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论文政治— 范文

国际投资方面论文范本,与新兴经济体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相关论文格式模板

本论文是一篇国际投资方面论文格式模板,关于新兴经济体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相关毕业论文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国际投资及国际直接投资及国际关系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国际投资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为全球市场上的投资者.目前,在全球跨国公司100强中,国有跨国公司占据了19席,其中一半以上(56%)的国有跨国公司都位于新兴经济体.[7]19哥伦比亚大学Vale可持续国际投资研究中心KarlP.Sauvant和JonathanStrauss的研究认为,“国家控制实体”(SCEs)控制着近2万亿美元的外国资产.[8]


怎样写好国际投资论文
播放:31023次 评论:7056人

表2200家最大非金融跨国公司中总部位于发展中国家的跨国公司

国有企业名称国别所属行业政府股权比例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多样化100%

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马来西亚自然资源100%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运输、船舶和仓储100%

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巴西自然资源66%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自然资源100%

委内瑞拉石油公司委内瑞拉自然资源100%

印度石油天然气公司印度自然资源74.14%

亚通马来西亚电信97.72%

中化集团中国自然资源100%

华润集团香港,中国自然资源51.38%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自然资源100%

马来西亚森那美公司马来西亚多样化51.93%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建设100%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自然资源100%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中国自然资源100%

淡水河谷巴西采矿巴西政府持股39.7%

塔塔钢铁公司印度金属及金属制品印度政府持股15.74%

南非移动网南非电信南非政府持股17.63%

第一太平有限公司香港,中国电器与电子设备中国政府持股10.37%

沙索化工工业有限公司南非化工南非政府持股30%

斯坦霍夫国际控股南非多样化南非政府持股14.89%

萨佩有限公司南非木材和纸制品南非政府持股11.9%

联想集团中国电子与电子设备中国政府持股36%

中兴通讯中国电子通讯与制造业中国政府持股32.45%

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批发贸易中国政府持股35.06%

资料来源:KarlP.Sauvant&JonathanStrauss:“‘国家控制实体’(SCEs)控制着近2万亿美元的外国资产”,《哥伦比亚外商直接投资展望》,2012年4月2日第64期.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国际生产和发展的非股权形式”,《2011年世界投资报告》,第19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2年版.

2008年10月初召开的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第三次国际投资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国家控制实体(StateControlled-Entities)的对外直接投资:相关规则是否需要变化?”.[9]2011年,许多发达国家计划采取一些新政策措施,对新兴经济体国有跨国公司所主导的FDI进行限制.发达国家认为,新兴经济体国有跨国公司的所有权特点和治理结构会引起东道国对其带来的不公平竞争问题和可能引起的国家安全问题的担心.对于传统意义上的发达国家而言,新兴经济体国有跨国公司的投资带来了两大挑战.第一,以往的发达经济体多为母国,即便作为东道国,也往往是在发达经济体―发达经济体的关系中作为东道国,发达经济体之间享有历史性的“共荣”.如今,他们需要将曾经的东道国视为母国;第二,理念的冲突或许更为重要.在西方理念中,“国家控制实体”有违自由经济的基本原则,其在现有的国际直接投资规则中的地位有待进一步考究.“国家控制实体”不同于国际直接投资规则中的“投资者”概念,是一个介于“投资者”和“政府”之间的概念,而既有的国际投资规则主要有利于“投资者”,防止“政府”对自由市场的“投资者”的侵害.如果将“国家控制实体”界定为“政府”,在既有的国际投资规则中,“政府”或以“母国”或以“东道国”的身份出现.但现实中的“国家控制实体”又是以“投资者”身份出现的,无法履行现有协议中的“国家权利和义务”;如果将“国家控制实体”界定为“投资者”,显然其相较于传统的“投资者”拥有更多垄断性权力和资源,在传统的自由市场中享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从而会损害既有的“非国家控制实体”.研究近年发展趋势可以发现,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关注“外国政府控制”的资本对本国企业的并购,对其“加强约束”的比例越来越高.以美国例,2007年,《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在白宫和国会的支持下正式通过.这份由布什总统于2007年7月26日正式签署的法案是对1988年《埃克森―佛罗里奥修正案》的最新修订.2008年4月28日,作为外国投资委员会牵头机构的美国财政部公布《关于外国法人在美兼并、收购和接管的规定》,并将其作为《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的实施细则,旨在落实《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该法案的通过不仅使美国对外资交易的审查范围更宽泛,过程更加漫长,也标志着美国外资管制体制的基本成形.在新法案中,美国进一步明确了审查中的考虑因素:(1)并购对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技术的影响;(2)并购向对美国构成威胁的国家进行技术转移的风险;(3)并购是否涉及外国政府所有的资产等.新法案还要求考虑该外国政府与美国之间的外交一致性,在多边反恐、防止核扩散以及出口限制方面的政策一致性.[10]美国的投资保护主义不仅反映在国家层面上的正式法律约束和政策限制,还包括产业层面上的行业准入限制、企业层面上的股权比例限制以及社会层面上的民族情绪和文化抵制等.根据投资保护主义的分类,除了政府层面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还应包括产业和企业等层面的投资保护主义,如反垄断法、知识产权规定和环境保护的规定等.美国的反垄断法包括《谢尔曼法》、《克莱顿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横向合并指南》和《知识产权转让反垄断指南》等.行业准入规制包括《银行控股公司法》、《农业外资披露法》、《外国代理人注册法》、《联邦能源法》和《电信法》等.美国各个层面的投资保护主义法律体系十分完善,投资保护主义制度化的发展倾向也逐渐清晰化.

三、国际投资规则的转型与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政治风险

美国等发达国家正积极倡导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机构制定新的投资准则,中国必然是其目标甚至是主要目标,因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特征之一就是国有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中占居主导,主权财富基金也才刚刚设立.[11]65而以中国为首的发展中国家在未来制定可能的国际直接投资总协定中并不占有结构性权力的优势,就如同在关贸总协定中那样.

国际政治经济学(IPE)的创始人之一苏珊斯特兰奇(SusanStranger)所创立的“结构性权力说”可以对国际投资规则的转型做出解释.她认为,国际社会主要存在两种权力:联系性权力和结构性权力.前者是甲靠权力迫使乙去做或许他本来不想做的事,即是对过程或结果的控制;后者则是“形成和决定全球各种政治经济机构的权力”,是决定办事办法的权力,是构造国与国之间关系的权力,是决定政府与人民,国家与市场之间相互关系框架的权力.[12]21

在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实践中,国有大中型企业往往是海外并购的主体.一些发达国家对中国国有企业的特殊身份和背景十分敏感,经常对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产生质疑.哈佛大学教授拉胡尔普拉哈卡(RahulPrabhakar)以收购方企业国有化程度为争论点,分别选取联想成功收购IBM和迪拜港口收购受阻案进行比较分析,认为中国企业的国有性质在美国国会的审查方面产生了非常消极的作用.[13]在具体做法上,近期许多发达国家在国际投资

1 2 3 4

国际投资方面论文范本,与新兴经济体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相关论文格式模板参考文献资料:

思想政治类论文

思想政治方面的论文

政治论文

政治社会化论文

初一政治小论文

政治小论文1500字

九年级政治论文

思想政治论文

高一政治论文

关于政治学论文

新兴经济体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国际政治经济学(2)WORD版本 下载地址