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素质方面论文范文数据库,与网络警察素质相关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本论文是一篇心理素质方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关于网络警察素质相关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心理素质及网络警察及科学技术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心理素质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摘 要:近些年,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信息系统的不断发展,网络犯罪泛滥,表现出身份“合法化”、犯罪“隔海化”、技术智能化等特点.然而当前网络警察现状却不容乐观,存在很多问题,为了打击犯罪,保卫国家网络安全,网络警察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生理和心理素质等.网络警察可以通过“学习实践总结”这样一个螺线循环过程提高自身素质.
关 键 词:网络犯罪网络警察素质TAT能力P-X方法
中图分类号:D63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3(c)-0198-04
24年前,当高级警官凯文曼森在美国联邦执法培训中心第一次使用“网络警察”一词时,人们都嗤之以鼻.然而现在各国正在忙于培训一批批网络警察.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网络信息系统的日趋发展与成熟,且成功地应用到经济领域,使得网络经济迅速发展,但由于网络系统的安全保护存在严重缺陷,网络成为犯罪滋生的温床.这类新兴高科技犯罪,具有身份“合法化”、犯罪“隔海化”、技术智能化等新特点.然而大部分侦查人员仍停留在传统的侦查思维模式、侦查策略方法和刑事科学技术之上.为了应对这类案件,做到“与时偕行、与时俱进”,笔者认为有必要针对网络犯罪的新特点,结合已有的理论成果,借鉴P-X方法侧重对网络警察的TAT能力进行深入研究.
1网络犯罪的特点
网络犯罪是指通过计算机系统,运用计算机技术,依靠网络,实施严重危害社会,依法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由于功能强大的网络工具介入犯罪行为,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相比,在很多方面都表现出自己的个性和特点.
1.1身份“合法化”
只要犯罪嫌疑人获取了合法公民的相关信息,就可以像“克隆”的合法用户“合法”地在网络中进行任何行为,因为网上很多行为特别是网络交易行为全部由客户服务终端处理,提供正确信息之人,都会被客户服务终端视为合法网络公民,在网络中任意穿梭,都不会有任何监管而受限制.
1.2手段隐蔽化
犯罪嫌疑人通过虚拟网站、病毒等网络程序盗取作为受害者的任何人的包括人身在内的很多秘密信息,犹如与审讯室配套的监察室,用一张单向透视的隔音玻璃,“他看得见你,而你却看不见他”,多么可怕的情景,自己的隐私就这样时刻被别人监视着,失去了网络“自由”,而受害者却被蒙在鼓里,全然不知,等到发现的时候,自己的信息甚至秘密已经被犯罪嫌疑人掌握了.
1.3对象广泛化
只要公民在网上留下上网的足迹,并且在网上消费留有信息或者所使用的电脑已经中毒,就可能成为犯罪嫌疑人的侵犯对象,不分男女老少,甚至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也有可能被犯罪嫌疑人盯上.
1.4犯罪“隔海化”
犯罪嫌疑人隔着“网海”冲浪,四处寻觅撒网,捕捉胆大心不细的网友,利用已经准备好的“病毒”诱饵,等待粗心大意的鱼儿上钩.犯罪嫌疑人与受害者各处一方,互不认识.诚然,没有任何矛盾利益瓜葛,但是犯罪嫌疑人的魔爪已经伸向了“隔海相望”的网友.
这篇论文地址:http://www.sxsky.net/zhengzhi/050153924.html
1.5技术智能化
犯罪嫌疑人通过INTERNET网络传播盗码程序,因为网络复制率太高,犯罪嫌疑人制作、购买的程序原形隐藏在茫茫网络人海之中,要想找其来源,等于大海捞针,费力不讨好.
2当前网络警察现状
网络警察作为公安机关的新兴警种,以荧光屏为战场,以键盘为武器,以鼠标为子弹,在互联网平台构建的虚拟世界里,同一群电脑“专家”作斗争,这就要求网络警察全面提升自身素质.然而侦查部门对于网络警队的建设不是很重视,出现了很多问题,特别是在招贤纳士和在岗培训的时候,不太重视网络警察素质的提高.
