为网络空间的一种权力形态,对中国社会发展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从积极一面看,人肉搜索是网络自由精神的具体体现,它的出现,让民众拥有了伸张正义、打击贪腐的强力武器;但作为一把双刃剑,人肉搜索一旦被滥用,就将化身凶器,危害无穷.
二、两个典型案例
(一)“死亡博客“事件
2007年12月29日,31岁的北京女白领姜某,从自家的24层楼上跳下,用生命声讨出轨的丈夫王某及第三者.在自杀前,她将丈夫的不忠行为和自己内心的煎熬一一记录在博客上,并在自杀当天,开放了博客空间的阅读权限.
2008年1月初,姜某的一位朋友在天涯论坛发表帖子,对“死亡博客”内容进行爆料,其中内容包含了王某的部分个人信息.这篇帖子随即引发了一场网络风暴,几个小时内回复破千,浏览无数.
被激怒的网友们展开了规模浩大的人肉搜索.王某及第三者的、住址、公司甚至父母身份信息被一一曝光,王某从此过上了惊弓之鸟般的生活,不但每天接到无数的骚扰,还要面对网友们的上门挑衅.王某就职的公司也迫于压力,辞退了他.
(二)“很黄很暴力”事件
2007年12月27日,新闻联播播出一段抨击不良网络视听节目的报道,其中采访了北京某学校的一个女学生,这个女孩面对话筒说道:“上次我查资料,忽然蹦出一个网页,很黄很暴力,我马上把它给关了”.这句明显与女孩年龄不符的“很黄很暴力”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立刻有好事者发动人肉搜索,随即由匿名人士把该女孩的出生年月、所在学校、平时成绩甚至其出生的医院等信息都跟贴揭露出来.随着事态不断扩大,各种恶搞“很黄很暴力”的帖子层出不穷,甚至有人制作了以这名女孩为主角的色情漫画.就这样,“很黄很暴力”成了2008年最火爆的一句流行语,在整个互联网迅速传播开来.以上种种,给年少的当事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
本篇论文转载于 http://www.sxsky.net/zhengzhi/050108040.html
三、人肉搜索四宗罪
人肉搜索是社交网络时代的产物,从原理上,它遵循于著名的“六度空间理论”.在这一理论体系中,世界上任何两个人,都可以连续经过六个以内的人互相认识对方.六度空间理论成为社交网络的理论基础,也是人肉搜索可以大行其道的根本原因.在网络上,一篇普普通通的帖子,一张其貌不扬的照片,一旦引起公众的注意,就极有可能让当事人的隐私完全公之于众.人们会觉得在庞大的互联网面前,自己即渺小又无所遁形.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 关于互联网的论文例文 | 大学生适用: | 专科论文、电大毕业论文 |
---|---|---|---|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 38 | 写作解决问题: | 毕业论文怎么写 |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 标准论文格式、论文前言 | 职称论文适用: | 职称评定、高级职称 |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 毕业论文怎么写 | 论文题目推荐度: | 优秀选题 |
从本世纪以来,随着微博、微信等轻量级移动社交网络服务的蓬勃发展,我国的人肉搜索事业发展
互联网类有关论文范文数据库
(一)传播虚假信息
由于信息不是来源于主流媒体,其信息真实性往往缺乏保证,而普通的网民,往往难以证伪.因此,人肉搜索引擎有可能成为搜索发起人恶意中伤、打击、报复他人的工具.
(二)泄漏他人隐私
无论事实如何,公民的隐私权都应受到法律保护.对不道德或违法的行为进行批评和谴责,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不应向公众披露、宣扬任何人的隐私.“死亡博客事件”正是触及了这一法理底线.
(三)容易以讹传讹
由于网络世界缺乏监督,再加上不同人之间信息的不对等,信息在网民之间传播的过程中,更容易被无意或恶意的加工、篡改、编造,真正传播开来时,往往和事实已有天壤之别.2010年的77元廉租房住户郭春平事件,就是最好的例证.
四、如何规范网络行为
人肉搜索无法被强行禁止,因为它生长在自由网络精神的土壤中,而网络自由是公民天然享有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放任这种行为,因为“全民审判”与法治精神相悖,任何人的隐私权都是不可侵犯的,任何个人也都不能代替法律行使杀伐.从发展的角度看,必然的趋势应当是自上而下的规范网民网络行为,辅以通过宣传教育提升网民自律能力.
(一)一个底线
声张正义,而非娱乐狂欢;解决实际问题,而非发泄炒作;客观描述,不能以讹传讹;无论何时,都不要将他人的隐私信息,如、住址等公开;永远不要在事实无定论之前乱说话、说恶话.
(二)两种规范
首先需要的是建立相关法律法规,自上而下约束.韩国“崔真实事件”之后,政府一度启用“网上实名制”法规,用于抑制网络暴行.世界多个国家也先后立法,保护网民的隐私权,规范网民的网络行为.我国司法触角伸入网络世界的时间并不长,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刻不容缓.
其次,鉴于大部分人肉搜索的发起人,对事态发展及其可能后果并无预见,因此应加大宣传力度,用实际案例警示网民,应向现实社会中一样,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五、结论
人肉搜索现象是互联网文明发展进程中必然产生的现象,并非不可抗拒的洪水猛兽.通过立法与道德底线的双重规范,完全可以实现对其合理的引导,从而不越雷池一步.
参考文献:
[1]赵丹妹.“人肉搜索”的法律利弊分析.兰州大学硕士论文.2010.
互联网类有关论文范文数据库,与人肉搜索的底线与规范相关毕业论文致谢参考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