2.1价值观问题
在市场经济金钱至上的发展大潮的影响下,有些警察也把个人利益放在了首位,极端个人主义的消极思想有所抬头,对事业献身精神和对集体奉献精神有所减弱腐败横生,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贪赃枉法,目无法纪,道德败坏.在对待“奉献与索取”这一关系的问题上,只索取国家和人民的财产,而忽略了奉献.受社会上所谓“实惠”观念和“个人功利”因素的影响,部分警察的人生价值尺度渐渐向“功利化”偏移.整体来讲,现代警察的政治思想素质水平不高,导致侵犯人民权利,威胁国家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
2.2法律观问题
由于警察是国家的强制机器,任何一次行动,都会威胁到周边民众的利益,因此警察办案的时候,务必要秉承“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法制观念.然而,现实中的部分警察,却将人们的权利和国家的利益抛之脑后,违规、违法甚至犯罪式地执行任务,法制观念淡薄,视法律为白纸,亵渎了法律的尊严.警察法律观念不强主要是因为在选拔人才和在岗培训的时候,忽略了加强警察法律观念的考察和训练,以为法律没有用,而只要能破案就行.
2.3技术能力问题
(1)侦查技能方面.面对日益智能化的网络犯罪,部分网络警察没能与时俱进,没有加强计算机技术和提高无纸化办公的水平,特别是老一辈的侦查人员,远离网络技术、网络信息管理系统等新兴科学技术已经很久,加之没有学习的动力,因此面对铺天盖地而来的网络犯罪数量,无论是在侦查能力,还是在侦查效率上,都已经跟不上时代了.
(2)思维模式方面.现代的网络警察必须要转换侦查思维模式,特别是传统的思维模式方面,要吸其精华,去其糟粕.不能一概地按照传统的思维模式侦查破案,也不能完全摈弃以前的思维模式.然而,现在部分网络警察,并没有将传统和现代的思维模式好好的结合在一起,发挥它们各自的优势运用于侦查.
(3)开拓创新方面.由于警察这份工作相当于铁饭碗,作为其中的一份子,大多数都有一颗“只要干好分内之事就行,不闯祸,不违纪”之心,因此对于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和创新手段方面,几乎没人愿意去做,按部就班即可.2.4人员结构问题
因为警察系统的进入和离开渠道不是很通畅,年老体弱、素质较差的警察不能及时调离,较为年轻优秀的中青年不能及时补充进来,导致网络警察队伍普遍存在年龄偏大,体能素质、文化素质和计算机能力得不到大幅度提高的问题.人员结构与网络警察工作职业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已严重制约侦查工作的有序开展,致使优秀的年轻的警察后备人才白白流失.
3提高网络警察素质的途径
网络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必须要有良好的网络治安秩序.而网络治安秩序的建立和维持,就必须要有一支训练有素的网络警队.一个网络犯罪案件能否得以及时侦破,并保证案件质量,都与网络警察的个人素质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那么必须具备怎样的素质,才算合格的网络警察呢?笔者认为,要成为合格的网络警察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生理和心理素质.而政治思想素质是前提和基础,科学文化素质是关键,业务素质是核心,生理和心理素质是保障,四者缺一不可,构成一个有机的统一体.
3.1提高网络警察素质模式
(1)学习.知识是智慧的火炬,不吃饭则饥,不读书则愚.网络警察要想提高自身素质,必须下功夫投入到科学知识的学习中,做到:心到、眼到、口到,将书本知识加以内化,成为自己的东西.在学习的过程中,务必做到“三加强,三提高”:加强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提高应用法律的能力;加强文字综合训练,提高文字写作能力;加强信息化技能训练,抓好计算机的应用,提高干警掌握无纸化办公的能力.多观察,多吃苦,多研究,方知“蜂采百花酿甜蜜,人读群书明真理”之真谛.除了学习科学文化知
心理素质方面论文范文数据库,与网络警察素质相关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参考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